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TU-87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3060(2009)03-0027-09 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的设立和建设,在我国是一项旨在建立区域性非物质文化遗产整体保护模式的新探索。根据《国家“十一五”时期文化发展规划纲要》,在2010年前,将确立10个国家级民族民间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目前,文化部已经正式命名设立了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2007.6.)、徽州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2008.1.)、热贡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2008.8.)和羌族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2008.10.)等四个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此外,还有梅州客家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湘西苗族土家族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等,正在积极申报中。 徽州文化圈涉及古徽州府六县及周边地带,是孕育和形成徽州文化的主要地理空间。徽州属内地山区,原为“椎髻鸟语”的山越所居之地,其“东有大鄣山之固,西有浙岭之塞,南有江滩之险,北有黄山之扼”的地理环境;历经元、明、清三代,徽州府所辖歙县、休宁、婺源、祁门、黟县、绩溪六县,相对稳定状态的行政格局及人文环境。“造成了一个特有的区域社会生活体系”,“一个经济、社会、文化发展相对完整的区域社会,是我们认识传统社会的一个极好范本。”(唐力行等,2007) 徽州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以清末徽州府的行政区划范围为边界,与其相对应的现今行政区划范围包括:安徽省黄山市全境、宣城市的绩溪县,江西省婺源县。总面积13881平方公里,总人口200万人。徽州地域文化特色非常鲜明、遗产保存相对完整、生物和文化多样性指数较高。其文化表现形式涉及村镇规划、徽派建筑、商贸习俗、宗法制度、新安理学、地方戏曲、节庆民俗等有形文化遗产和无形文化遗产,且跨两省三市的行政管辖,因而有必要探索区域协调的整体性保护策略。 一、生态文化与文化生态 生态文化或生态文明是由人统治自然的文化过渡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文化。“人类不仅是生物意义上的人,是自然的产物,同时也是文化的产物;文化不仅是人类文明进化的结果,也是人类与外部环境相适应和协调的手段和途径,因而文化的性质和特征与人类的生态环境密切相关,不同种族、不同地域的文化现象、文化差异、文化模式、文化变迁,是人类为了适应自然条件、生产力发展水平等所作出的选择。”① 20世纪以来,人们对生态(ecology)概念愈来愈熟悉,对生态环境的重要性也有相当程度的了解。用生态学的基本观点观察现实事物,处理现实问题,采用科学认识生态学的途径,或科学的生态思维,使人类的认识和实践“生态化”,使社会文化的各个领域具有明显的生态保护意识,生态文化正成为一股新的世界潮流。然而,人们对文化生态的含义,尤其是对文化生态保护在当代生活中的重要意义似乎还缺乏足够的重视。 文化生态(cultural ecology)是一种历史过程的动态积淀,是为社会成员所共享的生存方式和区域现实人文状况的反映,它与特定区域的地理生态环境和历史文化传承有着密不可分的因缘关系。文化生态的维护,关系到人的全面发展、文化多样性状态与格局,对人类而言,如同生物多样性和维持生态平衡一样极其重要、必不可少。一个物种的灭绝是非常重大的损失,一种文化及其表达方式的灭绝同样也是无法弥补的损失。 作为人类共同遗产的文化多样性(cultural diversity),对人类进化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是交流、革新和创作的源泉。一方面,生物多样性的内在价值,同样包含着社会、经济、科学、教育、文化和美学价值。另一方面,地域文化本身即为一个完整的生态系统,与自然条件、技术、经济、历史等有密切的关系。从文化生态系统的角度,全面认识地域文化的结构体系,探索地域文化的发展规律,是文化生态保护的基础。 二、文化遗产与自然遗产 过去人们对遗产(heritage)概念的理解,只是习惯性地按照传统的法律概念,认为专指先辈遗留给法定继承人的财富。其实,遗产与历史有关,是某种前人留给子孙后代加以传承的东西,其中既包括文化传统,也包括人造物品。而且,大自然经历了亿万年的演变,同样给全人类留下了无数珍贵的遗产,而且其价值远远超过了任何亿万富翁的遗产,只不过迄今还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罢了。 文化遗产与自然遗产,两者之间表面看来似乎没有或甚少共同之处。过去人们曾片面地认为文化与自然是相互对立的两种因素。其实,大自然与人类文化是相辅相成的。“文化实质上是一种记忆关系,由于人类在大自然向他们提供了生活或者生存的手段后便迅速忘记了大自然,这种记忆关系才在人与人之间建立并得到不断发展”。②纵观地球演变史和人类发展史,各民族的文化特性是在各自所生活的环境中形成的,人类所创造的古老文化与地球上的风景名胜以及各类遗址古迹,美化了大自然的景色,而自然风光本身又是真善美的源泉。这些壮观的大自然遗址,既具有当时能够提供人类赖以长久生存并发展的优越条件,又保留了人类活动的印迹。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UNESCO)1972年通过的《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其中的一大特色就在于:过去被认为是分立的自然遗产与文化遗产,开始被视为相互依存的遗产一并进行保护。这一理念的直接体现就是考虑到将混合遗产(Mixed Cultural and Natural Heritage)作为世界遗产的类别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