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科设置重要性的理论逻辑和现实意义 本文论及的“学科”,是指我国通过行政批准程序设置并颁布的人才培养和学位授予分类,它是组成我国现行学位制度的一个重要部分。我国于1981年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以下简称《学位条例》)规定,授予学位的高等学校和科学研究机构及其可以授予学位的学科名单,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提出,经国务院批准公布。国务院于1981年批准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规定,“学位按下列学科的门类授予: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学位条例》及《实施办法》以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形式确立了我国学位授予及相应人才培养的分类依据——学科及其划分。基于人才培养和学位授予而设置或划分的学科,其科学合理与否,不仅关系和影响着人才培养及学位授予的质量和效益,而且关系和影响着学科的规划、建设和发展。 当学科作为一种学问的分类或一定科学领域的相对划分的时候,学者的学术兴趣和科学研究不会也不应该受到学科的限制。这也是各种交叉学科、边缘学科能够不断涌现并成为新兴学科的原因。但当学科成为制度的一部分,特别是当其沦为一种行政化产物的时候,学科便异化为一种僵硬的制度模式、归类体制或评价机制。由制度所带来的利益导向使得学科演变成为对于学问表达和学者活动的一种硬性束缚,并成为衡量教学科研活动的效益以及利益分配的一种现实尺度,从而不可避免地导致对正在或已经成长起来的交叉学科、新兴学科的不利影响,使得那些在体制外形成与发展的学科,在权力和资源配置机制面前,往往不得不面对因合法性而导致的生存危机与发展困境。对这些体制外学科而言,不仅学科与科学不匹配、学科与学术研究和人才培养相脱节的现象难以避免,而且势必在教学、科研、师资配备、物质条件等方面导致学科的发展受限。 改革开放以来,学科在中国越来越受到关注,学科这个概念日益具有一种特殊重要的意义。其原因,不是因为诸如“什么是学科?”、“学科与科学是什么关系?”之类的学理性问题的意义及其探讨,而更多地是因为学科及其衍生概念(例如,学科建设、学科立项建设等),在现实生活中被赋予的日益凸显的权利性质,甚至成为教育资源分配的一种沉重依托和利益载体。 现行制度体制下的学科,承载着太多非学术的东西,学科设置或划分的调整和变化,不仅影响着相关人才的培养和学位授予,影响着相关学科的建设和发展,影响着以学科为基础的学术组织的设置和调整,甚至影响到相关学校的排名以及学科实力的结构变化。2009年6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印发了《关于修订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的通知》,本文特为目录中教育类一级学科的调整提出建议方案和论证意见。 作为一个相对独立的知识体系的学科,是一个历史的范畴。学科的变化,是人们基于时代与社会的演变,基于知识的综合、分化、交叉、融合,为适应科学和社会发展的变化需要而进行的适应性调整活动。这是学科服务科学与服务社会双重职能的要求。学科调整正是这种要求的制度性表现。本文的理论逻辑建立在对于教育研究和人才培养历史轨迹的探寻、对于社会需求和已有实践活动的现实认识以及对于未来发展趋势的判断把握基础之上,而不是基于一种对纯理想化模式的探讨和设计。也就是说,学科设置作为规范人才培养和学位授予的一种分类,不可能没有一定的学理逻辑,但这种学理逻辑不应该是书斋式的,而应该基于现有学科的建设和发展,基于我国人才培养的实践状况、社会需求和未来发展。这是本文对学科划分问题进行理论分析的重要前提和基础。正是从这个意义上说,学科作为人才培养和学位授予制度的一项重要内容,必须随着科学和社会的发展以及相应学科的分化、整合及其对人才培养带来的影响,适时地做出相应的调整。 二、教育研究的发展及在师范类与非师范类院校中的特点和优势 自1978年恢复研究生教育以来,教育学作为我国硕士和博士学位授予以及研究生培养的一个重要学科,得到了长足发展。不仅传统的教育学科,如教育学原理、课程与教学论、教育史等得到了恢复和加强,教育经济学、教育政治学、教育法律与政策、教育社会学、教育发展与评估、教育服务贸易等新兴交叉学科的科学研究和人才培养,也在这一时期展现出强劲的发展势头。时至今日,教育研究已形成既包括从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的关于教师教育、课程与教学等学校教育内部问题的研究,也包括对教育事业发展和管理过程中的经济、政治、法律、政策、管理及社会等与外部相关联问题的研究的新局面。 与教育研究多样化格局的发展历程相似,随着教育与经济和社会发展相互影响的加深,社会对教育类人才的需求日趋专业化和多样化,不同的职业岗位提出了对于专业化的教师和各类教育管理人才的不同的专业要求。传统的教育学人才培养模式已难以满足和适应新时期经济和社会发展对高层次专业化人才的需求。在这种形势下,一方面,原有的封闭于师范教育体系内的传统师资培养模式逐渐改变,一些非师范类综合性高等学校开始参与教师教育,师资培养向开放型体制转变。另一方面,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依法治国的推进,经济与社会发展对教育事业发展的要求逐步提高,教育发展的公平性问题、公民受教育权利的保障问题、机会平等问题、教育质量问题、教育的国家责任问题以及教育市场、教育的跨境服务贸易等问题日益受到社会的强烈关注,教育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以及教育行政和学校管理的科学化、专业化日益受到重视,高层次的教育政策分析和研究人才、教育行政和学校管理人才以及教育发展与规划人才等日益受到社会重视。这些人才既需要了解和掌握教育的基本原理、懂得教育规律和教育运作过程,又要能够运用经济学、政治学、法学、管理学、社会学等的知识和研究方法来研究教育现象和分析教育发展中的问题,而后者正是综合性高等学校的优势和专长所在,因此,非师范类高等学校逐渐在这类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方面占据了重要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