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当代人的生活中,多元文化的相遇已成为一个发生着的事实,跨文化理解也随之成为一个待实现的行动。而且,这越来越得到有意识的关注。其中就有跨文化理解和解释的方法论问题的提出和探讨。这是一个全新的、富有实践论意味的课题,全赖时人当下的亲身探索,因为之前没有太多可供借鉴的历史经验。当代跨文化研究的杰出倡导者雷蒙·潘尼卡(Raimon Panikkar,1918-)毕生投入理论与实践并进的跨文化探险,在跨文化研究上取得了卓越的成果,向世人提供了宝贵的资源。①以潘尼卡的成果作为主要的研究模本,本文尝试针对当前人类诸文化相遇的现实处境,表达一种“跨文化解释学”及其方法论。 跨文化的人寻求跨文化的理解 所谓跨文化解释学,以跨越单一文化界限的理解和解释为目标。但它决不是纯粹理论上的智性探究,而是出自生存论上的驱动,换言之,它与当代人目前的实际生存有着密切关联。② 关于当今人类的生存处境,潘尼卡一直强调其危急性、紧迫性和严峻性(如能源危机、生态破坏、环境污染、战争、核威胁等等这些已经是老生常谈却一直不能解决、反而愈演愈烈的问题),但也强调它独有的特征所蕴含的机遇。从我们所关心的角度来说,人类当前的生存处境,具有多元性质和跨文化性质。“说其‘多元’,是因为再没有一种文化、模式、意识形态、宗教或诸如此类的东西能令人信服地在一种绝对意义上宣称是唯一的、独一的或甚至最好的体系;说其‘跨文化’,是因为人类诸团体再也不能孤立地生活,因而当今人类的任何问题如果不在多文化的参数中看,在方法论上就已经是错误的。”③如果这一断言是正确的,那么跨文化理解就是已经提上议程的重大议题。人类需要通过跨文化理解来就共同的生存处境和问题达成共识,并进行必需的合作。就此而言,跨文化理解是出自当前人类的跨文化处境之压力的客观要求。 不过,跨文化理解现在实际上也已同时有了主观的驱动和自发的要求。这是因为,人类生存的跨文化处境,催生了人在自我理解上的一个跨文化意识和信念:人是跨文化的人。 人类自有文明以来,不曾有全体栖于同一文明、文化世界内的经历,而莫不是分居在不同文化文明、群落内。很自然地,人们认同于各自的文化群落而获得其文化身份:中国人、印度人、欧洲人……这种文化身份明显带着部落主义的印记。虽然人类几千年的文明史并不乏诸文明、诸文化互动、交融的时刻,但由于种种原因,人在文化身份上的这种部落主义的理解方式甚至一直保持到今天,以至各“部落”仍然很难接受和认同来自异族“部落”的文化。基督教在中国的尴尬处境就是一个例子:不仅早期的中国基督徒曾面临做中国人还是做基督徒的两难选择,即便今天,基督教及其文化仍被很多中国民众视为洋货。④ 然而情况在改变。现在不仅集体的、大规模的文化交往和互动频繁,而且越来越多的个人也开始有意识地审视起多元文化环境对于人之为人的新意味。潘尼卡本人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当自小在西班牙长大的他来到其父亲的故乡时,他为印度文化的博大精深和绚烂多彩所折服。当他在恒河边像一个印度人一样度过十余年之后,他深深地坚定了一个信念:人的自我身份是跨文化的!⑤当他回到欧洲,他毫无疑虑地宣称:他是百分百的西班牙人,也是百分百的印度人;他是基督徒,是印度教徒,也是佛教徒,也是世俗主义者。⑥ 谁都不否认,人是文化的人。作为文化动物,人主要是在他/她所生长的特定文化传统中获得关于人之为人的自我理解的。这一自我理解反过来也属于人之为人的一部分。当代哲学解释学已把人的理解和解释抬高到本体论的高度,视其为人之存在不可分割的部分和维度。这是哲学认识上的一个新提升,然而令人遗憾的是,以伽达默尔为代表的西方解释学没有真正认真关注和审视过跨文化的理解和解释及其对于人之存在的意味。现在,由于种种机缘成熟,一种新的解释学——跨文化解释学迫在眉睫,且呼之欲出。 然而我们有必要再次强调,跨文化解释学对自身的出发点应有充分的意识。也就是说,跨文化解释学一方面以人类生存的跨文化处境为外在推动,另一方面以人在自我理解上的跨文化信念为内在驱动。如果离开这样的出发点,流于某种智力游戏的跨文化解释学将是干枯的、浅薄的和没有生命力的。在这方面,传统的比较研究所走过的路可引以为戒。比较研究一开始也是为文化的多样性所吸引,并试图理解和解释。然而在理性主义的主导影响下,传统的比较研究确立起某种自命的中立立场,仅运用理性做文化间的对照和比较工作。结果,虽然搜集和积累了大量材料,制造了一堆堆新的数据,构造了一个个看似有理的理论体系,活生生的多样文化本身却没有得到真正的、贴切的理解。当然,比较研究有其位置、功能和贡献,但跨文化解释学若要取得成果,就不能重走传统的比较研究的老路,必须另立起点,另辟蹊径。 需要第三种解释学 在方法论上,跨文化解释学需另辟蹊径,发展单一文化传统内部适用的解释学之外的另一种解释学。这是由文化的本性所决定的。 何谓文化?迄今为止,关于文化的定义已不知有几种,据统计,较有名的至少已达200多种。潘尼卡自信可以给出一个既简洁又能与大多数受认可的定义保持一致的定义。他以“神话”(myth,mythos)一词来定义文化:文化是无所不包的神话。神话,在他是意指可理解性的视域,是“给所有后来说出的东西以可理解性的条件的视域”⑦。大多数定义把“礼仪、习俗、观点、占统治地位的观念和生活方式视为文化的构成要素”,⑧而潘尼卡认为可用“神话”一词来囊括所有这些要素。“每一个文化,在某种意义上,都可以说成是一个集体在时间和空间中的特定阶段无所不包的神话;它是使我们所生活、所存在的世界看似有理和可信的东西。⑨是文化赋予我们的世界和生活以意义,赋予我们判断人类行为的真、善、美的标准,但我们却往往没有意识到是我们的文化在赋予这一切。我们深信这一切,直至意识不到我们的相信本身。正是在此意义上,潘尼卡以“神话”这一在现代的理性精神看来甚为陌生、疏远的词来界定文化的核心内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