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新时期文化遗产事业的发展趋势 单霁翔(国家文物局)/《南方文物》,2009.1.7~19 近几年,文化遗产保护领域对传统保护对象的概念认识呈现出新的发展变化。在保护的外延方面,文化遗产保护的领域不断扩大,比较突出地表现出六个趋势:一是在保护要素方面的扩展。在文化遗产的保护要素方面,从单一文化要素的保护,向同时重视由文化要素与自然要素相互作用而形成的综合要素保护的方向发展。二是在保护类型方面的扩展,从重视已经失去原初和历史过程中使用功能的古迹、遗址等“静态遗产”的保护,向同时重视仍保持着原初或历史过程中的使用功能的历史文化街区、历史文化村镇、工业遗产和农业遗产等“动态遗产”和“活态遗产”保护的方向发展。三是在空间尺度方面的扩展,从重视文化遗产“点”、“面”的保护,向同时重视因历史和自然相关性而构成的“大型文化遗产”和“线形文化遗产”等文化遗产群体的保护方向发展。四是在时间尺度方面的扩展,从重视“古代文物”、“近代史迹”的保护,向同时重视“20世纪遗产”、“当代遗产”的保护方向发展。五是在保护性质方面的扩展,从重视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例如皇家宫殿、帝王陵寝、庙堂建筑、纪念性史迹等的保护,向同时重视反映普通民众生活方式的“民间文化遗产”,例如“传统民居”、“乡土建筑”、“工业遗产”、“老字号遗产”以及“与人类有关的所有领域”的文化遗产保护的方向发展。六是在保护形态方面的扩展,从重视“物质要素”的文化遗产保护,向同时重视由“物质要素”与“非物质要素”结合而形成的文化遗产保护的方向发展。将文化遗产的内容由物质的、有形的、静态的,延伸到非物质的、无形的、动态的,显示了当今人类对于文化遗产认识的进步。 随着我国文化遗产保护理念的发展和实践的深入,乡土建筑、工业遗产、农业遗产、文化景观、文化线路、文化空间等等,都已成为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而这些类别限于我们过去认识水平,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同时存在对大型文化遗产、线型文化遗产的整体保护,对文化遗产背景环境的保护,缺乏应有的关注等认识方面的问题,导致大量文化遗产在相当长时期内没有纳入保护的视野,造成一定程度的损失。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生态场的恢复、整合和重建 陈勤建(华东师范大学)/《湖南文理学院学报》:社科版,2009.2.52~56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赖以生存的环境缺失给保护工作带来极大的困难。而科学地恢复、整合或重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生态场,则是破解此难题的一把金钥匙。所谓生态场,即是非物质文化遗产地特有的自然和人文的整体性场景,是由非物质文化遗产赖以产生和传承的生存环境、生产方式、生活智慧、文化人格等诸多因素组合而成的立体空间。它们的合力是非物质文化遗产发生的首要条件,也是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前奏。那种在保护过程中重技术轻人文的工具理性,千万不可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研究与实践中滋长。毕竟,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归根结底是传承人群的创造性才能的保护,是人化的保护与活态的传承,而非物化的保护与静态的存档。为此,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生态场,基础尚好的,使其恢复;已分散的,就将其整合梳理;已遭破坏的,就要在一定区域内,进行非物质文化遗产基因的重建。 交互视野下的“文化遗产”与“濒危剧种” 刘晓明(广州大学)/《文化遗产》,2009.2.141~145 在“文化遗产”的框架下,确定濒危剧种的历史传承、文化生态、剧目文本、表演音乐、传播交流等研究路向。反过来,根据濒危剧种的考察,也使研究者进一步深化了对“文化遗产” 理论的认识,从而开拓了课题的结构框架。这些反身性思考包括:首先,文化遗产的时间属性。文化遗产作为一个过去的遗产,它首先具有当下性,因为一种文化必须首先是此在的,才能成为遗产。对文化遗产时间属性的认识可以赋予文化遗产一种时间延续性的建构。我们不仅要从当下来认识文化遗产的当下性,而且还要肯定它的历史价值,并从未来的角度反观现在对文化遗产的认识。文化遗产在时间上不仅是一种由过往延续到今天的存在,而且是一种由今天出发而指向过往和未来的存在。其次是文化遗产的建构性属性。遗产不仅是过去在当下的遗存,也是被当下所建构的;遗产不仅是被继承的,也是被创造的。它被当下的主体赋予了当下的意义;遗产需要被当下的主体有意识地收集、整理、研究和保护。之所以强调文化遗产的建构性,正是强调该项工作实践环节的重要作用。只有通过实际的工作实践才能真正推动文化遗产的保护。再次是关于文化遗产的存在属性。一种“濒危”的东西,并不是孤立的存在,而是一种整体化的差异性存在,是和某种更为广阔的整体性的“文化”紧密联系在一起的。据此,我们在认识文化遗产的时候不仅要注重文化遗产存在本身,而且更要注重文化遗产存在的时代的生态和生存方式,这是在做濒危剧种保护的时候非常深切的一种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