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G1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63(2008)12-0079-09 约翰·菲斯克(John Fiske,1939-)是美国大众文化研究和媒介研究领域重要的理论家和实践者。他的《解读电视》(Reading Television,1987与John Hartley合著)、《电视文化》(Television Culture,1987)、《理解大众文化》(Understanding Popular Culture,1989)、《解读大众》(Reading the Popular,1989)等8部著作以及数百篇有关大众文化、大众传播、影视文化的研究论文经常被大量引用,在欧美学术界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 菲斯克继承并发展了以伯明翰学派(Birmingham School of Cultural Studies)为代表的英国文化研究的学术路径,他的媒介文化研究延伸了英国文化研究学派的思路,实现了“从媒体对受众做了什么”到“受众对媒体做了什么”的转变,即从单向影响研究转变为多元接受研究,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文化研究的范型,开启了媒介文化研究的新路径。 文本理论是约翰·菲斯克媒介文化理论的重要构成。对菲斯克来说,媒介文本主要是指以电视文本为代表的大众文本。菲斯克的文本研究对传播过程中的“文本”、“读者”(或受众)、“阅读过程”格外重视,他既注重运用符号学方法去研究电视文本、电视受众和电视文化在意识形态中的霸权建构关系,又注意将欧洲的符号学研究传统与北美的过程学派方法加以比较,倾向于解读媒介文本的开放性、多义性、相对性和不确定性。例如:为什么有些文本能够成为“被大众选择”的文本,被大众选择而变成大众文化,另一些文本却被大众所抛弃?受众是如何解读媒介文本(如电视文本)的?受众在解读媒介文本过程中充当何种角色?受众在媒介文本解读过程中又是怎样创造意义、获得快感和确立社会身份的? 一、媒介文本的结构主义模式 菲斯克特别注重媒介文本的研究。符号学方法是其最得心应手的方法。他把符号学视为揭示接受者接受信息认识途径的有效方法。符号学派的研究工作着重在阅读文本,因此更喜欢用“读者”代替“接收者”。读者正是以将他自己的经验、态度和情感、意志带入文本的方式帮助“创造”出文本的意义的。菲斯克对传播过程中的“文本”、“读者”(或受众)、“阅读过程”格外重视。 广义而言,在媒介文化研究中,凡是那些有助于人们能够生产出关于自身、社会和信念的意义的客体都可以被视为文本。媒介文本是指那些带有明显的吸引受众的意图的客体。事实上,媒介文本总是处于持续生产的状态之中。例如,一本书的下一个版本,一部肥皂剧的下一集,等等。如此观之,媒介文本则是由源源不断的材料所组成的,而其所生产的意义也是源源不断的。 意义的生产和产生影响的过程是媒介文本研究的两大中心议题。托尔森(Tolson)对文本的“受众”和理解文本的过程作了深入的阐述:“意义是从意义体系当中衍生而来的。处于特定文化当中的每个成员都有机会接触到这一意义体系。文本自身能够构建这些意义”,与此同时,受众“也能够带着预先具有的知识和期待来介入文本(意义的生产)……现代媒体消费者就是一个能够接触不同类型文本的受众,能够把这些文本相互联系起来,互为参照”。① 结构主义模式则把文本视为生产者(受众界面当中的一种刺激因素)。这一因素旨在获得某种回应,但也可能会有出乎意料的反应。罗兰·巴特提出的“作者式文本”(writerly text)和“读者式文本”(readerly text)是这一结构主义模式的创见。读者式文本当中具有一些为读者所熟悉的特征(或规律),使得读者能够较为容易地理解。这种文本不具有挑战性。巴特认为,这类文本通常都会具有某种叙事特征(即“阐释符码”),它压制了读者选择其他意义的能力。这类文本往往都具有类型化的材料,鲜明的成规以及对读者理解文本的种种预设。相比之下,在作者式文本当中,成规和可预测性表现得不那么明显。它激励读者进行反思,从而作出替代性的阐释。就此说来,读者也成为能够生产意义的作者。在这种模式中,文本成为被读者据为己有的“战利品”。文本的意义就是读者“拿来”的对象。约翰·菲斯克就是这种以受众为中心的模式倡言人和实践者。不妨以下列图表为例加以说明:② 媒体文本关键概念之间的关系示意图
该图阐明了有关媒体文本的一些主要概念之间的关系。就意义生产而言,由于“文本”和“受众”这两个概念之间内在关系十分紧密,因此,我们可以把“受众”作为这一模式图的核心。由上图可以看出,媒介文本包含“叙事”的元素。通俗地说,媒介文本就是讲故事。所谓的“叙述”则包括讲故事的过程以及故事的意义。换而言之,叙事及其意义存在于塑造文本的过程当中,并且对受众产生影响。同时,叙事也存在于受众的脑海中。这是因为受众能够用自己特有的方式来处理文本。人们往往会依据自身的体验构建出各种叙事。这在他们的媒体体验中更是如此:受众依据媒体素材中包含的线索构建出叙事,从中获得快感。一方面,受众完全被卷入故事当中,而把它构建为一种真实,同时,也赋予这种“真实”一定的意义,即相信文本以及我们从中构建出的其他意义都是合乎情理的;另一方面,“区隔”手段的运用又把受众置于文本之外,旨在让受众意识到,所谓的“叙事”是确实存在的,并且具有一定的操控性。对受众而言,区隔就是让他们在一定程度上产生一种距离感。在某些情况下,这种距离感是相当有用的。例如,在拍摄某些血腥的战争场面时,摄影师把镜头(实际上也是受众的视角)移到一个较为隐蔽的位置上,这样就使得暴力的场面始终处于可以容忍的范围之内。实际上,电视和电影制造出最为重要的幻象表现为一个交互性的媒体,而不是一个可以窥探的自我封闭的、具有叙事性真实的空间。因此,叙事和叙述行为是许多媒体文本所具有的核心特征,也在很大程度上主导了媒体的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