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很多作家,都有一个从乡村到城市的迁徙经历——少时在乡下生活,成年后留在城市工作,可是,他们对城市生活,往往感到陌生,回忆起那些童年的、乡村的记忆,反而觉得亲切。所以,当代文学中,作家们写得最好的,还是那些与乡村、小镇有关的作品。何以城市生活在作家眼中变得如此僵硬而缺乏感觉?因为城市是一个公共世界,它往往抹平个人的感觉差异,城市生活中所看见、听见的,吃的、住的、玩的,几乎千篇一律,这样的生活,本质上是非文学的——文学所要表达的恰恰是个别的、私人的感受。因此,我尤为重视文学写作中那些精微的、地方性的、小视角的、生机勃勃的经验和记忆,那种无法被粗暴的消费文化所分割和抹平的记忆,我觉得这才是文学书写中最动人的景观。 我把这个记忆的原点,称之为是写作的根据地。每个作家,都需要找到自己的写作根据地,而写作,正是朝向这个根据地的一次精神扎根。格林说,作家的经验在他的前二十年的生活中已经完成,他剩下的年月不过是观察而已。“作家在童年和青少年时观察世界,一辈子只有一次。而他整个写作生涯,就是努力用大家共有的庞大公共世界,来解说他的私人世界。”看到这一点之后,我们就能理解,为何那些伟大的作家一生几乎都在写自己所熟悉的故乡。鲁迅写绍兴,沈从文写湘西,莫言写高密东北乡,贾平凹写商州,福克纳写自己那像邮票一样大小的家乡——每一个伟大的作家,往往都会有一个自己的写作根据地,这个根据地,如同白洋淀之于孙犁、北京之于老舍,上海之于张爱玲,沱江之于李劼人,马桥之于韩少功。诗人黄礼孩说:“在省略了身份,省略了祖籍,省略了故乡的今天,在身心日渐凋落的时候,在你无法把身体安放在哪里时,回到出生地,寻找适合自己进入和表达的地方,寻找更自由的呼吸和从容,肯定是写作上的一次再启程。”确实,当现代化的思想日渐一统天下时,强调地方视角的叙事,强调来自出生地的记忆,正是对文学地理学这一丰富可能性的捍卫。 在这样一个迷信进化论、追求日日新的时代,真正的写作,有时必须是一种精神的后退。退守到自己的根据地里,使自己的感受、经验、记忆变得有来源地,而不是飘忽的,这就是写作的扎根。文学是有出生地的,作家是要追问自己的精神来源的。尽管像故乡、出生地、老家这样的说法,更多的是一个精神概念,并非地方主义的标签,但通过它重申一种让灵魂扎根、人心落实的写作品质,在当下这个浮躁、挂空的时代,有着特殊的意义。一个作家的精神,必然受一个地方的地气滋养;一部作品的面貌,也必然带着那个地方的特征和细节。因此,在我的阅读习惯中,我特别留心一个作家是从哪块土地上长出来的,我相信,一个人的写作秘密,正是潜藏在他那些感受、经验和记忆的根须上。 当我读到徐通福先生的文字时,那种天然的亲切感,正源于此。他是我的福建老乡,从他老家宁化县,到我老家长汀县,不过是百儿八十里路,半个多世纪前,这两个县同属汀州府,为客家人的居住地,整个闽西山区,周回数百里,风俗、口音、饮食都相似,那里的人情、风物、历史,我也并不陌生,所以,读着徐通福的文字,我的思绪往往会飞越那些山川、小河,回到自己的家乡:祖屋,长衫短褂,锅边糊,母亲,村口的小路,荒地,布鞋,班驳的老墙,花生,地瓜……多么熟悉的事物,仿佛就在眼前。这些都是我小时吃过的食物,也是我在故乡生活时经常看到的场景。就像胃是有感情的,小时吃过什么,就能记着什么;眼睛和思想,我想也是有感情的,碰到那些熟悉的事物,也会情不自禁地多看几眼,多想几回。