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G649.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5485(2009)05-0085-04 德国作为现代大学的发源地,一战前其大学一直是世界科学中心。然而,随着现代工业社会的发展,德国的高等教育发展显得较为滞后,逐渐失去了在世界上的领先地位,尤其是20世纪后期,科学技术迅猛发展,经济全球化、欧洲一体化和高等教育国际化进程不断加快,对德国的高等教育提出了严峻的挑战。2002年,德国联邦政府开始修订《高等教育纲领法》(HRG),此举被认为是“引进更高效的激励机制来提高教育质量”[1]。2004年,整个德国公立高等教育改革的核心之一就是引进了教师绩效薪酬制和博士生课程,这显然是借鉴了美国一些颇有声望大学的做法,并且这些改革措施引发了不少争论,争论的核心就是这种跨国借鉴是否真能提高德国高等教育的竞争力。 一、美国和德国高等教育管理模式比较 从总体上看,美国和德国的高等教育管理体系分别了代表种不同的模式:市场模式和官僚模式。 (一)市场模式 美国的市场模式中,最主要的特征是政府对高等教育机构很少插手,而看不见的手——市场却普遍存在高等教育机构之间,并且发挥着不容小觑的作用。美国的大学拥有较大的自治权,例如可以自主选择不同家庭背景的学生,自主决定课程,从不同的渠道获得资金等。在美国,公立和私立高等教育机构并存,公立大学虽然接受来自政府庞大的教育拨款,但是仍然很少受到政府的约束。此外,公立大学不仅可以利用财政资源来支付教育成本或进行教育投资(例如成立基金),而且还可以积极地筹款,而这些来自非政府部门的资金已成为公立大学教育经费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可见,美国的公立大学高度自治,在市场中和私立大学一起参与教育资源的完全竞争。这种竞争无疑导致了大学纷纷力求高质量的教学和科研来提升自己的竞争力,提升自己的排名,从而形成了教学质量、大学声誉、毕业生收入的高相关。一流大学培养的毕业生往往在社会各行业中收入较高并且拥有较高的影响力,成为商界、政界、学术界的领军人物。他们作为校友,可以为母校提供高额的直接捐款或者其他的资源。此外,校友的成就无疑会吸引企业界的投资目光,一方面促进了大学对企业的科研、培训服务,另一反面也增加了毕业生的就业机会。正如罗伯特·法兰克(Robert Frank)和菲利普·库克(Phillip Cook)所指出的:“这表明一所大学在公众眼中的教育质量和它的教师、学生、校友密切相关。不论大学通过何种方式来提高质量,都会更吸引最好的学生和教师,而这反过来又提高了该大学的声誉。”[2] 这种市场竞争机制使得美国的高等教育机构成为一种分层的等级体系,被高登·温斯顿(Gordon Winston)称之为“等级制教育市场”[3]。不同层级或等级中的高等教育机构都积极地关注这一部分的教育市场,努力从其他竞争者中脱颖而出,争取提高自己的教育质量来满足作为消费者的学生、企业主以及资助者的要求。 (二)官僚模式 和美国模式最大的不同是,德国的“官僚模式”强调政府对高等教育机构实行高度管理,高等教育机构之间极少存在市场竞争。根据联邦德国的宪法《基本法》,各州教育部代表国家实施教育。对德国的公立大学而言,政府作为举办者和管理者,首先通过行使对大学重大事务、经费使用和人事管理的最终决定权,对大学进行管理。按照法律,德国大学的所有重大事务都要通过政府教育部门的认可;经费完全由政府提供,使用则完全按政府做出的预算执行,大学本身不能更改;大学教授作为公务员,其数量以及具体人选最终由政府来决定。其次,政府通过委派学监或校务长,代表政府对大学进行管理。委派人员对大学执行政府决定的情况进行直接监督,甚至对学校的一些具体事务也进行管理,他们直接对政府负责,不受大学的节制。[4]这种“双管制”使得德国公立大学在坚持学术自治的同时,始终处于和国家行政管理复杂和微妙的关系中。德国公立大学在财政上很大程度上依赖于政府投入,任何向学生收取的费用都由政府决定,而不是通过市场机制,并且由政府监督教育资金的使用情况,因此市场的角色完全由政府管理者所取代。 相对而言,德国政府对私立高校的控制不像公立高校那样严格,在很多方面和美国的私立高等教育机构相似。但是,德国大学的主体是国立高校,私立高校只占很小的比例,而且大多集中在商业领域,因而并没有改变德国高等教育管理官僚模式的性质。 如果说美国的市场机制决定了美国高校的声誉和地位完全取决于它们的教育质量,那么在官僚模式中,一所高等教育机构的科研、财政、教师的待遇以及是否维持都由政府决定,同样该机构的类型和质量也都是由政府预先设定的,因而在德国高等教育总体上是整齐划一的,分为两种高等教育机构类型:大学(universit
ten)和高等专科学校(fachhochschulen),高等专科学校提供比大学更短更实际的教学,并且不提供博士层次的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