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I206.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9639(2009)03-0047-08 朴学是清代尤其是乾嘉时期兴盛的一种新的学术话语、学术范式或学术主潮,得名于其文字、学风的朴实。朴学又叫汉学,是清儒对宋学的不满而对汉学的复兴,是汉学对宋学的学术话语革命。朴学学术话语生成于清代特殊的历史语境,它针对的是宋明理学的义理玄谈,目的是清除佛道对儒学的污染,挣脱理学对儒学的羁绊而重构古典儒学。朴学还有名物典制之学、考据学等不同的称谓。朴学学术话语主要植根于传统经学而推衍及史学、金石学、天文学、地理学等领域,使中国古代文化典籍的研究在清代取得了辉煌的成就。谈论朴学学术话语是离不开其历史语境、特定对象乃至权力关系等的,谈朴学方法却可以悬置这些内容。那么,能否将朴学方法剥离出来挪用于现代文学的研究呢?答案是肯定的。 一 自命为清代学术蜕分期代表人物的梁启超和被梁启超认为有清代学术正统派遗风的胡适对朴学方法有过类似的总结。梁启超在《清代学术概论》中总结说:“清儒之治学,纯用归纳法,纯用科学精神。此法此精神,采用何种程序始能表现耶?第一步,必先留心观察事物,觑出某点某点有应特别注意之价值。第二步,既注意于一事项,则凡与此事项同类者或相关系者,皆罗列比较以研究之。第三步,比较研究的结果,立出自己一种意见。第四步,根据此意见,更从正面旁面反面博求证据,证据备则泐为定说,遇有力之反证则弃之。凡今世一切科学之成立,皆循此步骤,而清考证家每立一说,亦必循此步骤也。”①梁启超认为这是归纳法,所以“最喜罗列事项之同类者”②。梁启超将朴学方法概括为四步,而胡适则在《清代学者的治学方法》一文中概括为四点:“(1)……每立一种新见解,必须有物观的证据。(2)汉学家的‘证据’完全是‘例证’。例证就是举例为证。(3)举例作证是归纳的方法。举的例不多,便是类推(Analogy)的证法。举的例多了,便是正当的归纳法(Induction)了。类推与归纳,不过是程度的区别,其实他们的性质是根本相同的。(4)汉学家的归纳手续不是完全被动的,是很能‘假设’的。……他们所以能举例为证,正因为他们观察了一些个体的例之后,脑中先已有了一种假设的通则。然后用这通则所包涵的例来证同类的例。他们实际上是用个体的例来证个体的例,精神上实在是把这些个体的例所代表的通则演绎出来。故他们的方法是归纳与演绎同时并用的科学方法。”③最后胡适进一步说:“他们用的方法,总括起来,只是两点。(1)大胆的假设,(2)小心的求证。假设不大胆,不能有新发明。证据不充足,不能使人信仰。”④胡适认为他们的方法是归纳法与演绎法并用,“求证”之中有“假设”。但是在朴学方法中归纳比演绎更重要,假设也必须落脚于求证。所以,胡适晚年又将朴学方法再概括为“有证据的探讨”⑤。 在今天看来,归纳法、演绎法是一种古老的方法了,但它们是一切科学的元方法。胡适甚至在介绍实验主义时也把它概括为归纳法和演绎法。朴学因为使用了归纳法和演绎法而被梁启超、胡适等认为具有科学精神。如胡适说:“中国旧有的学术,只有清代的‘朴学’确有‘科学’的精神。”⑥朴学方法所体现的科学精神首先是一种实证精神。朴学是一种实证性研究而不是阐释性研究,强调的是客观证据而不是主观臆断,任何见解和立论都必须有事实、事例作证据,即要求“实事求是”。汪中、阮元、钱大昕等朴学家讲治学宗旨和方法时都说过惟“实事求是”而已。梁启超引朴学家凌廷堪的话说:“昔河间献王实事求是。