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 B512.59 自有人类文明以来,图像就作为一种视觉符号在人类文化实践中承担着文化传承、意义解释、历史记忆、价值取向和选择的功能。人类进入工业社会,特别是进入后工业社会后,对图像的生产、制作、复制和传播是以往任何时代都不能比拟的。图像对当代人类的生活方式、行为方式、价值观念以及整个社会存在的巨大作用和影响,已成为一种文化事实——图像文化。 一、图像文化 “图像”从现代意义上看,应包括影像和图画。影像(包括视像)是现代摄影、摄像、数码技术发展的产物,是对事物进行直接的物理、化学、数字处理而形成的。图画则是手工或机械、电脑绘制的事物的摹体,并不是由事物直接作用形成的。影像在“图像”中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影像的产生形成了“图像文化”。“图像文化”也是一种“视觉文化”。在古代有大量的非影像图画和语言范式并行,但并没有形成“图像文化”,原因在于当时尚未产生“视觉转向”,没有形成“视觉性”,即“看的方式”尚未形成。只有在电影诞生之后人类才出现了“图像文化”。正如一些学者所言,“视觉文化的基本含义在于视觉因素,特别是影像因素,占据了文化的主导地位”。“视觉文化是指文化脱离了以语言为中心的理性主义形态,日益转向以形象为中心,特别是以影像为中心的感性主义形态”。① 图像之所以越来越重要,在于它是人类符号系统的一种主要形式。“没有符号系统,人的生活就一定会像柏拉图著名比喻中那洞穴中的囚徒,人的生活就会被限定在他的生物需要和实际利益的范围内,就会找不到通向‘理想世界’的道路——这个理想世界,是由宗教、艺术、哲学、科学从各个不同方面为他开放的。” 所以,从哲学的角度看“图像”,它不是简单的图画、图形和视觉形象,它是与人类同在的“存在者”,它是“语言”的始祖,并与语言共同构成了符号系统,它就是人类的文化。 二、由“思”转向“看” 对图像文化的研究必然涉及到人的“视觉”问题。在人的各种感觉中,视觉和听觉一直被认为是优于嗅觉、味觉和触觉的高级感觉,因为前者总是与人的精神和心理相联系的,而后者总是与人的生理需要的满足相联系。从古希腊开始,视觉就被认为是获得真理性认识的高级器官。柏拉图在《蒂迈欧篇》中就曾说到,作为理性之家的头部处于身体的最上方,并与身躯分开;在身体的众多感官中,位于最上方的视觉被看作是理智活动的可见的同伴。 亚里士多德则更是明确地将视觉和认识直接联系在一起。他说:“能使我们识知事物,并显明事物之间的许多差别,此于五官之中,以得于视觉者为多。”② 在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看来,由感官等级制所确立的视觉中心的地位对于保证哲学思考和人的精神活动的纯洁性是至关重要的。可以说,从古希腊开始就形成了视觉在场的形而上学,这一传统建立了一套以视觉性为标准的认识制度甚至价值秩序,一套用以建构从主体认识到社会控制的一系列文化控制的运作准则。但这种“视觉中心主义”尚不能成为当代图像文化的哲学基础。 第一,这种视觉的最终指向不是“看”,而是“思”。从古希腊起,虽然视觉是于我们最为有益的东西的源泉,但出于对知识和知识确定性的追求,“看”的最终目的是使我们能看到“理智”,“人类理智按照‘理式’去运用,从杂多的感觉出发,借思维反省,把它们统摄成为整一的道理”。③ 到了笛卡儿时代,为了建立新的知识体系,更是将“看”转向“思”,因为只有经过主体自己的“思”(“我思故我在”),才能为知识建立起绝对可靠的和普遍必然的基础。德国的古典哲学更是为知识及其体系的可靠性和普遍必然性建立起了一个庞大的思辨逻辑体系,正如黑格尔所言,“哲学的目的即在于用思维和概念去把握真理”。④“思”在德国古典哲学中具有至高无上的地位。 第二,“视觉中心主义”不能成为图像文化的哲学基础,还在于它是一种“视界政体”(scopic regime)。所谓“视界政体”,就是指在视觉中心主义的思维下,视对象的在场与清楚呈现或者说对象的可见性为惟一可靠的参照,以类推的方式将视觉中心的等级二分延伸到认知活动以外的其他领域。从而在可见与不可见、看与被看的辩证法中确立一个严密的有关主体与客体、自我与他者、主动与受动的二分体系,并以类推的方式将这一二分体系运用于社会和文化实践领域使其建制化。这一二元的概念结构的有害影响不仅在于它想当然地使对立双方的一方优越于另一方(灵魂优于肉体、主体优于客体、男优于女),而且还体现了它对被归入低级一类的事物的贬抑。而图像文化则反对这种二元结构,主体和客体、自我和他者、看和被看应是平等的。 现象学和存在主义在由“思”向“看”的哲学转折中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现象学表明“面对事物本身”,在现象学的理论脉动中,始终给予“视觉直观”以极其重要的地位。胡塞尔明确表示,“原初在确切意义上进行着直观的那种意向体验是对一个事物的视觉感知”。⑥“它在所有体现类型中都被设为前提”,这种“感性感和其他意向体验之间因而存在着一种单向的‘奠基关系’;其他的意向体验没有感知是不可能的,而反过来则是可能的”。⑦由此可见,在现象学的视野中,基于感知的“直观是一切真正知识的最后根据”。⑧ 海德格尔继承了胡塞尔的现象学方法,把存在主义“本体论”奠立在现象学基础上。现象学首先是作为一种方法出现的,它包括“面对事物本身”、现象学的“悬置”或“加括号”、本质的还原、先验的构造或先验的还原、返回“生活世界”等。现象学的基本要求是“面对事物本身”,即面对“现象”本身。现象学的“现象”既包括物理的也包括心理的,呈现在意识中的东西都是现象。“现象”即“在自身中显示自身”,现象学就是让那显示自身者以正是从自身显示自身的那种方式为人所明见。所以海德格尔说:“如何区别现象学的现象概念与通俗的现象概念呢?现象学要‘让人来看’的东西是什么?必须在与众不同的意义上称为‘现象’的东西是什么?什么东西依其本质就必然是突出的展示活动的课题?显然是这样一种东西;它首先不显现,同首先和通常显现着的东西相对,它隐藏不露;但同时它又从本质上包含在首先和通常显现的东西中,其情况是:它造就着它的意义与根据。”⑨ 现象学与以往传统哲学明显不同的,不是让人“思考”什么,而是要“让人来看”的东西是什么?这就将传统哲学的“思”转向了“看”并“为人所明见”。现象学的面对“现象”本身,“本质直观”,“在自身中显示自身”等都隐含了视觉性在场这一基本特点。“现象”本身是敞亮的,“遮蔽状态就是‘现象’的对应概念”。⑩ 现象学的“认人来看”(不是让人来思)在方法论上就是由“思辨性”转向“视觉性”,“看的方式”真正被提到了哲学的高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