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坊间已经出现了《〈中国小说史略〉批判》一书,不过只要还没有鲁迅所希望的“杰构”涌现,中国小说史研究恐怕依然如陈平原先生所断言:“中国小说史研究中的‘鲁迅时代’”,“不易超越”。①毫无疑问,“鲁迅时代”的终结,只能有待于中国小说史研究的创新和超越,在这个过程中,进一步解读《中国小说史略》仍然是不可忽视的一项工作。如果从精神现象的发生角度考察,《中国小说史略》的出现,有两点已成定论:一、“今代学制,仿自泰西;文学一科,辄主专史。”文学史是舶来品,鲁迅从宏观到微观的直接借鉴,主要是勃兰兑斯的《十九世纪文学主潮》和盐谷温的《中国文学概论讲话》。二、在需求接受方面,“文苑传”、“诗文评”的式微与文学史的勃兴,是中国教育现代化过程中的选择。文学史著述“是伴随西式教育兴起而出现的文化需求,也为新的教育体制所支持”。②《中国小说史略》自身的产生过程,就是最好的例证。可是,如果把视角转向中国传统学术领域,结论就远远没有上述问题那样清晰。例如,《中国小说史略》对中国古代的小说研究成果和文学研究成果多有借鉴,其中的倾斜和侧重十分明显,这方面最鲜明的例子是如何对待金圣叹和胡应麟。然而,有关的研究以及鲁迅与金圣叹、胡应麟学术联系的研究一直尚欠深入。金圣叹是明清之际最负盛名也是最重要的小说戏曲理论家,其理论只是散见于对《水浒》、《西厢记》的评点中,却在人物论、创作论、鉴赏论等小说美学方面标志着中国小说美学理论的趋于成熟。当代有学者认为,从金圣叹开始我国才有了真正的小说批评。胡应麟的生活年代稍早于金圣叹,治学范围涉及文献学、目录学和辨伪学等诸多领域,在诗歌创作和文学批评方面建树颇多,其小说理论堪称一座高峰。当代有学者认为,“他代表了明清两代小说史研究的最高水平”。就是这样两位对古典小说研究施加了重要影响的学者,《中国小说史略》在借鉴方面的倾斜和侧重十分明显,即十分鲜明地选择了胡应麟。这其中固然有小说史研究同小说研究的区别上的原因,自然也有胡应麟学术成果自身的原因。 胡应麟(1551-1602),字元瑞,又字明瑞,号少室山人,后更号石羊生,浙江兰溪人。明万历四年(1576)举人,后屡试未第。在明嘉靖、万历间,胡应麟以藏书家、诗人、文学批评家、文献学家等诸多成就著称于世。他在兰溪山中筑藏书室“二酉山房”,藏书达四万两千余卷。他在诗歌创作和文学批评方面,观点深受后七子特别是王世贞影响,因而被列为“末五子”之一。治学涉及文献学中之典藏学、目录学、辨伪学等领域。著述对后世均有不同程度的影响,在辨伪和小说研究两方面尤为显著,前者曾得到梁启超“辨伪大师”的称号,后者对后来的影响直至当代并有越发增强之势。胡应麟著有诗文集《少室山房集》(又称《少室山房类稿》)120卷,笔记《少室山房笔丛》48卷、诗论专著《诗薮》20卷。 鲁迅藏有胡应麟的所有现存著作。所藏《少室山房集》系番禺徐少棨汇编重刻光绪二十二年(1896)广雅书局本,1926年11月委托友人购于广州。《少室山房笔丛》和《诗薮》,见于北京鲁迅博物馆编《鲁迅手迹和藏书目录》第二册,前者系光绪二十二年(1896)广雅书局刻本,后者是民国十一年(1922)吴兴嘉业堂刻本。鲁迅对于胡应麟著作的收藏,从文本的关注和准备方面,证明了鲁迅对胡应麟的重视以及与他联系的可能性;有关方面的真正体现,还是蕴含于他的有关著述之中。 关于小说分类 在小说史研究中,鲁迅对胡应麟最重要的借鉴首推小说分类。 小说分类在小说研究中是一个前提性的课题,也是一个长期纠缠不清的复杂性课题。它的前提性体现在研究者对小说概念的理解和对小说范畴的界定;它的复杂性体现在历史上由于分类的变化导致了小说史研究的一系列变化。因此,小说分类在小说史研究中具有牵一发而动全身、差之毫厘谬之千里的特点,研究成果的科学性的高下由此奠定,凡进入这一领域者莫不倾力考察。 在胡应麟之前,历史上主要有两次小说分类。③第一次是唐代史学家刘知几的《史通》《杂述》对文言小说的分类: 爰及近古,斯道渐烦。史氏流别,殊途并骛。榷而为论,其流有十焉:一曰偏纪,二曰小录,三曰逸事,四曰琐言,五曰郡书,六曰家史,七曰别传,八曰杂记,九曰地理书,十日都邑簿。④ 刘知几从史学的角度,认为小说与史书同属记事体,并将正史以外所有记事的作品都归入小说,从而第一次明确界定了小说的范畴。但是,也正因为他以历史记事而非文学叙事作为分类标准,所收种类也就过于芜杂。第二次是元代初年的罗烨的分类,他在《醉翁谈录》《舌耕叙引》中对话本小说进行了较为详细的分类:“有灵怪、烟粉、传奇、公案兼朴刀、捍棒、妖术、神仙。”除这八类,还有讲史一类⑤。这种分类法,主要侧重于题材的角度,纳入的小说更具小说特点。以上两次小说分类之后,最重要的小说分类非胡应麟莫属。在《少室山房笔丛》中,胡应麟将小说分为六类,每类又举重要作品为例: 小说家一类又自分数种,一曰志怪,《搜神》、《述异》、《宣室》、《酉阳》之类是也;一曰传奇,《飞燕》、《太真》、《崔莺》、《霍玉》之类是也;一曰杂录,《世说》、《语林》、《琐言》、《因话》之类是也;一曰丛谈,《容斋》、《梦溪》、《东容》、《道山》之类是也;一曰辨订,《鼠璞》、《鸡肋》、《资暇》、《辨疑》之类是也;一曰箴规,《家训》、《世范》、《劝善》、《省心》之类是也;谈丛、杂录二类最易相紊,又往往兼有四家,而四家类多独行,不可搀入二类者。至于志怪、传奇、尤易出入,或一书之中,二事并载,一事之内,两端具存,如举其重而已。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