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G64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7362(2008)04-0001-06 中国大学生作为一个特殊的群体,他们的生存、发展权利在法制保障上是空白的。目前,中国各类高等学校有2000余所,在校学生约2100万[1],这么庞大的一个生命群体,他们的生存、发展依靠在哪里?大学生绝大多数已经是成年人,作为成年人,父母已经不再是他们的法定依靠;作为学生,他们又不能依靠自己的劳动来生存。笔者警觉到,在社会保障和社会资助的法制安排方面,我们已经忽略了这个群体。中国大学生的户籍一般迁离了原籍,离开了原来的城市或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甚至失去了原有的土地保障,而针对大学生的新的社会保障体系又没有相应构建,社会资助体系也很不完善,这就是问题所在。 一、大学生生存路径:夹杂在传统与现实之间 (一)尴尬的生命群体 中国大学生实际上已经成为一个尴尬的生存群体:他们是法定年龄已“成年”而经济上还是“未成年”的一个特殊群体,他们既不能依赖父母,也不能依靠自己的劳动,他们的生存路径在哪里?实际上,我们没有给予大学生生存路径方面的完善的制度通道。 中国大学生的生存路径之所以出现尴尬的局面,笔者认为,主要原因是我们的传统文化正在嬗变,而我们现行的对大学生生存路径方面的法律和政策依然建构在传统文化的基础上,没有随传统文化的嬗变而做出相应的改革,甚至法律之间还相互发生冲突。 (二)传统文化根源 中国社会是一个传统的家族社会,是一个具有以家族为主的连带关系的社会,“个人的社会地位的提升会引起相关他人(如亲属、同乡、朋友、同学、同事等)的联结倾向”[2]。 在中国传统社会中,构成社会的元单位是家庭或家族,个人从一降生就不是独立的、自由的个体。这种家族主义的传统延续至今,虽然几经时代洗礼,但家族主义的理想却从来未曾消失过,并与西方个人主义的理想势均力敌,互相不可替代。在这种家族主义的理想里,人首先不是个人,而是家族的一分子,是家族生活中的一个部分,每个人在家族历史里扮演着一个角色,对整个家族履行其责任,使自己和家庭获得耻辱或光荣。 同时,中国社会也是一个“学而优则仕”的社会。所以,在“学而优则仕”的传统文化影响下,一个人考上大学被认为是家族声望的提升,子女读书考上大学是件“光宗耀祖”的大事。所以,有些家境贫寒的学生考上大学,家族成员甚至会不惜代价,东挪西凑筹集资金帮助子女入学,并认为这是理所当然的事情。由于家族观念强调的是“家本位”,这正是大多数家长想方设法送子女上大学,并努力资助成年子女求学的动力所在。 从父母与子女的权利义务关系方面来探讨,我们可以看到东西方的区别。东方社会尤其是中国社会,由于受儒家传统文化的影响,其责任观念则是“义务责任”观。在中国历史上就有大批父母教育子女的经典,如《家训》、《三字经》、《百家姓》、《千字金》、《女儿经》等。在对子女的经济资助方面,父母更是无私奉献,更有甚者“倾家荡产”去供子女读书求学。西方社会,责任观念是基于个人理性的“权利责任”观,认为照顾未成年子女是父母应尽的责任,而对成年子女,则尽量让其摆脱对家庭的依赖,按法定的“权利”范围对待子女与家庭。 按照我国的传统,绝大多数家长都认为,子女工作以后才算具备独立生活的能力,此前子女上大学的费用,父母大都会自觉不自觉地承担,有的家庭困难的父母,甚至宁愿自己家里过得苦一点,也要把钱挤出来供孩子上大学。即使是一些贫困的农村孩子,如果大学毕业后继续在校就读硕士、博士,多数的父母仍会勒紧腰带支付子女高昂的学费。 (三)中国大学生生存路径的现实挑战 在父母的传统观念还没有嬗变的时候,已经成年的大学生的生存路径还理所当然地按照传统的路径,也就是依赖父母。这个时候,社会资助体系的问题似乎还察觉不到。可是,当依靠父母这一传统路径遭遇嬗变的时候,大学生的生存路径遭遇了挑战,大学生的社会保障和社会资助问题浮出水面。 二、大学生社会保障:游离在城市和农村之外 正如前面所说的,每个人要生存,就要有所依靠。一般来说,在未成年时期,依靠父母;成年以后,依靠自己的劳动;没有劳动能力或遇到生存困难,则依靠国家和社会,即依靠社会保障。在社会保障事业日益发展的今天,农村社会保障问题、城市流动人口社会保障问题、城市化进程中的失地农民社会保障问题等,都得到了学界、政界和社会的高度重视,并正在努力研究解决和逐步完善中,中国公民生存权利的法制规定体系也因此日渐完善。但是,中国大学生群体的生存依靠在哪里? (一)作为成年人,没有要求父母抚养的法定权利 如果是未成年人,毫无疑问,其生存权利靠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来保障,这是我国法律明确规定的。我国《宪法》第49条规定:“父母有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我国《婚姻法》第21条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特别是我国的《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法》更是对未成年人包括生存权在内的各项权利作了详细的规定。但是,作为年满18周岁的中国大学生,父母还有抚养的法定义务吗?很显然,已经没有了。我国没有任何法律规定父母要对成年子女尽抚养的义务。恰恰相反,我国法律规定了成年子女要对父母尽赡养的义务。我国《宪法》第49条规定:“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也就是说,一个中国公民,一旦年满18周岁成年了,他不但没有要求父母抚养的法定权利,而且要承担赡养扶助父母的法定义务。中国大学生也是成年人,概莫能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