《新青年》1915年9月15日创刊,1926年7月25日终刊,历时十年十个月零十天,经历四个阶段。从第一卷至第三卷,由陈独秀“主撰”(1915年9月15日至1917年8月1日),作者主要是皖籍学人。四、五、六卷(1918年1月15日至1919年11月1日),由同人轮流编辑,作者主要为北大教员和学生。七、八、九卷,是过渡阶段,从第七卷(1919年12月1日)重新由陈独秀主编,到第八卷(1920年9月1日)开始为中共上海发起组所主控,逐步从同人刊物向党刊过渡,作者则是原北京同人和上海编辑部同人并存。1923年6月复刊后的《新青年》(季刊),是中共中央的纯理论机关刊物,作者主要为中共党内年轻的理论家。① 四个阶段中第一、二、四阶段编辑变更时并无波澜,唯第三阶段《新青年》南北同人内部产生了分歧和争议。《新青年》从同人刊物转变为宣传俄国革命和马克思主义的中共中央机关刊物,是五四时期一个具有重要历史象征意义的事件。它不仅意味着杂志本身办刊宗旨及内容的重大变化,而且反映新兴的马克思主义者成为刊物的主导者,预示着“五四”后中国新思想的主流有可能朝马克思主义方向发展。《新青年》同人在这一过程中通过书信往来交换意见,反映了他们的思想演变和交谊变化,故这一过程一直广受研究者关注。本文以已公布的《新青年》同人来往书信和“新发现的一组书信”为主要材料,参照其他文献,相互印证,力图真实重现这一历史过程,对过去一些不够确切或似是而非的提法加以订正。 一、《新青年》前六卷之编辑、发行 《新青年》之编辑,第一卷未具名,但主编或主撰为陈独秀,则无可疑。第二、三卷具名“陈独秀主撰”(并非人们所常用的“主编”)。有论者认为:在章士钊等协助下,《新青年》开始招股,酝酿合办同人杂志。根据是1917年1月13日汪孟邹复胡适信。②至于《新青年》何日成为同人刊物,尚难确定。估计在1917年6—7月间,最早的社员可能是高一涵等,钱玄同、胡适等加入肯定要在其后。1917年8月1日三卷六号刊登陈独秀复钱玄同信,内有“待同发行部和其他社友商量同意,即可实行”一语,证明此时已有社友,而钱玄同当时则不是。③1917年10月16日刘半农致钱玄同信提到:“先生试取《新青年》前后所登各稿比较参观之,即可得其改变之轨辙。……譬如做戏,你,我,独秀,适之,四人,当自认为‘台柱’,另外再多请名角帮忙,方能‘押得住座’;‘当仁不让’,是毁是誉,也不管他。”④四个“台柱”大概就是《新青年》“四大笔”说的由来。 第四卷改为同人刊物,公告:“本志自第四卷一号起,投稿章程业已取消,所有撰译,悉由编辑部同人公同担任,不另购稿。其前此寄稿尚未录载者,可否惠赠本志?尚希投稿诸君,赐函声明,恕不一一奉询,此后有以大作见赐者,概不酬资。”⑤这就改变了前三卷由陈独秀主编或主撰的编撰体制。之所以做出这种调整,应与陈独秀入主北大文科后,作者主要为北大教授,为调动这些名流作者的积极性,将作者群凝结成一个更加坚固的新文化阵营核心有关。 1922年,胡适提到《新青年》第四卷编辑情况:“民国七年一月,《新青年》重新出版,归北京大学教授陈独秀、钱玄同、沈尹默、李大钊、刘复、胡适六人轮流编辑。”⑥这份名单离1918年不过五年,诸人均在,应无问题。钱玄同日记1918年1月2日载:“午后至独秀处,检得《新青年》存稿。因四卷二期归我编辑,本月五日须齐稿,十五日须寄出也。”⑦坐实了胡适的说法。只是当时虽为轮流编辑,实际执行时,相互间仍有配合。如四卷三号原定沈尹默编辑,沈因眼疾请钱玄同、刘半农代编。署名王敬轩(钱玄同化名)、记者(半农)的《文学革命之反响》即刊于此期。四卷六号“易卜生号”为胡适编辑。有论者据鲁迅“《新青年》每出一期,就开一次编辑会,商定下一期的稿件”一语,⑧认为第四卷“采取集议制度”⑨并不确切。第四卷实已为同人轮流编辑。 第五卷继续轮流编辑。周作人晚年据其1919年10月5日日记,回忆由陈独秀主编《新青年》第七卷之前的情况说:“在这以前,大约是第五六卷吧,曾议决由几个人轮流担任编辑,记得有独秀、适之、守常、半农、玄同,和陶孟和这六个人,此外有没有沈尹默,那就记不得了,我特别记得是陶孟和主编的这一回。”周举陶为其译作《小的一个人》标题加一“小”字为例,力证陶孟和曾任编辑,并特别说明:“关于《新青年》的编辑会议,我一直没有参加过,《每周评论》的也是如此,因为我们只是客员,平常写点稿子,只是遇着兴废的重要关头,才会被邀列席罢了。”⑩周所举《小小的一个人》刊登于五卷六号,如确认陶孟和是这一期编辑,周作人开列的名单应就是此卷的轮流编辑名单,只是排列次序可能需要更为确切的材料加以证明。据1918年2月下旬钱玄同致信胡适云:“《新青年》五卷二号,准明晨交仲甫去寄。三号系半农编辑,你如其有大稿,请早日交给他(三号极迟九月十五一定要寄出)。还有孟和的《国民之敌》以下续稿,在你那里,也请你早日改妥了送交半农。”(11)可见,五卷二号为钱玄同编辑,五卷三号为刘半农编辑,陈独秀仍为最后定稿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