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I22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2-2007(2009)01-0045-05 皮锡瑞先生在《经学历史》一书中,对早自孔子之前直到西汉这一段经学历史,根据经学的发展特点给予分期和命名,即:经学开辟时代、经学流传时代、经学昌明时代。西汉作为经学昌盛时代,因为有经典的留存,儒家传诗的情况可以通过研究加以了解和掌握。但是之前经学开辟时代与经学流传时代的儒家传诗是怎样的?汉代儒家经学传诗是否继承了之前的儒家传诗特点?这些疑问因为史料和相关著作的缺失,学者们的研究也往往只能半猜想、半推测地勾画出依稀的面目。 上博馆藏战国楚简《孔子诗论》(以下简称《诗论》)的公布为这一研究提供了可能。《诗论》是一部战国时期儒家传授、解说《诗经》的著作,透过其内容中对《诗经》的解说与评论,能够了解战国时期儒家诗学传授的大致面貌。《关雎》作为《诗经》的首篇,是儒家经典中非常重要、也是最为常见的一首。《论语》、上博楚简中的《诗论》以及汉初的经学著作《韩诗外传》、《毛诗故训传》,都曾评论过这首诗,但各书对这同一诗篇的讲解却各不相同。对此加以对比、研究,或能清理出儒家《诗经》传授的发展轨迹。 《关雎》一诗在《诗论》中出现的次数多达四次。在《诗论》零散、片断的语句中,一般诗篇多仅见一两处提及,仅有两首诗有四处提及,另一首是《甘棠》。《诗论》中与《关雎》有关的竹简文字如下: 第十简 《关雎》之改,《樛木》之时,《汉广》之知,《鹊巢》之归,《甘棠》之保,《绿衣》之思,《燕燕》之情,盖曰终而皆贤于其初者也。《关雎》以色喻于礼,……[1](P263) 第十一简 《关雎》之改,则其思益矣。[1](P263) 第十二简 ……好,反纳于礼,不亦能改乎?[1](P264) 第十四简 两矣。其四章则俞(愉)矣!以琴瑟之悦,嬉好色之愿;以钟鼓之乐,……[1](P265) 《诗论》这四简对《关雎》的评论中,“改”字出现三次,训为“改”(用李学勤先生说)。第十简论“《关雎》之改,……《关雎》以色喻于礼”,是指这一诗篇以人对美色的爱慕、追求,晓谕人对礼的追求。由辗转反侧、寤寐求之到琴瑟友之、钟鼓乐之,由自然而发的男女之情转向依礼相待,因此可称之为“改”。第十一简“《关雎》之改,则其思益也”,是说《关雎》由情改为礼,其思想有所进益。第十二简“……好,反纳于礼,不亦能改乎?”“反”前仅余一“好”字,但明显看出是一个上下文转折句,“礼”与“好”相对应。这里的“好”无论作动词还是形容词解,都从属于感性的思维,而“反纳于礼”则是对于前文的转折,指最后仍归于礼义。由此,《关雎》一诗的义旨正可谓“改”,可推知“改”字取《关雎》一诗本于情感上的爱慕与追求,而最终归于礼乐之义。第十四简集中讨论《关雎》第四章,认为以“琴瑟”、“钟鼓”表达对意中人的爱慕之情,其感情基调可谓“愉”,即“快乐”。句中仍有一“则”字,表示对上句的承接转折,可知上一句中对于三章的评论当是“愉”的相反之义,这从《关雎》三章诗句“悠哉悠哉,辗转反侧”一句可以得到确证。悠字义为“忧思貌”[2](P2),正与四章所含之“愉”义相反。 《关雎》原诗的内容表达的是男子爱慕、追求意中女子之义。结尾处“钟鼓乐之”一句别有深义,钟鼓之乐正是古代的庙堂之乐,是举行仪式时所用,暗示着举行婚礼、成就仪式。因此,一般认为,这首诗虽写男女之情,但却能发乎情而止乎礼。联系《关雎》一诗原义,可知《诗论》中以“改”论《关雎》一诗,其着眼点有二:一是《关雎》由好色而动情,再使情归顺于礼,前后的变化显示出“改”情为礼之义;二是《关雎》虽有美色之思,但能够以礼相待,可见其人之贤。评论基于《关雎》一诗的本义,但有所归纳和生发,即以儒家礼乐观论诗。此外,第十四简中对于《关雎》第四章的评论为“愉”,反映出《诗论》对诗的情感体验和把握,虽持儒家之义理,但仍不失为真正的文学评论。 对于《关雎》一诗的讨论由《诗论》上溯到《论语》,可以看到孔门说诗的一贯性。《论语·八佾》:子曰:“《关雎》,乐而不淫,哀而不伤。”《论语·泰伯》:师挚之始,《关雎》之乱,洋洋乎盈耳哉。 《论语》一书早于《诗论》,两书对于《关雎》一诗的评价也有承袭之迹可辨。《论语》中两处出现《关雎》一诗,都是对《关雎》整首诗的阐述,并未单独列出诗句加以论说。这与《诗论》中对于《关雎》一诗的整体评价形式是相同的。此外,《论语》中两处评价《关雎》,分别从情感基调和乐声之美两方面加以论述,前者注重对《关雎》中所体现的情感加以把握,认为“乐”“哀”之情皆有,然而不失其度,即情感的表达适度,言外之意,其情感虽有乐有哀,却合于礼仪节度,终不失范。而《诗论》在对《关雎》的评价中,也对诗歌有深入的情感认识,所谓“其四章则愉也”,正是对于《关雎》一诗“乐”的情感基调的准确概括。《诗论》中对于《关雎》的情感基调的评论,透露出《诗论》对《论语》中情感体验论诗的继承。并且,《论语》中对于《关雎》中乐、哀之情合于礼仪的判定,在《诗论》中得到了进一步的强调,表现为多处明确的评论:“《关雎》以色喻于礼”,“反纳于礼”,“重而皆贤于初者也”。“礼”、“贤”的诗义判定,将《论语》中还处于一种潜隐状态的道德评判明朗化,儒家理念由潜在转为显在,并且在重要性上也被置于首位。这从《诗论》中“改”和“礼”在短短不足百字的篇幅中的出现频率上,也可以得到确证。 从《论语》到《诗论》,对《关雎》一诗的评价表现出孔门说诗的承袭与新变:最初对诗歌的情感体验仍被接续,但是在论诗的地位和作用上已经沦于次要,成为对于个别章节的体验。孔子论诗、传诗侧重于“义”,《论语》中在评价语言背后起着潜在支配作用的儒家理念,在《诗论》中已经成为论诗的主要出发点,毫不掩饰地在论说中起主导作用,表现出儒家说诗在《诗论》中对义理生发的侧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