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G11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0439-8041(2009)05-0021-08 20世纪90年代以来,中国的娱乐文化以惊人的速度发展着。如果说90年代初、中期人们还习惯于以官方—精英—大众(消费/娱乐)的“三分天下”或“三足鼎立”来描述中国的文化格局,那么在今天,“三足”或许依然,鼎立却已不再。大众消费/娱乐文化一头独大,占据了文化地盘的大半壁江山。已经习惯于这种不平衡格局的精英知识界好像也不再对此愤愤不平了。但与此同时,精英知识界对于大众娱乐文化的无言和失语无疑隐藏着理论范式上的危机。以“人文精神”与道德理想主义为代表的那种审美—道德主义的批判话语和批判范式明显表现出激情过后的衰颓气象,而立足于中国本土的政治批评范式却迟迟未能建立。本文可以视作努力建构中国本土大众娱乐文化政治批评新范式的初步尝试。 一、网络与文化活动的去精英化 直到20世纪80年代,无论知识界还是普通大众,都普遍地把文化特别是其中的文学艺术,当作是非常精英的活动,甚至是精英知识分子的专利。然而,90年代以后,大众传播手段,特别是网络的迅速发展和普及,打破了精英知识分子对文学艺术和文化活动的媒介手段的垄断性占有,导致文学和文化活动“准入证”的通胀和贬值。这使得当代中国文化进入了前所未有的所谓去精英化时代。 一般而言,文学艺术和文化活动的精英化是由于各种原因造成的,其中最重要的原因之一是精英知识分子对于文学艺术和文化生产的各种资源特别是媒介资源的垄断性占有。从事文化艺术活动的首要资源当然是人的识字能力,古代社会中从事文学事业的人数相当有限,其根本的原因之一就是具备识字能力的人数非常有限,而文盲当然不可能舞文弄墨。现代普及性的教育制度逐渐打破了精英阶层对于识字能力的垄断,这使得有能力舞文弄墨的人数大大上升。识字能力于是乎不再是从事文化/文学活动的稀缺资源。但是,即使是在教育普及程度已经极大提高的现代社会,真正能够在媒体上公开发表作品、从事社会意义上的文学和文化生产(不包括自己写东西自己欣赏的那种“抽屉文学现象”)的人仍然是非常有限的,原因是媒介资源仍然非常稀缺,并被少数精英分子垄断。这种垄断直至20世纪末才被打破。今天大众传播——特别是互联网——的发展和普及,使得精英对于媒介的垄断被极大地打破,网络成为城市普通大众特别是喜欢上网的青年一代可以充分利用的便捷手段。网络是最自由、最容易获得的媒介,没有编辑把关,没有一、二、三审,发表的门槛几乎不存在。一个人只要拥有电脑并能够利用网络,那么他写出的任何“作品”在任何时候几乎都可以通过网络发表。发表的空间打开以后写作也变得自由了,爱怎么写就怎么写,甚至胡说八道、文不对题都无所谓。这当然也为通过曝隐私、贴照片、露身体等手段吸引眼球和点击率的成名术提供了捷径。 美国学者早就观察到了这个现象,亨利·詹金斯(Henry Jenkins)就指出:网络为媒介内容的公共讨论开辟了新的空间,互联网也成为草根文化表达的重要展示性窗口。这里必须指出的是,在传媒界普遍流行的、所谓大众传媒的信息传播具有单向性和传播—接收的断裂性(不同时在场)的观点,并不适合网上交流所创造的公共性,需要加以修正。受单向传播理论的影响,一般以电视为主要原型的大众传播研究倾向于认为,大众传播中发生的传播者和接受者之间的互动不是真正的互动,而是“准互动”。格雷姆·伯顿曾经指出,那些以公告体验为主导的媒体,特别是电视,应该是为公众说话的,但是实际上却很少给观众说话的机会。而且,“即便公众获得了说话的机会,他们也要受制于由电视台制定的各种条条框框”①。事实上经常进入电视的依然是一些所谓名人。由此他认为,“公众通过媒体进入公共领域——至少是接触到它——的机会既不是自由的,也不是有保证的”②。但是网络上的交往似乎恢复了面对面交往或直接对话式交往的优势,克服了电视、广播等大众媒介非直接交往和信息流动的单向性弊端。马克·波斯特是较早敏锐地看到以网络为核心的数字化传播技术把单向的传播重构为双向和多向的交往的理论家之一。他说的播放型传播模式即所谓“第一媒介”,包括了无线电广播、电视和电影等,而网络多媒体则被他称为“第二媒介”,后者具有更加突出的互动性、开放性和对话性,其中信息的流动具有明显的双向性、多向性,公众的参与程度也更高。③由于网络媒体的入门条件是最低的,媒体信息生产者对公众参与的限制也最为困难,因此它为网民主体性所留下的空间也是最大的。至少在理论上说,网络上任何一个网民可以在接受信息的同时发布信息。这样,在一定意义上说,每一个信息发布者都同时是信息接受者,反之亦然。没有人(即使是网络管理员)能够绝对垄断信息的生产和发布权。这使得传播机构或精英分子对于媒介的垄断被极大地打破,也削弱了权力和金钱对媒介公共领域的控制,至少是极大地提高了控制的难度,使网络成为普通大众充分发表意见的便捷手段,成为公民维权和行使民主权力的一个重要渠道。 于是,写作与发表不再具有垄断性,而是普通人也可以参与的大众化活动。这些“网络写手”和“网络游民”不是职业作家,但往往比职业作家更加活跃。这是对原有的精英化文学和文化体制的巨大冲击。正如较早出道的著名网络写手李寻欢所说的:“在过去的文化体制里,文学是属于专业作家、编辑、评论家们的事情。它们创作,发表,评论,津津有味,却不知不觉间离开‘普通人’越来越远。……现在我们有了这个网络,于是不必重复深更半夜爬格子,寄编辑,等回音,修改等等复杂的工艺了。想到什么打开电脑,输入,发送——就OK了。”④李寻欢认为网络文学的精神内涵是“自由”(“不仅是写作的自由,而且是自由的写作”)和“平等”(“网络不相信权威,也没有权威。每个人都有平等的表达自己的权利”)。他认为:“网络文学之于文学的真正意义,就是使文学重回民间。”他还形象地比喻说,如果说新文化运动解决了文学之于民众的“文字壁垒”问题,那么,网络则解决了文学之于民众的“通道壁垒”问题。⑤榕树下文学网站的主编朱威廉也说:“Internet的无限延伸创造了肥沃的土壤,大众化的自由创作空间使天地更为广阔。没有了印刷、纸张的繁琐,跳过了出版社、书商的层层限制,无数人执起了笔,一篇源自平凡人手下的文章可以瞬间走入千家万户。”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