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G640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003-2614(2008)07-0010-04 最近,部分经济学家指出高校学费应该提高①,并以此来解决目前高等教育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尤其是教育经费紧张和贫困生受教育的问题,但事实上,笔者认为,他们的主观想法与客观实际是有相当差距的,其实施的结果很可能与他们的主观愿望相去甚远,因为这一观点面临理论上的障碍和现实操作中的困难。 一、理论上,高等教育属于公共产品中的混合产品,具有明显的外部性,应采取教育成本分担与补偿机制 从公共产品理论来看,所有的产品无非是纯公共产品、私人产品以及介于二者之间的混合产品,根据产品的性质来划分的两个基本标准就是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非竞争性是指消费者的增加不会引起成本的增加,因此,一个人在消费某物品的时候不会影响他人的消费。非排他性是指个人不能被排除在消费某种物品和服务的利益之外,要么是排他不可行,要么是成本高昂。私人物品具有竞争性和排他性,纯公共物品具有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 对于高等教育的产品属性,国内外学者有不同的观点,阿特全森和斯蒂格利茨等从教育的直接消费特点出发,认为教育具有竞争性和排他性,是“公共供应的私人产品”,而另一些学者如布坎南则从教育的间接消费出发,认为教育对整个社会政治、经济、文化都有巨大的贡献,对社会来说增加的消费者的边际成本为零,也无法排除其他成员得到的这种利益,所以是“混合产品”。我国学者王善迈与袁连生也明确指出高等教育是一种准公共产品,这里准公共产品是一种混合产品的范畴,也就是指高等教育既不是纯公共产品,也不是纯粹的私人产品。笔者赞同从教育的直接与同接消费两个视角来认识教育的性质,而不仅仅是片面地从直接消费来考虑。正是因为高等教育的混合产品属性,其非排他性意味着形成“搭便车”的现象,即享用了产品的利益,而没有对等地付费,因此,高等教育间接效用部分的非排他性和非竞争性决定了现阶段要完全杜绝“搭便车”是不可能的,要么不具备这样的排他技术与信息条件,要么成本高昂,使得排他没有任何的意义。 同时,高等教育具有明显的外部性,受教育者不仅可以提高个人未来的收益,还可以对整体国民素质的提升、整个社会的进步与国民经济的发展作出贡献,也就是不仅仅是受教育者本人受益,整个国家与社会也是受益方。按照“谁受益谁支付”的原则,个人应该承担接受高等教育的部分成本,同时国家与社会也应承担一部分。高等教育应采取教育成本分担与补偿的机制,对于这一点国内大多数学者是一致的,更有学者指出这不是权宜之计,而是我国教育政策的长远战略②。教育成本分担与补偿的机制就意味着,学生家庭与政府都是教育成本的分担者,而不是让学生或其家庭完全来承担所有的教育成本,即使学生是来自有承受能力的富人家庭。 二、现实中,简单以提高高校学费来解决贫困生受高等教育的问题有困难 (一)提高高校收费这一观点的依据不充分 1.在高校中贫困生的比例究竟是多少?是否真的如有的经济学家所说的只占到10%~20%?据教育部的统计数据,我国目前贫困大学生占总体大学生比例约为20%,但是由于我国居民生活水平实际存在的差距,一部分家庭收入不高,甚至还处于经济贫困状况之中,实际上,目前的贫困大学生的面相当大。根据我国高等教育收费标准和对大学生家庭抽样调查的结果显示,目前我国有25%的城市学生,30%的县城学生,60%的农村学生支付学费有困难。从区域来看,来自经济欠发达地区的中西部地区家庭的贫困生和该地区的高校在校生的贫困生数量相对更多,如青海省的贫困生比例就占到了40%,特困生为14%,中央民族大学的经济困难学生占学生总数的30%③。 另一个现实是近几年高校收费问题一直被公众普遍认为偏高。“一项调查显示,仅有7.5%的被调查者能够接受大学每年5000元以上的学杂费收费标准,71.6%的被调查者认为现在的高等教育收费太贵”。2003年北京大学教育经济研究所的丁小浩教授在一次采访中提到:“在北京,有64%的居民家庭认为目前的高校学费太高;对于一家供养一个大学生,33%认为很困难,37%认为勉强供得起,只有30%的家庭认为毫无困难。北京作为人均收入名列全国前茅的地区尚且如此,其他地方肯定更加困难。” 如果说比例就是10%~20%的话,那么另外的80%~90%应该如何来界定,难道他们都是富人?从中国目前的贫富分配比例来看,呈现出的是金字塔的形状,也就是富人占少数,而中等及以下收入者占大多数,这80%~90%中的相当数量是中等及偏下收入的人群,如果提高学费的话,就是让这些本来就不富有的人群来承受高昂的学费,加重他们的负担,这只会增加新的贫困学生人群,造成新的不公平。同时,即使贫困生的比例低,也不能说明这是一个静止的状态,这个比例只能代表过去,而不能说明将来的变化,同时如果认定这是一个静态的话,就等于是承认将高校入学的机会只给了10%~20%的贫困人口,这显然是对不平等的一种支持,客观上剥夺了穷人进入高等教育的机会,这也涉及了教育公平的问题。另外,如果提高学费的话,就意味着相当的贫困生必须先支付更加高昂的学费,才能获得接受资助的机会,而这本身需要一个过程,在资助制度完善以前,必定意味着相当一部分贫困学生将面临无力筹措高昂学费的尴尬局面。而且这将产生一定的预期影响,很可能因为高额的学费,贫困家庭放弃高等教育,甚至是高等教育的前一级或两级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