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I206.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9639(2009)04-0040-07 五四被称为“人的发现”的时代,女性解放,由晚清附着于“强国保种”民族解放工程而归于新文化“个性解放”思潮。五四时期开展的大学男女同校、传统贞操观念批判,乃至恋爱、离婚自由讨论,使晚清以来的男女平权,得到前所未有的大幅推进。易卜生《娜拉》一剧的风行,使“出走”的文学想像,成为五四以降中国新女性摆脱传统束缚、追求自我实现的精神膜拜与现实选择。胡适戏仿易卜生而写的《终身大事》,作为现代中国女性“出走”叙述的始作俑者,极富象征性地体现了五四文学个性解放话语的特征,也体现了五四个人主义的盲点。鲁迅的《伤逝》,接续胡适的叙述,表现女性“出走之后”的困境。《伤逝》以质疑的声音,揭示了五四个人主义价值论中隐含的性别权力,使新文化“个人主义”或“女性解放”叙述中隐含的父权意识,在性别关系的维度得到呈现,从而深化了五四女性解放叙述的思想层面。然而,鲁迅小说所体现的性别反省,无论在五四当时,还是在其后女性解放继续深入进行的较长时期,都未能成为主流;个中原因,也许正是我们反思现代中国启蒙历史与社会进程所应深入思考的问题。 一、胡适:与家族和社会对立的“青年”与“个人” 1918年6月15日出版的《新青年》第4卷第6号,是特辟的“易卜生号”,刊登了易卜生的几部对五四文学影响甚大的“社会问题剧”,其中,由罗家伦和胡适共同翻译的三幕剧《娜拉》,就刊登在这一期①;而胡适的长篇文章《易卜生主义》,则作为这个专号的重要理论阐释,刊登在头条。自此,以写实手法揭示社会问题、倡导个人主义的“易卜生主义”②,成为五四新文学所推崇的理念。 1919年3月,胡适的独幕剧本《终身大事》在《新青年》第6卷第3号发表。该剧并非胡适用心经营的创作③,五四运动后却成为各地学生社团上演的热门剧目④。《终身大事》尽管剧情简单,但可谓中国版的《娜拉》,表现女性为争取婚姻自主而离家出走的主题:23岁的田亚梅,同一位她留学时的同学陈先生自由恋爱。她的母亲听信算命先生的话,认为二人婚姻不宜;她的父亲则依据宗祠规矩,认定田陈二姓不能通婚。田女士说服父母不成,最后在男朋友的鼓励下,留下一张字条,坐上他的汽车走了。 作为“游戏的喜剧”,《终身大事》在艺术上乏善可陈,然而它对《娜拉》的戏仿,却成为五四新文学“出走”母题的始作俑者。《终身大事》及《娜拉》的公演,使“出走”的意象,成为无数渴望自由的青年人浪漫悲壮的自我想象;而围绕“出走”产生的激情、困厄与体验,也成为五四文学最为流行的叙述。娜拉在当时的典范意义,是超出“女性解放”的,她是五四男女青年共同的偶像——女子出走(自由恋爱),男子也出走(与原配离婚),他们共同将对家庭包办婚姻的反抗,视为获得个性自由的标志。 将胡适的《终身大事》与易卜生的《娜拉》作一比较,其间的差异颇耐玩味:《娜拉》通过性别关系揭示父权在家庭中的绝对权力和女性在家庭中的“玩偶”地位;《终身大事》的矛盾关系,则不是存在于男女两性之间,而是存在于“个人与家庭”、“青年与父母”的关系中。易卜生揭示了人类两性的不平等地位,胡适揭示的则是传统宗法制家庭父权对个人的压抑,以及传统文化中的愚昧和迷信与新时代新文化的冲突。尽管在表现“女性”的从属地位上,二者具有相同之处,但胡适的“个人”和“青年”的视点,最具“五四”与“中国”特色。 五四是中国启蒙历史中惟一将个人主义视为基本价值的时期⑤,故被称为中国“人的发现”的时代。晚清开始的女权运动,在这个时期,由于个人主义的提倡,而得到前所未有的推进⑥。然而,女性解放在被五四新文化人统一到“人的解放”事业中时,当进入新文化话语系统之“新/旧”、“个人/家族”及“传统/现代”二元关系后,“性别”往往被消融在上述二元关系构成的文化革命体系中,两性性别等级的权力关系,无意中却被“省略”了。正因如此,《娜拉》一剧最体现冲突的“性别政治”旅行到中国之后,却演变成为青年(女性)反抗“家长”专制的个性主义诉求⑦。 易卜生笔下的娜拉,在经历了一个为了爱而独立承担责任、却被丈夫粗暴侮蔑和斥责的事件之后,看透了父权社会的虚伪和专制,开始认识到:无论过去还是现在,无论在父亲那里,还是在丈夫这里,女人的性别,决定了她在家庭中不变的地位和命运——只能做顺从男性的“小鸟儿”。她终于明白“家庭实在不过是一座戏台,我是你的‘顽意儿的妻子’,正如我在家时,是我爸爸的‘顽意儿的孩子’”⑧。公平地说,娜拉的父亲和丈夫,都很爱她;只是娜拉觉悟到:那种爱,是一种主人对宠物的爱,而绝对没有人格的平等和尊重。当原本准备为维护丈夫名誉而自杀的娜拉,从丈夫的自私和冷酷中猛醒而放弃自杀念头时,她的主体意识由潜在的爱,转化成了对“自我”存在的确证——“我还有我自己的事要做。我总得设法教育我自己——你不配教育我,我需要自己教自己。因此,我现在要离开你这里了。”“我不管旁人说什么,我只知道我该这样做。”⑨ 娜拉这一段表现出强烈“个性主义”倾向的台词,最为五四人所推崇。我们应看到,娜拉个人主义的反抗,是由性别处境的自觉引发的;女人在家庭中的从属地位,男性对女性的专制权力,使“爱”的错觉消失,从而激起其强烈的愤怒,产生了对于父权制性别等级的反抗。娜拉性别主体的觉醒与“个性”的觉醒是一个相互生成的过程。当丈夫说女人最神圣的责任就是对于丈夫和孩子的责任时,娜拉却说,其最神圣的责任,是“我对于我自己的责任”,“务必做一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