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大雨在1992年的一篇回忆文章《格律体新诗的起源》中辩驳道①,卞之琳所言叶公超《论新诗》(1937.5)中“提出新诗建行单位不应计单字数而应计语音的音组,比孙大雨先生通过长期实践到30年代开始译莎士比亚才提出‘音组’说法似还早一步”之语有颠倒史实之误。孙的辩驳有一定道理,因为在叶文之前有罗念生《节律与拍子》(1936.1)、梁宗岱《关于音节》(1936.1)、朱光潜《论中国诗的韵》(1936.12)以及稍后于叶文有周煦良评林庚的《〈北平情歌〉——新诗音律的新局面》(1937.6)等论文②分别称引过孙大雨的“音组”(或云“字组”)说,可见当时的圈内人都知道孙有这个说法,虽则叶公超论述“音组”之引文中未称孙名。罗念生文中且云“孙大雨十年前即发现了拍子这东西”,这与孙氏此文(以及50年代的《诗歌底格律》一文)回忆在1925年夏开始格律试验而成十四行《爱》时“有意识地运用了2—3字成一个单位、积5个单位成一个诗行,但我当时尚未把这样的单位定名为‘音组’”之语相符——但孙氏该文又云“音组”之定名是“在徐志摩所编新月《诗刊》第2期(1931.4)上发表莎剧《黎琊王》一节译文的说明里”则记忆有误。查《诗刊》第2期该译文前后均无文字说明③,故孙推断叶可能是看到了其在《诗刊》上的文字“而顺手沿用”之说就落了空。事实上孙自己对“音组”的文字提出首见于商务印书馆1947年版的全译《黎琊王》之“译序”中,而详细的论述则在更后分两次刊发在1956年第2期和1957年第1期《复旦学报》上的长文《诗歌底格律》之中。 《诗歌底格律》中谈到1925年夏后的冬末春初(即《晨报·诗镌》出刊前数月),孙曾和闻一多等交换过探索格律的心得;又者,北平诗人20年代和30年代的两个“读诗会”孙都曾参与④,而罗、朱、梁、周、叶都是第二个“读诗会”的活跃人物,前四人之文足证孙早有“音组”之说,而叶很可能是借用了孙的定名并结合自己的见解写了论文的;再联系孙自言在写作《爱》时(即与闻一多交流时)尚未定名,故可推测孙之定名并口播于诸友大约仍是在30年代前期,即在《诗镌》与《大公报·诗特刊》、《新诗》两个时期之间的《诗刊》时期或稍后,虽则《诗刊》上并无文字。 《格律体新诗的起源》又言,《爱》的发表早于“闻一多的第一首格律体新诗《死水》”(前者刊于1926年4月10日《晨报副镌》,后者刊于1926年4月15日《晨报·诗镌》3号),故而卞之琳另一文⑤中论及闻之“音尺”与孙之“音组”时“说闻一多比我早10年是个颠倒先后的误解”——孙大雨此说殊不可解。因同文孙已明言当时未定名,而闻事实上在一个月后的《诗的格律》文中即论述了“音尺”。卞说闻在先当然是对的,孙以仅在创作中有实践而未像闻那样上升为理论的东西来与闻一多争先恐后怕意义不大。另一方面,卞并未曲解史实,即如卞谈及叶公超的那段也并非无理,因为其时叶已形诸论文而孙说仍流于口耳,况且卞强调了在叶之前孙尚有“长期实践”,并未忽略孙的工作。 作了这么长的辨正文字,是为了尽可能确定“音组”定名的时间,因为“音组”这个概念在现代格律诗论中影响很广而且意义重大:(1)首次为新诗的节奏基本单元找到一个独立而含义自足的定名;(2)(在胡适、闻一多的基础之上)明确了按意义单位划分节奏单元的操作方式。以下便据《诗歌底格律》一文对孙的观点进行论析,该文冗长且常有概念芜乱之处,这里只取有关论点。 文中首先说明了“格律”和“节奏”的含义:“格律是形成整齐的节奏、从而发挥表现媒介(语言文字)底性能的方法或工具”,而诗乃时间的艺术、其“节奏为时间段落之序列”,于此前提下孙引出了“音组”概念,“我们运用音组——一些在时间上相等或近乎相等的单位底规律性的进行,去体现以及感觉到节奏。”形成节奏最基本的因素既在于获得占有一定时间的音量长度,“当然无法把没有时值的音高、音势、音色这三种现象或因素底任何一种当作造成诗歌底音组的材料了”,此三者的作用“只在供我们于构成音组时用作划分音步或音段或音节的标志记号罢了”而“并非绝对的必要”,因此他认为那种轻重或高低(轮换出现而形成诗律节奏)的“相间说”是“一个误解”。 那么“音组”如何形成呢?孙大雨认为,语言中存在“通常一个词或一个语式往往凝结两三个字(语音)在一起的那个意义或文法所造成的语音关系”,写作者便是“利用了这语音之间的粘着性⑥,把语音们组织成一个个时长相同或相似的单位以造成听者读者底整齐有度的节奏之感”,由此便得到了“音组”的定义——“我们所习以为常但不太自觉的、基本上被意义或文法关系所形成的、时长相同或相似的语音组合单位。”孙大雨举了自己的一些诗例,下面两段分别来自其创作的长诗《自己的写照》及译作《黎琊王》: 有色的/朋友们!/让我问:/你们 祖先/当年/的啸傲/自由, 到那里/去了?/你们/的尊严 是否被/大英/西班牙/底奸商 卖给了/上帝?/你们/的晏安 是否被/盎格罗/萨克逊/大嘴 炎炎的/妄人们/吞噬/尽了? 你要我/祝福/的当儿,/我会/跪下去 恳请你/饶恕。/我们要/这么/过着活, 要祷告,/要唱歌,/叙述些/陈年/的故事, 笑话/一班/金红/银碧的/朝官们, 听那些/可怜/的东西/说朝中/的闻见。 结合孙论文中的说明和其他诗作,可知其“音组”中的音数主要是2、3,间有1、4;不同字数的“音组”在朗读时的处理是“依音组底原理⑦把字少的音节里的字念得慢些长些,把字多的音节里的字念得快些短些,则贯串各节的节奏便会显得十分爽朗。”关于读法上的前一种情况,孙大雨起了一个专名“淹滞”(pause),他把“淹滞”区分为两种:一是一个语音底延长,一是两个语音间的休止——两种“淹滞”均为补救时间缺损的,故都计入单位时间。孙又提出了另一不同于“淹滞”的专名“静默”:一个“音组”中往往有数截“音长”,“这一截‘音长’与那一截‘音长’之间如正值两字之交,不论在一个单位里或在两个单位之间,则有时介此片刻的‘静默’”,这“静默”不计入单位,也分两种,一在行末或行内规定处,一是“不固定的、随意义及构句的停逗而出没无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