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G12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7-5674(2009)03-0049-06 伯明翰传统的文化研究传入中国,开始受到学界认真关注,应是1990年代后期的事情。有鉴于本文作者过去曾经是,现在也还是在文艺学的体制之内写过一些文化研究的有关著述,对于文艺学让许多先辈学者忧心忡忡的文化研究转向,可以说是深有体会。某种程度上说,坚持文艺学的文学本为研究,抑或拓边垦土,藉文化研究的因由开辟新的疆域,直接关系到当前文艺学言人人殊的创新考量。霍加特《识字的用途》中,以身说法,叙写了一段特殊的工人阶级的文化史。本文愿汲取其自内而外、深入对象内部的民族志方法,结合本文作者的一些亲身经历,就中国的文化研究如何在不经意的偶然之中,见出未必是偶然的因缘因果,略作探究。 一、游走学科边缘 文化研究的一个迄今彰显无误的特征,是它始终游走在学科边缘。以1964年伯明翰中心的成立为这门准学科的起点,那么如果说它早期的关键词是异化、意识形态和霸权,它的现状,则已稳稳立定在人文科学和社会科学之中,与人文和社会科学的大多数学科结成了同盟。对于美学和文学研究,它提供了背景和语境,对于社会学研究,社会结构、社会制度和社会变革同样也是它的研究对象。从历史上看,文化研究的缘起同哲学和人类学联系密切。哲学是指西塞罗的传统,以文化为心灵和人格的培育,从十八世纪末叶开始,这一传统的重新从个人向公共社会转移,现代性由此成为它的纲领。从马修·阿诺德、F.R.利维斯、T.S.艾略特到雷蒙·威廉斯,文化先是被描述为主要是文学文本中体现的高尚的道德价值,格格不入于个人主义、物质主义和市侩作风,继之在批判视野中将大众文化引入学术,终而把文化定义为一个总体上的生活方式。如是文化不复是高雅文化的专利,而渗透到每一个民族的物质和精神层面。美国人类学家克利福·吉尔兹对文化的定义,由是观之具有代表性。他认为文化涉及到“符号表征的某种历史转换的意义模式,某种根据人们如何交流、永久保存以及发展他们关于生活态度的知识,而以符号形式表达的与生俱来的感知系统”[1]。这个对当代文化研究广有影响的定义,应当说尤其适合于文化的信仰、价值和符号分析的社会学方法。它意味文化是规范、是价值,是符号,也是意义和行为。文化研究的社会学视野致力于社会语境中的文化分析,这个语境不可能是别的,它必然是现代性和后现代的语境。 今天文化研究在中国高校里方兴未艾,远未走到穷途末路的盛况,也许可以和上个世纪八十年代的美学热做一个比较。美学在中国八十年代解放思想、百废待兴的文化氛围中异军突起,当仁不让以一个边缘学科的身份,承担了译介西学,鼓吹启蒙的社会使命。九十年代之后美学热退潮,这一方面是因为建构体系,以及客观派、主观派,甚至实践美学、后实践美学这一类高屋建瓴的论争,在更重视实证研究的后现代语境中风光不再;另一方面,美学因为它在西方学科中的相对弱势地位,近年少有纯粹的美学资源给译介过来,也是一个重要原因。比较来看,中国的文化研究热不妨说只是刚刚起步,很大程度上还处在投石问路的探索阶段。文化研究在中国的兴起,毋庸置疑同样具有水到渠成的思想背景。对此汪晖《九十年代中国大陆的文化研究与文化批评》一文中的一个交代,很可以说明问题。汪晖这样描述是时中国学界稍嫌浮躁的理论期待现状: 原来的许多社会意识形态已不能和变化了的社会生活相适应,于是社会上的各阶级或阶级中的某一阶层的代表人物就起来倡导某种思想,企图适应或者抵制变化了的社会生活。如果这种思想确实反映了该阶级、该阶层中部分人的利益、意志、愿望和要求,确实掌握了一部分群众,并在和别种思潮的斗争中产生了影响,形成了潮流,这种思想也就在这个变动了的时代和历史中成了社会思潮。[2] 可以说,文化研究正是在这一各路思潮相继交锋往来的背景之下,作为一种兼收并蓄,具有极大开放性的交叉学科,进入中国学术语境,并且如燎原之火,迅速蔓延开来的。而它作为一种政治色彩浓厚的学术实践,从另一方面看,又迂回满足了立足于社会批判的人文精神建构需要。此外文化研究作为一门学科建树的西方的理论资源,不是匮乏而是太为充盈,这也是它可以前赴后继,从容发展的一个原因。要之,即便文化研究的热情有一天同样会悄悄退潮,它应该能像美学一样,在我们的学科体制中牢固地确定自己的地位。回顾文化研究的不长的历史,可以说它是在表现为研究方法和策略的同时,形成了一门相对独立的新兴科学。但是文化研究作为方法既千头万绪,又各成体统,文化研究作为一门新兴学科,它怎样从哲学、社会学、文学这些传统学科中脱胎而出,以及它如何依然难分难解地呈现着鲜明的跨学科态势,也是可以细加考究的。 就文化研究同文学研究的纷争而言,文学在面临文化研究的挑战之前,她的“强敌”主要是哲学。本文作者在中文和哲学这两个一级学科内供职的时间,几乎对半,所以或有资质评判个中的是非。从历史上看,无论是把哲学比作至高的女神,如五世纪的波爱修;还是把它比作主掌一应小妾的主妇,如一世纪的犹太哲学家斐洛;抑或把它比作高踞在一切婢女之上的婢女,如三世纪的奥里金,都是将哲学当成了女性。可是哲学其实是一位男性。他居高临下,一语破的,明察秋毫,一副将世界把玩在掌中的大家贵族气派。即便需要文过饰非,他也冠冕堂皇,决不露出羞羞答答的可怜相来。反之文学理所当然是一位女性,她颠三倒四,扑朔迷离,经常是南辕北辙,无的放矢,惯于向壁虚造而不善示人以赤裸裸的真理。我们总听到她在絮絮叨叨作自我辩白,忽儿声明她是在如实反映人生,满载着人文关怀;忽而提醒人她原本什么都不肯定,所以从来不曾撒谎。说这些话的时候文学自有一种微妙的魅力,打扮修饰下来,女人味实足,只因她时时提心吊胆,唯恐她的男性上司看不入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