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G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6604(2009)04-0001-10 一、何谓文化 在人们的日常语言中,“文化”是一个常用词。这不是一个高深的概念,即使那些貌似“没有文化”的人也会使用这个词。但是,严格地界定“文化”一词的内涵是一项相当复杂的学术工作。据说“文化”曾经有一百多个定义,这么多的定义几乎也就是没有定义了。人们的生活之中时常会遇到某些“大词”,这些词似乎不难理解,然而详细地追究起来,歧义极多,例如思想、革命、历史、自由,如此等等。“文化”一词亦是如此。 我们现在稍许花一些功夫追溯一下“文化”一词的来龙去脉。中国古代汉语中,“文”的本义大致上指的是各色交错的纹理,继而又逐渐引申为各种符号、文物典籍和礼乐制度。在《易经》、《礼记》、《尚书》、《论语》这些典籍里,“文”已经得到了广泛的使用。“化”也就是改造、生成、造化的意思,后来又引申出教育人们向善之义。据专家的考证,战国末期“文”与“化”已经开始合用,西汉之后“文化”成为一个完整的词,大致也就是“以化成天下”的“教化”之义。这里,相对于“文化”的另一面也就是天造地设、自然而然或者质朴而未经修饰的意思。 西方的英语世界中,“文化”(culture)一词也有一个漫长的演变史和变化不定的意义区域,前面所说的那么多定义多半出自西方学者之手。西方的“文化”一词起初与庄稼种植、动物饲养等农业(agriculture)活动有关,后来引申为心智和个体能力的培养,再后来又延伸到整个社会的文化培育。这里也包含了改造自然、教化天下的意义。有必要提到西方思想家对于文化的某种分歧。一些思想家有明显的精英主义倾向,阿诺德认为文化是杰出的伟大人物说出的最好的观点。利维斯认为文化是少数精英制造的,文明是大众的;文化是精神的,文明更多的是物质的。另一些思想家——例如雷蒙·威廉斯——则强调,文化就是我们的生活方式,不应将文化仅仅等同于所谓的高雅文化,文化并未和普通人的生活实践截然分开。 我个人比较赞同雷蒙·威廉斯的观点。那些高雅的或者深奥的经典著作是文化的一些类型,却并非文化的全部。事实上,迄今为止,文化已经覆盖了整个社会,暗中支配社会成员的言行举止,决定他们的生活方式。文化不仅存在于四书五经之中,还存在于人们的日常生活之中——人们常常提到茶文化、酒文化、咖啡馆文化甚至厕所文化——我的确读到多篇研究厕所文化的论文。总之,怎么吃饭,怎么睡觉,怎么穿衣,怎么消费,住在哪一种房子里,喜欢哪一种车子,如何对待家人,如何与朋友相处,这些日常生活中时刻遭遇的事情无一不和文化密切相关。也正是由于这个原因,文化建设才值得如此重视——文化不仅是一些文化艺术家或者一些学者谈论的问题,而是涉及全社会。 如前所言,不管在汉语还是英语世界中,“文化”这个词的内涵无不具有漫长的历史演变过程。这同时表明,人们可能在多个角度、多种视野或者多种立场之中理解、使用这个概念。由于侧重点不同,于是就出现了广义的文化、狭义的文化之分,分得更细致一些就有了大文化、中文化、小文化之说。广义的文化通常泛指人类创造的一切文化,是相对于未经人类改造的自然而言,这种文化可以说是人之为人的标志;狭义的文化通常将物质创造以及各种经济活动排除在外,更多地指精神活动,诸如科学、艺术、信仰、道德、风俗习惯等。这大约相当于我们对于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的划分。大文化、中文化、小文化是一种更加细致的区分。大文化相对于自然;中文化相对于经济;小文化是某些十分具体的文化门类,例如戏曲、文学、体育,甚至服装款式或者女性的化妆等等。当然,我还听到过一种区分,即表层文化、中层文化、底层文化之说。表层文化指的是物质文化,这是看得见、摸得着的;中层文化是制度文化,虽然未必可触可感,但我们每日都生活在特定的制度之中;底层文化乃是哲学文化,这是一些涉及世界观的基本观念,这些观念深刻地指导我们如何看待世界、看待历史以及看待我们自己。这里所说的底层,即是基础之义。在我看来,这些划分都有相当的道理,它们并不矛盾,仅仅是视角的差异,以及划分的细致程度。 根据以上阐述,我们至少可以确认文化的几个特征:第一,文化常常表现为特定的符号体系——符号的使用是人类脱离自然、不同于动物的标志之一;第二,文化表达了一定的意义,同时包含了一定的价值判断;第三,这些意义和判断如果得到了普遍的认可就会形成社会规范;第四,当然,不同的历史时期、不同的地域,这些意义和判断是会改变的。每一个时期、每一个地区的人无不根据自己的环境不断地创造新的文化。文化体现了人们与环境相互适应的方式。 这里需要指出的一个问题是:许多学术研究特别重视文化与自然的区分,特别是近数十年来出现了一个称之为“文化研究”的国际性学术研究运动。这种重视包含了一个前提,即自然是不可追问的,文化是人为的,可以而且必须追问。自然真正叫做天经地义,或者天造地设,什么样就是什么样,我们无话可说。我们不会因为天上只有一个太阳气得吐血,也没有理由因为刮风下雨而批判谁、质问谁、抗议谁。洪涝灾害或者干旱,我们所能做的就是抗灾,我们不能到联合国去要求自然停止对于人类的迫害。某些国家拥有丰富的资源,例如石油、煤矿、天然气;有些国家气候地理条件非常之好,风调雨顺、土地肥沃,往地上插一根扁担也会发芽;另一些自然条件差的国家可能会叹叹气说上帝不够公平,仅此而已。天生如此,无可改变,这就是自然。然而文化就不同了。文化是人的设计。谁设计的,为什么如此设计,谁在这种设计中得利或者谁在这种设计中受损,这些都变成了必须追问、揭示、反思的问题。对于文化之中的不公平,人们会提出质疑、批判,继而要求改变现状。十分有趣的是,为了达到自己的目的,统治阶级和被统治阶级都经常使用一个策略:将某种文化现象伪装成自然现象。这是避免人们质疑的重要手段。譬如,古代的皇帝时常自称“天子”,或者干脆叫做“真命天子”。这表明他的皇位是老天爷赐予的,君权神授,因而无可置疑。有时他们还附加一些真伪莫辨的“花边消息”,例如某个龙种出生时天地之间出现了种种吉兆,某个皇帝的母亲梦日入怀,出生时紫气充屋,如此等等;另一方面,许多起义军或者反叛者也常常装神弄鬼地搞出一些把戏,例如天象如何,某地掘出一块石碑上书什么,五百年前的一句什么谶言,到庙里抽到一支什么签,总之,利用各种非人工所为的征兆说明天意。既然天意如此,人世间的努力挽救是没有用的。达到这种效果的一个诀窍,就是将文化叙述成没什么好追究的自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