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I206.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9639(2009)04-0054-12 在《楚辞》研究中,《招魂》是一篇争论颇多的作品,关于它的作者、所招的对象、体制结构、文中虚字“些”的用法、对后世汉赋的影响等等,都是多有争议的老问题①。就连文本句读、断句,也还大有异同。尤其对《序》的句读、解释,又和上述问题的解决有密切的关系,涉及对全篇内容的理解。 所以,本文想对《招魂》的《序》作一些文献学上的探讨,兼及其他有关问题,或可供《楚辞》研究者参考批判。 一、文本的探讨 1.一般学者把《招魂》分为三个部分:《序》,《正文》,《乱》。 《序》又可分为开头的韵文自叙和后半的对话两部分。后半的“对话”(有的研究者称之为“命辞”)的一段文字,洪兴祖的《楚辞章句补注》(《四部丛刊初编》本)② 作: 帝告巫阳曰有人在下我欲辅之魂魄离散汝筮予之巫阳对曰掌梦上帝其难从若必筮予之恐后之谢不能复用巫阳焉乃下招曰 2.文字校勘。 这一段文字,历来各家的断句和理解有着相当的差异。 (1)现存最古的《招魂》文本,是《文选》残抄本《文选集注》卷66中所收者③,这一段的有关文字如下: “巫阳对曰”:“对”作“菿”。 “恐后之谢不能复”:“恐后”后无“之”。 (2)朱熹的《楚辞集注》(台湾正中书局影印本,原为海源阁杨氏藏,有宋端平年间题跋刊本): “掌梦上帝其难从”:“帝其”后有“命”字。 “恐后之谢不能复”:“谢,一作谢之”。 蒋骥的《山带阁注楚辞》(上海古籍出版社标点本,1984年)的文本与此同。 (3)王夫之的《楚辞通释》对“巫阳对曰掌梦上帝其难从若必筮予之恐后之谢不能复用巫阳焉”这一句有注曰:“其难从,一本作其命难从,一本作命其难从。”④ 这说明,他看到过和朱熹不同的本子。 以后诸家文本的文字,大抵不出于此。 3.参照上述对文本的记载,我们可得到一个如下的一种宋代以前的文本: 帝告巫阳曰有人在下我欲辅之魂魄离散汝筮予之巫阳对(或作“菿”)曰掌梦上帝命(或有“其”字)难从(或作“帝其命难从”)若必筮予之恐后之(或无“之”字)谢(或此多一“之”字)不能复用巫阳焉乃下招曰 我们可在这样文本的基础上来探讨。 二、有关《招魂序》断句的见解异同 这四五十字的段落,历来解说多有异同。笔者调查了自汉代王逸以来,主要研究者对此文的断句情况,断句大致有这样四类: 1.王逸《楚辞章句》和《文选》注释本系统。 王逸《楚辞章句》(《四库全书》本)作: 帝告巫阳,曰有人在下(一作於下)我欲辅之,魂魄离散汝筮予之。巫阳对曰掌梦,上帝其命难从,若必筮予之恐后之谢不能复用巫阳焉,乃下招曰 日本所存抄本《文选集注》的断句是: 帝告巫阳,曰有人在下我欲辅之,魂魄离散汝筮予之。巫阳对曰掌梦,上帝其难从,若必筮予之恐后之谢不能复用巫阳焉,乃下招曰 这主要根据的是王逸《楚辞章句》(见“招魂一首”题下注文)。 洪兴祖的《楚辞章句补注》(《四部丛刊初编》本)作: 帝告巫阳,曰有人在下(在,一作於)我欲辅之,魂魄离散汝筮予之。巫阳对曰掌梦上帝其难,从若必筮予之恐后之谢(一云谢之,一无之字)不能复用巫阳焉,乃下招曰 朱熹的《楚辞集注》(影印本)作: 帝告巫阳曰有人在下我欲辅之魂魄离散汝筮予之,巫阳对曰掌梦上帝其(命)难从若必筮予之恐后之谢不能复用巫阳焉,乃下招曰 这样断句的本子,最为古老。其着眼点有三: 第一,把“巫阳对曰掌梦上帝其(命)难从若必筮予之恐后之谢不能复用巫阳焉”作为一个部分,都作为巫阳之语。第二,“乃下招曰”为另一句。第三,对“掌梦”单独断句(如《文选》本)。 2.宋代以后认为这样的断句难以理解,试图重新断句,或存疑。 如宋代项安世的《项氏家说》卷8《说事篇》曰: 巫阳对曰:“掌梦,上帝其命难从。”此二句巫阳对也;“若必筮予之,恐后之”,此二句又帝命也。 “谢不能”,此三字,又巫阳对也。“复用巫阳焉”,此一句又帝命也。(见《四库全书》本) 清代王夫之本,对文中有的地方不断句而存疑。(其他如朱熹,蒋骥,也有这样的情况。庆按:现上海古籍出版社本的《山带阁注楚辞》作“掌梦。上帝。其命难从”,似并不符合蒋骥的原意) 3.清代王念孙《读书杂志》认为,“焉乃”二字当连读⑤。近代的学者多从其说。如陈子展⑥: 帝告巫阳曰:“有人在下,我欲辅之。魂魄离散,汝筮予之。”巫阳对曰:“掌梦。上帝。其难从。”“若必筮予之,恐后之谢,不能复用。”巫阳焉乃下招曰 马茂元断作⑦: 帝告巫阳曰:“有人在下,我欲辅之。魂魄离散,汝筮予之。”巫阳对曰:“掌梦?上帝:其难从;若必筮予之,恐后之谢,不能复用。”巫阳焉乃下招曰 张中一的断句和马茂元同,但是对“掌梦”指的什么人,解释不同⑧。这留待下面讨论。 金开诚对此句的句读作⑨: 帝告巫阳曰:“有人在下,我欲辅之。魂魄离散,汝筮予之。”巫阳对曰:“掌梦。上帝,其难从。若必筮予之,恐后之谢,不能复用。”巫阳焉乃下招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