夫实事在前,吾所谓是者,人不能强辞而非之也;吾所谓非者,人不能强辞而是之也;……虚理在前,吾所谓是者,人既可别持一说以为非;吾所谓非者,人亦可别持一说以为是也。”(《校礼堂集》)梁启超说:上引的这段话“绝似实证哲学派之口吻”,“清学派之精神见焉”⑦。曹聚仁说:“钱大昕推许戴东原‘实事求是,不主一家’,俨然是科学家的头脑了。”⑧同时,朴学方法的科学精神还表现为一种怀疑与批判精神。朴学强调“无征不信”,没有证据的东西就值得怀疑。朴学正是建构在对理学的怀疑与批判之上的。朴学家正是不满宋儒随意改古书文字、硬改古音为“叶音”、增字改经、望文生义等不严谨的治学方法才致力于实证性研究的。戴东原甚至还强调朴学家要有自我怀疑、自我批判的精神。他提出不仅要破“人蔽”,还要破“己蔽”。只有破“人蔽”,才能空所依傍;只有破“己蔽”,才能至“十分之见”。要求治学应“传其信,不传其疑”(《东原集·与姚姬传书》)。要言之,朴学方法体现的正是一种科学精神或朴学精神。 不过,这种朴学方法和精神不只是体现在使用归纳法、演绎法这种元方法方面,还与其他一些学术特点紧密相关。如“喜专治一业,为‘窄而深’的研究”。即多为专题性却巨细毕究的研究。又如朴学追求的是博证,为考证一个问题而搜求证据多达百余则的不乏其例。在文体上,“贵朴实简洁,最忌‘言有枝叶’”。而在著述形式上,朴学家喜欢用札记体。他们用札记记下读书心得。“推原札记之性质,本非著书,不过储著书之资料,然清儒最戒轻率著书,非得有极满意之资料,不肯泐为定本,故往往有终其身在预备资料中者。”结果是“宁以札记体存之而已”⑨。札记体反而成为朴学家主要的著述形式。 现代文学研究对朴学方法的借鉴,并不是要我们只去简单地重复那种元方法及相关特点,而首先是要推崇其朴学精神或科学精神。一直以来,现代文学研究缺乏的正是这种精神而主要是为义理(主义与理论)所掌控,如革命的义理、阶级的义理、启蒙的义理、现代性的义理等等。现代文学研究要么成为某种义理的例证,要么从具体的文本分析中升华出义理。温儒敏先生的《谈谈困扰现代文学研究的几个问题》(《文学评论》2007年第2期)一文已作过很具体的批评。现代文学研究中有很多大叙述,但其实很多文章的理论资源和学术观点几乎都是雷同的。我们往往先是为人所蔽,然后又为己所蔽。实际上全是代别人立言,重复某种义理。我们缺乏的正是朴学的怀疑与批判勇气和实证的精神。我们的研究也许达到了某种理论深度,但却是空洞化的深度;我们引入许多“吓人而迷人”(钱理群语)的知识谱系,但却可能由越界而导致过度诠释;我们沉湎于思考和思辨的快乐,但却缺少发现和考证的愉悦。我们的研究成果往往没有丰富的第一手材料、绵密的实证、肌质感和细节。比如谈新中国文学规范的建构,我们一般都会从民族国家的创建、主流意识形态的影响、一体化等大叙述的角度进入。能否找一些更实证性的史料去论述呢?比如新华书店在1948至1949年出过一套“中国人民文艺丛书”,收集了1942年以来解放区文学中的代表作如《白毛女》、《桑干河上》、《王贵与李香香》等共50多种。参加第一次文代会的代表每人都获赠一套。如果说《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是新中国文学的理论范本,这套丛书实际上就是指定给新中国作家的创作样本。我们如果从这套丛书的编辑、发行、传播和作家的接受等细节进入去谈这个大问题,将会更具体并会有新发现。所以,现代文学研究如果能发扬朴学精神,多考据,多归纳,不大言自壮,忌言有枝叶,则肯定会产生更扎实更厚实的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