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年战争”是日本学者在20世纪50年代提出来的。所谓十五年战争是从1931年“满洲事变”开始,到1945年日本战败为止。日本学者把这段历史叫做“日中战争史”、“太平洋战争史”、“大东亚战争史”等。20世纪七、八十年代,日本学界出版了不少关于十五年战争史的文章和书籍。一位日本学者说:“1956年鹤见俊辅率先将‘满洲事变’、‘中日战争’及‘亚洲太平洋战争’三场战争统称作‘十五年战争’。此后,这一称谓受到大家欢迎并得以普及。1986年11月,江口圭一的《十五年战争简史》一书问世,从而使这一称谓完全获得了公民权。”①日本学者的十五年战争史论是从日军作战史的角度考虑的,基本上属于战争史这类专史。中国学者的十五年中日战争史论与日本学者的看法,着眼点是不同的。我国史学界在20世纪80年代提出十五年中日战争说,并进行了讨论。八年抗战论在中共党史、中国现代史学科刚建立时就存在了。十五年中日战争论是有些学者为了纠正对九·一八事变的历史意义重视不够而从中国现代通史的角度提出来的。东北三省的中国现代史学者大多主张十五年中日战争论。此后两种不同的看法一直存在。 我是主张八年抗战论的。若干年来,我在不同的场合多次讲过我的看法。最近的一次是在2004年8月26日在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为准备次年召开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和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六十周年学术讨论会而召集的征求意见座谈会上讲的。我一贯的意见如下所述: 大家所说的抗日战争史实际上有两种含义,分属广狭两个不同的史学分支学科:一是专史,即军事史、战争史;一是通史,是中国现代通史的抗日战争时期。前者写军事、写战争,可以从九·一八事变日本用武力侵占我国东北写起,直至1945年日本战败投降为止。1937年“七七”以前为局部的间断性的军事抗战,其后为全国性的持续的大规模的战争。就军事史来说,十五年中日战争说是可以成立的。而通史是全面性的综合性的历史,它包括社会、经济、政治、军事、文化思想、对外关系等各个方面。人是生活在上面各种成分组成的综合体中的。战争是人类社会生活的非常规状态,除特定时期以外,在人类社会生活中不占主要地位。从“九·一八”到“七七”这个期间,就全国来说中国人不是生活在战争状态中,中国的政治、军事也不是主要处于和日军作战的状态中,1936年是国民党统治时期中国经济最好的一年就是一个说明。因此就中国通史来说,这一阶段的中国历史不能标为十五年中日战争史。在1937年至1945年这八年中国全国处于战争状态中,全体中国人或直接或间接都和战争联系着。因此作为中国现代通史以八年抗战作为一个历史时期更为合适。 按照毛泽东的矛盾学说,事物的性质是由主要矛盾决定的。关于十五年中日战争说与八年抗战说的争论,进一步探求就归结到1931年至1937年中国的主要矛盾是什么,九·一八事变是否标志着中日两国的矛盾成为主要矛盾或最主要的矛盾。具体地说,就是九·一八事变后抗日战争是否已经成为全体中国人政治生活的主题,中国舆论的重心?对这个具有决定意义的问题,十五年中日战争论者持肯定的意见。这是他们立论的基点和论证的核心。八年抗战论者则持另一种看法。他们认为在七七事变之前中日矛盾还未成为中国的主要矛盾,除了“九·一八”、“一·二八”一段时间以外,国内问题是中国的主要问题、中心问题。 我认为在“七七”以前,从国家总体上看,中日两国的矛盾不是主要矛盾,抗战问题还不是中国的政治重心。从“九·一八”到“一·二八”这个期间中国一度出现了抗日运动高潮,不久就平息下去了。其中的主要原因是什么?十五年中日战争论者认为主要是国民党和共产党主观认识错误并实行错误政策造成的。当时中日两国的矛盾已经成为主要矛盾,但国民党采取“攘外必先安内”的政策,镇压抗日民主运动,进行派系斗争,围剿红军;中共则执行“倒蒋是抗日的前提”、“中间派是最危险的敌人”、“武装保卫苏联”的错误政策,这样才使抗日民主运动高潮没有继续发展下去,抗日战争才没有成为全国的政治重心。上面的原因固然是中日矛盾没有成为主要矛盾的原因,但是否还有其他原因呢?还有。争论的问题要想深入下去,除了从中国方面考察以外,还应从日本方面去考察。在现实的中日矛盾问题上,是日本侵略中国,以武力侵占中国领土造成的,它是矛盾的主要方面。没有日本的武力侵占中国领土,就没有所谓的十五年中日战争和八年抗战。因此,研究中日关系问题、中日战争问题、中日之间的矛盾问题,从日本方面考察是更为重要的。据我所见,以前,对这个问题,争论的双方都忽略了。下面就讨论这个问题。 日本帝国主义侵占我国东北之后,有一个稳定其统治的过程。当时它既没有征服整个中国的实力(这从它在我国使用的武力可知),也不愿惹起国际上的强烈反对,因为英美苏法等国在华的利益与日本侵略密切相关。它的首要任务是使侵略到手的中国东北成为其稳定的殖民地。“九·一八”后日本出兵上海,一般研究者都认为日本此举不是要占领上海,而是为了转移它制造“满洲国”这个中国人和世界舆论关注的焦点。不久之后(1932年5月5日)中日双方签订了《淞沪停战协定》。1933年5月13日中日双方签订了《塘沽协定》。1935年7月中方何应钦和日方梅津美治郎达成一项协议,史称“何梅协定”。另外,还有《秦土协定》。这些协定损害了中国主权,使中国丧失了部分领土。但这些协定都是地方性的、军事前线的、临时性的协定,不是两国之间的正式条约。从公认的国际法上说,这种协定和正式条约是有原则上的区别的。这一点争论的双方似乎都没有注意到。上面的实施说明了什么呢?说明了:一,日本侵略者对华战略的具体实施,还不是采取决定性的军事打击,征服中国,把全中国变为它的殖民地。二,中国的抗日,中日两国之间的敌对关系,还未达到左右中国全局的地步,还未成为全体中国人政治生活的重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