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G648.7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09)01-0001-06 中国民办高等教育是在我国改革开放的大背景下产生和发展起来的。一方面,中国的民办高等教育是市场化的产物,具有自发性、自主性、非均衡性等特点;另一方面,中国民办高等教育又得益于我国的政治思想解放、教育体制改革和教育政策的完善与保障。从民办高等教育的属性看,具有市场主导性和“学校+企业”的特点。 本文从我国民办高等教育的基本特点和发展现实出发,对其未来发展战略问题展开一些初步的思考,并提出政策性建议,以求抛砖引玉,与方家共同研讨民办高等教育未来的发展大计。 一、对民办高等教育进行战略规划的现实依据和意义 近年来,中国高等教育稳步发展,高等教育招生数和在校生数持续增加,高等教育大众化的进程进一步加快。在中国高等教育发展的宏观背景下,民办高等教育也呈现出持续增长的发展态势。 1.从层次结构来看,民办高校目前仍以高职高专教育为主,高职院校数量远远多于本科院校,专科在校生远远多于本科在校生。 如果与2006年比较,2007年民办普通高校学校总数比2006年增加了19所,其中本科高校数增加了13所;在校生数增加了29.28万人,本科生数增加了8.58万人,专科生数增加了20.69万人。独立学院数与上年相同,仍为318所,但是在校生数增加了21.92万人。 在297所民办高校中,本科普通高校43所,占总数的14.48%;高等职业院校254所,占总数的85.52%,高职院校比本科院校数多出211所;本科在校生21.12万人,专科在校生141.94万,专科比本科多出120.82万人。这一状况与2006年相比表现出一致性,本科高校30所,高职院校248所,高职院校比本科院校多出218所;本科在校生12.54万人,专科在校生121.25万人,专科比本科多出108.7万人。 2.独立学院快速发展,独领风骚。无论从办学层次还是在校生规模来看,均较大幅度地超过了民办普通高校。 2007年独立学院318所,在校生186.62万人,其中本科生165.68万人,专科生20.94万人;2006年独立学院318所,在校生146.70万人,其中本科生126.45万人,专科生20.25万人。与2006年相比,独立学院数量没有变化,但是本科生增加了39.23人,专科生增加了0.69万人。与民办普通高校相比,2007年独立学院学校数多出21所,全部在校生多出23.55万人,本科在校生多出144.56万人。 3.民办其他高等教育机构的机构数和各类注册学生数均呈逐年下降趋势。 2007年民办的其他高等教育机构906所,各类注册学生87.34万人;2006年民办的其他高等教育机构994所,各类注册学生93.9万人;2005年民办高等教育机构1077所,各类注册学生109.15万人。无论是机构数,还是各类注册学生数,均呈逐年萎缩之势。2007年民办的其他高等教育机构数比上年减少了88所,各类注册学生数减少了6.56万人。 4.民办高等教育区域非均衡发展的趋势进一步明显化。 以民办本科高校为例。本科高校最多的省份是陕西省,共有7所,其他为山东5所,浙江4所,河南、广东各3所,福建、江苏、上海、安徽、湖南、江西各2所,其余北京、河北、天津、黑龙江、吉林、辽宁、湖北、海南、宁夏各1所。43所本科高校分布在全国20个省、市、自治区中,最多7所,最少1所,还有11个省市自治区还没有设立民办本科高校。 我国民办高等教育目前在层次、规模、结构、布局等方面形成的特点,可以说是利弊共存,其形成的原因也是复杂的、综合的、动态变化的。但是最主要的原因,我以为还在于国家民办高等教育政策的导向和控制所致,也在于各省级地方政府在教育行政管理的政策和方式上存在着差异。在中国国情下,政府对民办高等教育的影响力和控制力是十分重要的,也是不可缺少、不可替代的。国家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对民办高等教育的政策设计、行政管理和战略规划,影响甚至决定了民办高等教育的发展进程,影响着民办高等教育的现实格局,也决定了民办高等教育的未来走向和发展水平。 因此,依法由政府主管部门牵头、组织,调动包括民办高校在内的社会各种资源,充分倾听来自民办高教一线实践者的意见和建议,共同参与制定国家各个层级的民办高等教育发展规划,这对于保证规划制定的科学性和可行性,是十分必要的。 二、制定民办高等教育战略规划应坚持的原则 《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是我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的蓝图,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体系的纲领性文件。制定我国民办高等教育中长期发展战略,必须依据其基本原则精神。我以为在确立民办高等教育发展战略的过程中,还必须坚持如下一些原则: 1.宏观性与协调性相一致的原则。 所谓宏观性原则,就是把民办高等教育事业置于国家未来现代化建设战略部署的背景下,从国家高等教育事业的整体构想、科学布局出发,对民办高等教育的未来发展进行合理设计。所谓协调性原则,就是战略规划必须要保持民办高等教育发展与公办高等教育发展的协调、民办高等教育内部各子系统之间发展的协调。在高等教育的系统内部,要协调处理好民办高等教育与公办高等教育在现实中已经形成的越来越密切的相互学习、借鉴、竞争和合作的关系。在民办高等教育的系统内部,要协调处理好民办普通高校、独立学院、民办其他高等教育机构三个子系统之间也存在既相互补充又相互冲突的关系。所以,制定发展规划必须要坚持宏观性与协调性相一致的原则,不能把思维和文本框架仅仅局限于民办高校的范围内来进行考虑和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