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寨文化之利弊 白烨 谈三点粗浅的看法。 一是作为一种新异的文学现象,山寨文化还有待于在发展中观察,现在还不是研讨的最好时机。山寨文化是从科技产品中开始显现出来的,之后演化到文化领域。我觉得它总体上还处在发展、过渡和蓄势过程中。从目前材料来看,作为科技产品的山寨文化还比较实在;而作为文化产业的山寨文化,则比较空虚。比如山寨版春晚现在还看不到,山寨版贺岁片也还没有面世。这些都还需要事实的填充和耐心的等待。 目前山寨文化成为热点,应该是两方面因素促成的。一方面是“做”出来的因素,另一方面也有“炒”出来的因素,甚至从目前来看,“炒”的因素还相当多、相当大。现在来自山寨圈内人和行内人的说法,包括他们的看法、宣言好像并不太多。更多的是言论与议论,是媒体的采访、报道,以及文化圈内的人包括文化学者、高校教授的评说,这些在有关舆论中占了很大比重。我感觉我们文化圈里的好多人,似乎比山寨圈的人更喜欢和更期待这个现象。给我的印象更为突出的是:媒体人用报道来渲染,文化人用评说来呼唤。 另外,对于山寨文化本身,还要做一些具体分析。除了“炒”和“做”的区分之外,还有“实”与“虚”“真”与“假”的问题。有些人未必是真有什么山寨意识,但觉得山寨的概念已经炒出来了,我也可以顺便利用和借用一下。从某种程度上讲,这个概念“炒”出来以后,也就变成一个标签、一个旗号和一种品牌了。因此,可能会有人借以包装,借以成名,“拉‘山’旗做虎皮”。所以,我们还得认真观察和仔细辨析,才能对它做出更为客观的判断和比较深切的评说。 二是对于山寨文化本身,需要做一个区分,即看到作为科技产品和作为文化现象的山寨文化的不同。作为科技产品的山寨文化,从目前来看,可能是利弊各半。山寨手机等科技产品,以其多功能、高品质和低价格的优势,在市场上不胫而走,适应了某种需要,同时也打破了几个品牌垄断市场的定势,有它一定的合理性。但是它仿造的成分比较大,从长远看可能是个短视行为,或短期行为。长此以往,不太利于科技创新的发展,以及知识产权的维护等。作为科技产品,这是一个层面。 还有一个层面,是作为文化现象来看。从我们已经知道的和将要看到的情况来看,山寨文化可能包含一定的创意,也适应着一定的民意。一些山寨文化现象,以娱乐性、游戏性、宣泄性的姿态出现,但是它在自我表现中有自我实现的追求在里面。而且,要起到“叫板”与引人的作用,自然也需要一定创意和相当的内功。这对于更多人来介入文化建设、参与文化创意,可能会有积极意义。 三是山寨文化的背后,可能是话语权的问题。山寨文化,从现在情形看,并非是谁把谁“逼上梁山”,或是谁沦落到山寨,而好像是“自立山头”,或是“占山为王”。这背后是文化权力的再争夺、文化资源的再分配。从某种意义上讲,这预示了文化领域的多元竞争,甚至改朝换代的开始。 这些年来,在文学文化领域其实有一种民间力量在生长、蓄势。可以说这是山寨文化背后更深刻的原因与背景。经济领域里的民间力量发展、发达了以后,必然会以种种方式在文化上表现出来。 从山寨文化的从业者来说,利用或者借用山寨文化这样相对另类又相对郑重的概念,既可起到跟主流文化分庭抗礼的作用,又能取得获名求利的实惠,可以说商业考虑、文化姿态兼而有之。而这样的想法或想望,在过去几乎没有可能实现。现在不同了,网络科技与文化的超越性,为他们实现这种追求提供了现实和切实的可能。 从社会文化生活的演进来看,民间力量的生长与发展,已成为一种不可阻挡的潮流。从自由写作者的增多,到网络写作中的“博客”流行,从影视制作中的“合伙人”,到出版领域里的“二渠道”,都是这种力量与现象积累、蓄势的表现。民间文化力量的形成与发展,是整个社会文化生活能否协调而健康发展的一个重要方面或重要标志。从这个意义上讲,山寨文化应该是利大于弊的。这也说明我们的社会经过三十年的改革与变革,文化空间空前增大,包容性也明显增强,多元文化格局已成为不可逆转的基本趋势。有了这个山寨文化,既可增进我们对于文化现状的认识,也可在相互“走近”和彼此“对话”中,让主流、体制等增加一些弹性,从而形成社会文化的不同板块与不同成分良性互动、协调发展的新的局面。 为什么是山寨 为什么是今年 杨早 我想先就山寨的起源和语源提两个问题。数码产品的山寨现象,早在1994、1995年就已存在,那时候广东有一大批仿冒名牌产品,比如ANWA收录机,比如ADER音箱,这些跟山寨手机一样,都是仿造品牌的。为什么到今年(2008年)才出现山寨的命名,请大家思考。 还有山寨这个词,山寨并不是广东话里独有的词,但山寨这个命名出自广东很有道理。因为广东文化一直带有非中心的、无序的、多元的文化特质——大家或许还记得改革开放之初“遇到黄灯赶快走,遇到红灯绕着走”的广东民谚吧,假如这个现象出现在上海或者北京,那么它的命名一定不是山寨。后来从山寨这个命名中诞生出了我们总结的颠覆、消解、价值重组等等的概念,实际上跟这个起源地有很大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