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I206.6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8—7192(2008)04—0055-08 一、从“悲情”到“高兴” 《高兴》的开篇,贾平凹颇有意味地安排了一场关于“姓名”的争论。地上是裹在被褥卷里的五富的尸体,高兴被铐在了火车站广场的旗杆上,满脸青春痘的警察严肃地问话: “名字? 刘高兴。 身份证上是刘哈娃咋成了刘高兴? 我改名了,现在他们只叫我刘高兴。 还高兴……刘哈娃! 同志,你得叫我刘高兴。 刘高兴! 你知道为啥铐你? 是因这死鬼吗? 交待你的事!”[1] 由此开始,高兴絮絮回忆他与五富——两个西安郊外清风镇的农民——进城打工的经历。不需赘言,以“农民工”为“典型形象”之一的“底层文学”,近几年在文学界、研究界几成呼啸之势,似曾相识的“左翼”现实主义从“历史”的深处再次归来。值得注意的是,《高兴》与这一“潮流”颇为不同。除了《那儿》等不多的几部作品以第三人称限制叙事展开外,近年来的“底层文学”作家出于对“判断真理”的需要,常常将叙述人拉升至“上帝”的位置,以“全知叙事”展开叙述;第一人称叙述如《我们的路》等,打工者“我”的“声音”往往也被叙事人强行扭曲,满嘴可疑的知识分子腔调,谈论自由、尊严与城乡的“对峙和交融”。贾平凹对此有自觉地意识,在接受采访中曾经谈到,“最初以第三人称写,后来试过第二人称,现在变成第一人称。看起来是叙述人称的转变,其实是心态的修改”[2]。当然,这里依然包含着“知识分子”对“农民”的“偏见”的过滤,“农民进城后面对城市有许多偏见,而我也有许多偏见,究其实是农民意识在作祟,当我也在同情进城农民又和他们一样发泄种种不满时,我发现我写的不对”[3]。就此而言,作者放弃了高高在上的“全知”叙事视点,自觉疏离“代言人”这一角色及其裹挟着的“激情”与“正义”,以“第一人称限制叙事”连绵展开“刘高兴”的打工追忆。 与“底层文学”密布的惨痛与死亡相比,《高兴》“悲情”的色彩很淡。开篇伊始,原名刘哈娃的进城青年,颇具象征色彩地自我“命名”为“高兴”。 “我这一身皮肉是清风镇的,是刘哈娃,可我一只肾早卖给了西安,那我当然要算是西安人。是西安人!我很得意自己的想法了,因此有了那么一点儿的孤,也有了那么一点儿的傲,挺直了脖子,大方地踱步子,一步一个声响。那声响在示威:我不是刘哈娃,我也不是商州炒面客,我是西安的刘高兴,刘——高——兴!”[4] 这种快活、乐观的对“城市”的认同,与“底层文学”所塑造的“典型形象”差别很大。在我们所熟知的《太平狗》、《霓虹》等作品里,主人公无论是农民工或是下岗女工,往往被迫地出卖自己的劳动、身体、尊严乃至生命。霓虹闪烁的现代城市,更近似于血红色的屠场,惨烈血腥的气息扑面而来。陈应松的《太平狗》里,作者将民工程大种和他的那条叫“太平”的狗并置,将“城市”比拟成血淋淋的剐狗市场,溃烂、肮脏、腐臭等意象密度极大,最后程大种以肢体残缺的方式惨死,成为这一屠场的又一个牺牲者。颇耐思量的是,这篇残酷、血腥的作品先后获得第二届中国小说学会大奖、《小说月报》百花奖(读者投票)等多个奖项,被传媒指认为“‘底层叙事’和‘打工文学’的代表作”,对“底层”的主流想象由此可见一斑。 就此而言,高兴是“民工”的一个“异类”,“我一直以为我和周围人不一样”。在正式讲述这个故事之前,他絮絮地举例说明他的七点“贵气”的不同,包括精于数学、热爱文学与音乐、爱干净,注意体面,等等。饶有意味的是,其中的后几点不是“爱好”这么简单,比如高兴“反感怨恨诅咒”。要知道,高兴曾经先后卖血、卖肾,买主是西安的“一个大老板”。这本是“左翼文学”最为常见的叙事模式,但高兴对此似乎“缺乏觉悟”,将一个在“左翼”的“成规”里的阶级问题,归结为无常的命运(“天”)乃至于家庭出身(而不是“阶级归属”)。 “我反感怨恨诅咒,天你恨吗,你父母也恨吗,何必呀!”[1]5 在访谈中贾平凹将高兴概括为“新农民”,以此与“传统”的“农民形象”予以区别。“刘高兴这些人都是有文化知识又不安分的一代新农民。所以写这部小说时,一定要写出这一代农民不一样的精神状况,他们不想回农村,想在城市安家落户,他们对城市的看法和以往的农民完全不同”[4]。某种程度上,高兴近乎于一个来自“底层”的“外省青年”,“自觉”地认同城市,希望“接纳”了他的肾的西安也接纳他“做西安人”。 五富显然有不同的看法,作为作者塑造的“传统农民”,和刘高兴一起到西安打工的五富与城市格格不入。面对巨大的落差,五富内心难以平衡,一次次被轻贱后,他抱怨到: “都是一样的人,怎么就有了城里人和乡下人,怎么城里人和乡下人那样不一样的过日子?他说,他没有产生要去抢劫的念头,这他不敢,但如果让他进去,家里没人,他会用泥脚踩脏那地毯的,会在那餐桌上的咖啡杯里吐痰,一口浓痰!”[1]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