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G40-0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4038(2009)06-0026-05 大学、政府和市场之间的关系理应为何,是世界高等教育界普遍关心的一个命题。长期以来,人们围绕这个命题进行过很多的探讨,但至今难以达成共识。我以为,根本原因恐怕在于参与论争或研究的不同主体过多地从自己或其他单一主体的立场去考虑问题。众所周知,科学研究若想获得真理性的结论,既不能卑躬于权威与舆论,也不能屈膝于政治制度和意识形态,还不能一味地迎合经济的发展需要,只能坚持“价值中立”和“忠诚于真理”。也就是说,若想透视大学、政府和市场之间的“应然”关系,首先要带上“放大镜”,同时又必须设法使自己的眼睛“色盲化”,从它们之间相互依赖、彼此共存中去洞察和构建三者之间的生态权力关系。 一、多元主体治理的现代高等教育系统 高等教育主体间关系的构建涉及到许多理论命题与教育实践改革。不管对哪一个国家而言,都存在着治理权力或选择权如何分配与平衡的难题。在不同的国家,高等教育系统内部的决定权或选择权在各级分配上有所不同。从上而下纵向来看,“这些级别包括国家、院校、学院和系、学术人员(不同级别和专业地位的教师在权力分配上也有很大差别)、学生和各种不同的外部资金持有人。这些不同的权力分别表现为:国家、学术专业和市场”①。 不同的高等教育治理权力或选择权分配方式有不同的意义。因为,它决定着哪些高等教育利益集团或利益相关者的地位与角色能够得到彰显和确认,决定着哪些高等教育主体的选择权获得释放,直接影响着高等教育系统的活动方式与变革类型。国家权力过大会加大政府教育行政人员的选择权,学校官僚化会加大学校行政人员的选择权,而学术权力过大会使个别教授的选择不受约束。可见,高等教育主体选择的个性化与选择权的拥有状况密切相关,选择权集中于谁,谁的个性就会得到张扬和强化。同时,某高等教育主体选择权的个性也会因其他主体选择权的扩大而受到损害或弱化。政府权力的扩大往往会降低市场或学术权威的力量,而市场和学术权威力量的增强同样也会使政府权力受到一定的限制。 高等教育是由多元主体权力交错重叠所构成的复杂系统,不同力量往往因主体的目的不同而有着不同的运动方向。因此,构建高等教育选择主体间的关系,必然要碰到如何化解不同主体力量之间矛盾和冲突的问题,也必然要面临高等教育治理权力如何分配和平衡的问题。从国际比较来看,高等教育治理权力的分配与平衡主要表现为国家权力、市场力量和学术权威三股力量的博弈,不同国家在不同的历史时期有不同的权力表现形式和权力结构形态。在高等教育治理结构中,国家权力、市场力量和学术权威三者并非同时产生,而是一个从学术权威到国家权力再到市场力量的连续体。即从最初的教师行会演进到学术寡头,18世纪国家权力介入高等教育产生国家控制,至20世纪市场力量快速发展并成为影响高等教育治理的重要力量,自此高等教育的治理结构变得更加复杂。 在西方国家,特别是高等教育进入大众化阶段后,高等教育的各种变化不仅彻底动摇了高等教育作为一个自治系统的传统理念,同时也迫使政府发展新的管理形式,即对不同类型的学校施加不同程度的控制,使普遍性的规则和中央政府的计划逐渐让位于新的管理形式,诸如契约、自我管理、更加广泛的评估制度以及准市场化的竞争等。从全球范围来看,减少控制正被许多政府用来作为促进学校自我管制的新手段,许多“国家不仅在自己的机构里引入了市场的因素,也不同程度地在不同环境中将大学推入不同的市场关系模式,因此,即便高等教育整体仍由国家建构或控制,但高等教育未来的舞台将高度地多元化”②。 二、大学、政府、市场的三角架构 美国著名学者伯顿·克拉克教授从20世纪60年代开始研究英、美、法、联邦德国、意大利、瑞典、日本、加拿大、波兰、南斯拉夫、墨西哥、泰国等10多个国家的高等教育,然后花5年时间写成了教育名著——《高等教育系统:学术组织的跨国研究》。此书认为,高等教育的发展存在着国家、市场和学术三个体系,而高等教育的运作正是通过它们的协调互动而达成的。只不过在不同的时期、不同的国家,政府、市场和学术三者之间彼此互动的方式不同而已。他曾精辟地指出:“随着学术权威有无限权力或潜在活动,我们这个从国家权力到市场的连续体可以重新改为国家、市场和学术权威呈三角形的协调模式。三角形的每个角代表一种模式的极端和另两种模式的最低限度,三角形内部的各个位置代表三种不同成分不同程度的结合。”③同时,克拉克教授从政府、市场和学术三者的互动消长关系出发,建构了一个国家、市场和学术权威三角力量的协调模式(见“三角协调图”④)。该协调模式的建构具有特殊的意义。它所界定的高等教育中存在的综合社会力量,不仅可用来描述各个相互竞争的利益集团的主张,也可用来表述高等教育中不同的价值体系和观点。 从“三角协调图”不难看出,不同国家在三角架内所处的位置不同,有着不同的协调模式,具有不同特性的定位。比如,美国以市场力量为主导,意大利是学术权威至上的代表,而苏联(前苏联)则位于国家权力的顶端。中国的情况与前苏联比较类似。新中国的高等教育自诞生之日起,在国家、市场与学术权力这三种力量或因素中,国家一直是影响高等教育发展的决定性力量;市场和学术力量相对乏力,在某种程度上甚至可以说从来没有出现过真正有影响的学术力量;市场力量在绝大部分时间内处于遮蔽状态,直到今天依然是式微的。诚然,我们必须看到,自我国高等教育进入大众化阶段后,国家与市场之间的界限和关系已悄然发生变化。不管人们愿意与否,市场力量在日益凸显已是不争的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