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G0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114X(2009)04-0046-06 民族传统文化是一定的民族在长期的共同生活和生产中的积淀,是民族的“原始地层”(丹纳语)和共同的“集体记忆”,是民族生活中最有权威的行为模式,它一经形成,便成为该民族进行知性探究的前提条件,其文化创造活动无法摆脱对传统文化的承继。希尔斯曾在《论传统》一书中指出,“传统得以存在是企图摆脱它的有限能力和继续保留它的愿望的双重作用的结果”,“如果剥夺掉他们所具有的传统,他们便没有物质资源,也没有知识才能、道德力量和眼光来提供在世界中建设家园所需要的东西……传统是不可或缺的”①。传统文化是一个民族的根和魂,是维系民族存在的根本,是维系民族团结和凝聚的纽带,是促进民族进步的思想保证和精神载体,其力量深深熔铸在民族的生命力、创造力和凝聚力之中。没有传统文化,就没有了根,就不知道自己来自哪里,更不知道自己去向何方。正如新加坡前总理李光耀所说,“在告别过去的时候,我们有一种深刻的不安,失去传统会使我们一无所有”②。一个民族,如果抛弃自己的传统文化,去追随别民族的文化,经济再现代化,也会被看作是一个业已消失的民族,或者是别民族的复制品。如果民族文化被同化或被消灭,该民族就不可能存在下去。从这个意义上讲,杨叔子院士和许嘉璐先生的警告并非危言耸听。杨叔子说,没有先进的科学技术,我们会一打就垮,没有人文精神、民族传统,一个国家、一个民族会不打自垮;许嘉璐说,一个民族如果失去了先进的科技可以导致亡国,而一个民族失去自己的民族文化可以导致亡种,亡种比亡国更悲惨。因此,民族传统文化与国家安全尤其是国家的文化安全具有极其重要的关系。正因如此,我们在历史中看到,一个民族的崛起或复兴,常常以民族传统文化的复兴和民族精神的崛起为先导,一个民族的衰落或覆灭,则往往以民族传统文化的颓废和民族精神的萎靡为先兆。同时,我们还在全球化和现代化的进程中看到,为了维护文化安全,弘扬和保护民族传统文化,倡导文化多样性,增强对本民族传统文化的认同感、归属感,促进文化资源和文化生态环境保护,增强民族传统文化自豪感,已成为世界许多国家的共识。 一、从民族精神的角度看民族传统文化与文化安全 民族精神孕育发展于民族传统文化之中,是民族传统文化的精华之所在,而民族传统文化是民族精神的对象化存在。作为一个民族生存发展主体性精神的民族精神,是指一个民族在其长期的生活和生产实践中培育和凝炼出来的,为本民族绝大多数成员所具有的民族性格、品格、道德和风尚,在本民族的精神领域中存在的一种被普遍认同和共同遵循的精神力量、精神气质或总体精神风貌。从根本上说,民族精神是一个深刻的民族意识问题,是一个民族意识中稳定的深刻的本质,是一个民族在长期历史发展过程中所形成的独特、稳固、持久而强烈的民族意识和品质,是在民族传统文化长期熏陶、教化、渲染、培育中形成的那种深刻的内在心理习惯、思维定式、行为规范,是民族意识的最高形式,它植根于民族传统文化之中并由民族传统文化体现出来。黑格尔认为,民族精神贯穿在一定的民族生活的各个方面,民族精神把民族在技术、物质生活、风俗习惯、战争、国家兴亡、艺术、科学、政治、法律、伦理、宗教等“多方面的全部丰富内容发挥出来,宣扬出来”,民族精神“构成了一个民族意识的其他种种形式的基础和内容”,是“各个显然不同的领域的总和”③。 民族精神是民族传统文化的核心和灵魂,表现为强烈的爱国主义情怀、强大的民族凝聚力和向心力以及民族成员对于本民族传统文化的自我认同、自我归属感,具有自我维系和统摄的能力。民族精神是维护民族团结、生存,贯穿于民族延续发展的历史长河中的一种持久性的根本精神,是民族传统文化中固有的并且绵延不断的一种历史传统,是促使民族繁衍生息、不断前进的精神力量,是民族的“精神家园”。民族精神远离民族的劣根性,闪烁着“积极”、“进步”的光辉,马克思恩格斯曾经说过的“希腊精神”、“日耳曼精神”、“法兰西精神”等就是这种意义上的民族精神,中国共产党人所说的“长征精神”、“延安精神”、“井冈山精神”、“抗洪精神”、“抗震精神”等也是这种意义上的中华民族精神。民族精神是一个民族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精神支柱,是民族的守护神和民族魂,它的存在与否决定着一个民族的生存死亡。因此,一个民族如果没有振奋的民族精神,没有坚定的民族志向,没有高尚的民族品格,就不可能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当然,也就更谈不上凝聚力量筑起维护民族国家文化安全的万里长城了。 中华民族在五千多年的历史长河中,生生不息,不断发展壮大,创造了灿烂的中华文明。支撑中华民族历经风险磨难、饱尝艰辛困苦而永葆旺盛生命力的强大力量,使之成为“世界上唯一持久的国家”(黑格尔语)的不竭源泉的,就是中华民族在五千多年的改造客观世界和主观世界的实践活动中所形成的中华民族精神。这一精神在20世纪初,被精通近十国文字、极力向国外推介中国传统文化的“文化怪杰”辜鸿铭概括为“深沉、博大和纯朴”的“中国人的精神”④。党的“十六大”报告所概括的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团结统一、爱好和平、勤劳勇敢、自强不息的中华民族精神就是这一精神的当代形态。这一当代形态的中华民族精神已成为中华民族生命肌体中不可分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华民族五千年来绵延不绝、愈挫愈勇的精神动力,也是中华民族在未来的岁月里薪火相传、继往开来的强大精神动力。这一当代的民族精神也是孕育于丰富和深厚的中华民族传统文化之中的。比如“天下兴亡,匹夫有责”、“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苟利国家,死生以之”的忧患意识和爱国主义精神,“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仁爱精神,“非攻,交相利”的爱好和平精神,“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的勇敢自强精神等等。 显然,在全球化的洪流中,有了这种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魂,走向现代化的中华民族的国家文化安全乃至于整个国家安全就有了强大的精神动力保障。其实,国外很多国家也非常重视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比如,新加坡政府于1991年1月颁布白皮书,明确提出了“国家至上,社会为先;家庭为根,社会为本;关怀备至,同甘共苦;求同求异,协同共识;种族和谐,宗教宽容”的共同价值观,这一共同价值观融爱国精神、群体精神与个人利益为一体。事实证明这一共同价值观在新加坡的现代化发展、民族进步、民族凝聚力和向心力的培育以及国家文化安全的维护等方面都起到了积极作用。因此,面对世界范围各种思想文化的相互激荡,中华民族必须把培育民族精神作为文化建设和党的思想建设的一项极为重要的内容和任务,积极弘扬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不断推动民族精神的与时俱进,这对于我们在新形势下克服各种艰难险阻,增强中华民族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国际竞争力,有力保障国家文化安全,具有极其重大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