因此,当拿到徐通福的散文集《风雨家园》(作家出版社2008年版)时,我首先挑出来读的,就是那些和闽西风物、个人记忆有关的篇章——如《祖屋》、《长衫短褂千层底》、《两地锅边糊》、《母亲的佛缘》、《山里人》、《寻找培田》等,从这些文字中,我接续上的是一片我所熟悉的热土,以及那些情深意长的故乡人,他们就站在文字的另一端,看着我,并与我说话。我迷恋这种阅读感觉。说句实话,这些年来,很少有类似的贴身的文字,能迅速激活我心中那些沉潜了多年的故土记忆。尽管经常有朋友来劝我,在研究文学之余,可以多写一点有关故乡和个人的闲笔文字——毕竟,在我的评论文字中,偶能见出个人的性情,甚至也不乏散文的笔调,但我总觉得,童年和故土的记忆,对一个写作者而言,是一笔巨大的宝藏,如果面对它的情感还没有酝酿成熟,轻易动笔,就有可能浪费这笔财富。 可是,我却意外地在徐通福的笔下读到了这样的文字: 闽西有无数座山,在闽西的万山丛中,有无数个村庄。我的家就在其中一座村庄里。如果你是城里人,是很难分清此山与彼山、此村与彼村的,但你一定会留意那些身着蓝布“大襟衫”,脚穿千层底布鞋,脑后绾着发髻的妇女。那群妇女中,有一位就是我的母亲。(《长衫短褂千层底》) 这是一篇文章的开头,朴实,庄重,深情,因为即将要叙说的是母亲,大山里的母亲。我被这个母亲形象所感动,并且认为,徐通福所写的,也是我的母亲。我还小的时候,只要是晴天,穿的也是母亲做的布鞋,那绵密的针脚,严实的鞋面,小时候并不知道花费了母亲多少的心血;等到现在明白了,已经不忍心让年老的母亲为我再做一双布鞋。现在回想起来,那一双双鞋,一件件毛衣,甚至我的衣服上所有的扣子,都是母亲一针一线缝织而成的。这些衣物,老家还存着一些,我们兄弟姐妹当然早已不穿它们了,可是,有一年回家,我偶然发现,俭朴了一生的母亲,终归不舍得把这些旧衣物丢弃,它们还是被洗得干干净净地收在一个大木箱里。如果十年前我看到这些旧东西,或许会嘲笑母亲多此一举,现在的我,却惟有感动。母亲何尝不知道,这些旧衣物早已没了穿的价值,留着它们,与其说是舍不得,还不如说是为了保存她自己一份旧时的念想。那一刻,我终于理解了母亲,我知道,自己确实是长大了,母亲也确实老了。于是,我继续读着《长衫短褂千层底》,记忆在这个瞬间就全部都活起来了:“一年四季,不论春夏秋冬,只要得闲,母亲都要拿出一家老小的鞋样,打开那只箱子,把破衣服拆成布片,用地瓜粉熬成浆糊,一层层粘好晾干,再按鞋样大小裁成一只只鞋底。这道工序完成后,母亲用事先搓好的粗麻线和锥子,在上面扎上密密麻麻的针脚。母亲扎的针脚非常匀称,周边是两道封闭的平行线,中间是无数个‘人’字,麻线拉得松紧适度,做成的鞋底十分结实。”——这也是我熟悉的母亲的身影,她一直定格在我的成长记忆里。直到今日,我也无法忘怀这样的场景:一年到头,母亲都在为我们六个兄弟姐妹的吃穿而劳碌,缝衣服、纳鞋底,更是她不间断的闲活,有时候,母亲的眼睛花得厉害,就会让我帮她把线穿到针眼里,可是我手忙脚乱一阵之后,多半会换来母亲的一句嗔怪,“小小年纪,眼神还不如我呢。”我的母亲,和徐通福笔下的母亲,何其相象。她们的白发是一样的,心地是一样的,甚至,纳的鞋底的针脚多半也是差不多的,因为她们的心里怀着同样一份对儿女的爱,她们也生活在同样一块土地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