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0年代,欧洲逐渐分化为以英法为一方和以德意为另一方的两大阵营。对正处于战争状态的中日两国来说,如何因应欧洲两大阵营间的战争,同哪一个阵营结盟,是决定自身战争胜负及国家兴亡的两个重大问题。正因如此,目前学界对此已有不少研究。① 但就其中关于中国外交的论著来看,对欧战因应问题,似乎主要集中于对中国和某一外国的双边关系的考察,对结盟问题,则还缺乏应有的重视。另外,因为欧战问题的处理和结盟问题的处理具有不可分割的内在联系,本来需要把它们结合在一起做综合性的考察,并注意对中方和日方做多边性的比较,但迄今还缺少这样的专题性成果。有鉴于此,笔者不揣浅陋,拟从上述思路和方法出发,以围绕中德、日德关系的应对为重点,对这两个问题做一个初步的探讨。 一、中国的困境及对欧战影响的负面评估 1931年九一八事变以后,如何解决中日纷争成为中国当局者的核心课题。国民政府的基本战略可概括为“国际解决”,即基于中日纷争所具有的国际性质,致力于中日纷争的国际化,最终通过借助相关各国的“援华制日”而共同解决问题。这个战略在其初期主要立足于两大根据:一是以九国公约、国联盟约和非战条约为基础的“公理”;二是相关各国围绕在华利益和中国之间所存在的利害连锁。其中,关于后者,是认为日本对中国的侵略不仅损害了中国,而且损害了拥有在华利益的其他国家,因此,在日本侵华问题上和中国利害相通的各国即为保卫本国利益也必然实行援华制日。② 依据这种思路,国民政府在日本侵略者步步进逼的严酷环境中,把“国际形势的变化”即“世界各国和日本决战”,视做中国的最后希望。 1937年7月中日战争全面爆发后,国民政府再次确认以国际解决战略作为处理中日问题的基本路线。然而,抗战一年后的事实证明:公理未死,但在日本的军事侵略面前无能为力;围绕在华利益的利害连锁确有,但对第三国来说它并非大到值得为之对日开战的程度。在这样的背景下,1938年中以后,国民政府内外对国际解决战略的失望和怀疑开始浮上表面。7月5日,外交部长王宠惠说:“国际关系错综复杂,各国处境不同,国策自异,具体言之,英、法、苏三国对欧洲之顾虑太多,美国反战派在国会之势力尚大,对外用兵,不惟势所不能,且亦法所不许。各该国对其本身利益虽未忽视,但尚未至采取积极共同行动之程度。故吾人对于友邦尚未可抱持奢望。”③ 21日,参与战时外交决策的另一重要机构——以王世杰为首的军事委员会参事室对今后国际形势预测说:“(1)苏俄不会单独出兵。(2)英国将在远东进行妥协外交。(3)美国不会单独干涉远东问题。(4)国联无力干涉。”据此,它强调:“中国不必作一国单独出兵援华之望,务求避免妥协外交之牺牲。”④ 1938年10月16日,在武汉、广州即将沦陷的危急关头,蒋介石致电国民党中央常委,征询对今后方针的意见。国民党副总裁汪精卫连日召开常委谈话会,并于21日复电蒋介石报告与会者的“谈话要点”。其中关于外交的内容为:“各人以为吾人对外交不外以下三期待:(1)出兵共同制裁暴日;(2)经济制裁暴日并对我加以援助;(3)出而调停。关于出兵,似英法美俄均无可望。关于制裁,英法美俄亦尚无决心。关于援助,纵有小补然无救全局,且广州若失陷则交通益难,纵有援助亦难于转运。关于调停,暴日欲望太大,条件太苛,恐难有效。”⑤ 基于这种悲观的展望,在23日的谈话会上,“汪孔均倾向于和平,孙哲生力称决不可和,言时声色俱厉”。⑥ 很明显,由于很多人对“国际援华制日”这一最后的寄托失去了信心,国民政府对抗战前途和今后取向产生了严重分歧。 此时正是欧洲乱象纷纭之际。在对基于中国自身的公理和利害连锁的作用感到失望后,国民政府对欧洲乱局及可能爆发的欧洲战争的前景是否抱有希望呢?答案基本上也是否定的。1938年9月14日军事委员会参事室提交蒋介石的《欧洲危险局势之分析与对策》非常说明问题。在“欧洲现时局势之分析”一节,文件说: 今假定捷克问题将于短时期内引起欧洲大战,届时战事是否立即扩大至远东,质言之,即日俄或日英间是否发生战争?欧战爆发后,俄英二国为集中全力应付西方,或将如上次欧战期中之往事,暂对日本采取缓和妥协态度。以故欧战爆发后,日英日俄间能否维持和平,将视日本态度如何而定。易言之,届时欧战是否扩大至远东,其关键不在英俄而在日本。 日本届时是否对俄英发动战争?第一要看日本自己的政策如何。如果日本政府倾向于利用欧战机会以全力巩固在华地位,彼时俄英两国或取妥协政策,暂不发动战争。第二要看日本在日德义反共协定及其附加密约下之义务如何。第三要看中日战争之进展程度如何。如果日本未攻占武汉而战事已发,则日本对俄英采守势而对华猛烈进攻之可能最大。 从以上三项条件体察,欧战如于目前或最近时期内爆发,欧战扩大至远东之可能性在欧战初期似不甚大。盖一方面,日德义反共协定似尚未定有共同作战之义务(此从张高峰事件发生时之德国态度可以约略窥见)。另一方面则中日战事显然非短期可结,足予日本以重大牵制。 欧战爆发,日本或将加紧对华之进攻,甚或对华宣战,实行国际法所谓“暂时封锁”,执行海上搜检,以断我华南军火之接济(或不宣战而径为战时封锁之宣告),并实行控制英法租界。缘日本此种行动,在英法忙于应付西方战事之时,无引起严重的反抗与冲突之虞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