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G0;I0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7326(2008)11-0119-07 与农业社会相比,城市最显著的功能与特征即它的消费性。与传统的城市消费相比,在以大都市与城市群为中心的都市化进程中,由于人口、财富、文化资源在都市空间的高度集聚与迅速膨胀,不仅直接刺激了都市化地区现代服务业的发展与繁荣,同时也使城市社会固有的消费功能获得了极大的提升甚至是升级换代,以至于从物质生产到精神生产,从群类到个体,从历史文化到自然遗产统统被卷入到消费、消费、再消费的潮流中。这既是当代被称为消费社会、消费文明,也是都市消费文化研究在中国学界迅速升温的根源。综观当代中国的消费文化研究,其突出问题可概括为“跟着西马走”(如卢卡奇、波德里亚、霍克海默等)与“跟着感觉走”。前者忽略了作为母体、比子孙更高瞻远瞩的父系经典理论,未能从社会生产的总体性与历史发展角度探索出适合中国经验的当代批判话语;后者则基本上割裂了或完全不懂得马克思揭示的消费与生产的内在关系原理,直至沦为毫无理性反省能力、随波逐流的欲望化了的时髦文化批评。要想真正完成解释与批判消费社会现实与文化经验的理论任务,在当下急需以都市化进程为现实背景,重温马克思关于生产与消费关系的理论,并从对马克思社会生产理论的总体把握与发展创新角度建构出其当代形态,由此为消费文明时代的文化研究提供一个科学的理论基础与实践框架。 一、对马克思“生产—消费”关系理论的再认识 在红尘滚滚的消费社会中,人们面临的首要困惑源自生产与消费关系的错乱。这具有一定的必然性,是社会生产结构在总体上重生产、重积累的农业文明与工业文明向重消费、重流通的后工业社会或消费文明转型的直接表现。按照马克思的基本观点,社会生产结构在逻辑上包括“生产”、“分配”、“交换”、“消费”四要素,[1](P91)但在具体的历史进程中,“不同民族在不同的时代中对它们又分别有所倚重。以民族而言,中国传统农业文明侧重于‘生产’,而希腊商业文明则侧重于‘交换’等。以时代而言,古代社会在总体重‘生产’,如资本主义早期的清教伦理、如中国传统社会的‘勤俭、节约’意识形态;而当代世界的主潮则倾向于‘消费’。”[2]从某种意义上说,这与当代城市化进程在不断加速中升级为以“国际化大都市”与“世界级城市群”为中心的都市化进程直接相关。城市越大,集聚的人口与财富越多,城市的消费性质与服务功能就越明显,这在农业社会的大城市(如中国北宋时期的东京、南宋时期的杭州)已有充分的表现。而在当代随着人口、财富、资源向大都市与城市群的迅速转移与高度集聚,一方面极大的提升了都市社会固有的消费性质與功能,另一方面,也直接带动了整个社会生产过程从生产向消费形态的倾斜与转型。正如罗维斯所说:“随着人口的日益城市化……斗争已从生产领域(商品生产和服务行业的生产)转移到再生产领域(即维系稳定的城市生活的水准,如果不是提高的话)。”[3](P147-148) 在世界城市化的当代背景下,由于现代服务业与文化产业的迅速发展,不仅使人们在观念上特别容易遗忘生产与消费的内在联系,同时也必然要忽视或否定生产要素及其种种物化形态在实践上的重要性,这是消费要素与行为在后工业社会中被高度重视乃至无限拔高的根源。以城市经济为例,是过分强调第三产业对第一、第二产业的优势,并以之作为城市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志;在理论研究上则以“消费资本化”为代表,核心是“消费能产生资本,消费者因此能成为‘资本家’”。[4]其最极端的表现则在被中国文化研究者推崇到极点的波德里亚。后者用了一系列的终结——“这是劳动的终结、生产的终结、政治经济学的终结”;“这是能指/所指辩证法的终结,这种辩证法曾使知识和意义的积累、复合话语的线性意义群成为可能”;“这同时也是交换价值/使用价值辩证法的终结,这种辩证法曾使社会积累和生产成为可能”;“这是话语线性维度的终结、商品线性维度的终结”——来形容他眼中的消费社会,并得出“生产时代的终结”这一关于当今世界的宏大叙事结论。[5](P6-7)正如所有“说大话”、“说狠话”、“说过头话”的宏大叙事一样,波德里亚直接宣布作为社会生产结构四要素之一的生产环节走向终结,也明显存在着以偏概全的学理问题以及“语不惊人死不休”的心态问题。因而,对此需要加以订正的是,说消费的重要性在后工业社会中得到极大地提高,甚至在某些领域与方面已占据了主流地位,是未尝不可的,但至于是否可由此推出“生产时代的终结”,则需要进一步的推敲与小心求证。 要想在观念上真正解决这一重要的认识问题,需要重温马克思对生产与消费关系的精辟阐释。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导言》中,马克思将生产与消费的关系表述为三个方面。首先,生产决定消费,因为“没有生产,消费就没有对象”。任何现实的消费活动总是要以生产、分配、交换环节提供的生活资料为基础与对象。正如俗话所说“镜子里的烧饼不能充饥”,马克思把这一点称为“肤浅的表象”。他指出:“在生产中,社会成员占有(开发、改造)自然产品供人类需要;分配决定个人分取这些产品的比例;交换给个人带来他想用分配给他的一份去换取的那些特殊产品;最后,在消费中,产品变成享受的对象,个人占有的对象。”[1](P6-7)其次,“消费也是生产”,因为“生产、分配、交换、消费”并不是“同一的东西”,而是“构成一个总体的各个环节”,是“一个有机整体”。作为有机整体,其相互之间远远超出简单的机械作用关系。如马克思说:“生产就其单方面形式来说也决定于其他要素。例如,当市场扩大,即交换范围扩大时,生产的规模也就增大,生产也就分得更细。随着分配的变动,例如,随着资本的积聚,随着城乡人口的不同的分配等等,生产也就发生变动。最后,消费的需要决定着生产。”[1](P17)这是马克思以其时代蓬勃发展的工业文明为现实背景的理论创造。与以自然经济为主体的农业社会相比,以工商业与市场经济为基础的工业社会,使消费对生产的反作用以及对整个社会再生产的重要推动作用逐步展现出来。这是马克思更看重“消费也是生产”的主要原因,也是具有深远的面向未来意义的科学论述。再次,是生产与消费的相互适应与相互依存原理。马克思指出:“生产直接是消费,消费直接是生产。每一方直接是它的对方。……生产中介着消费,它创造出消费的材料,没有生产,消费就没有对象。但是消费也中介着生产,因为正是消费替产品创造了主体,产品对这个主体才是产品。……没有消费,也就没有生产,因为如果没有消费,生产就没有目的。”[6](P9)在某种意义上,这代表着马克思关于生产与消费关系理论研究的最高认识与理论境界,其精髓即消费与生产是互为存在的矛盾统一体,任何一方都不可能脱离对方而单独存在。就此而言,所谓“生产时代”单方面的终结是不可能的,因为那同样也等于“消费时代的终结”。这就为我们清理各种片面的、极端的消费理论提供最具现实价值的理论基础以及最直接的批判武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