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G127[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8-8318(2008)02-0067--04 海洋文化是人类与海洋发生密切接触而生成的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的总和,涵盖人类对海洋的认识、思想、意识、审美心理,以及由此生成的经济结构、制度法规,生活方式、语言形态、文学艺术等。舟山海洋文化发生于特定的历史环境,既有海洋文化的共同特征,又有其鲜明的地域色彩。由于构成的复杂性多元性,舟山海洋文化呈现出先进性与保守性杂糅混合的形态。对舟山海洋文化先进性一面,许多人已有具体阐述,而对其中的保守性则较少论及。所谓保守性,即滞后于当代生活,与当代意识和价值观念有相当距离甚至冲突的成分。对此作深入的梳理,通过反省与改造,以当代意识促成舟山海洋文化的更新发展,更好地服务于当代生活,无疑是一个紧迫性的课题,具有较强的现实意义。 一、从民俗民风看滞后性因素的表现形态 因自然环境与生存条件的差异,不同地域的人们必然会有不同的风俗习惯,正所谓“百里不同风,千里不同俗”。民俗民风是乡土文化的集中体现,是某一区域人群集体无意识的长久积淀,并深刻影响着人们的语言、思维、行为规范等。换言之,通过考察民风民俗,可以了解历史的沿革,文化的变迁,触摸到民族精神深层的丰富内涵。民俗民风是舟山海洋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涉及范围包括衣食住行、婚丧嫁娶、生产交易、百作工匠、交际礼仪、娱乐游艺等,不仅内容丰富,且有鲜明的渔乡特色。但其中也渗透着不少消极因素,具体表现在禁忌、礼仪、丧葬等几个方面。 “禁忌”是一个人类学、民俗学中的概念,与巫术和神话传说密切相关,将对神圣事物的崇拜畏惧转化成为语言行为上不可触犯违背的准则,是一种准宗教现象。舟山民俗民风中的禁忌也有积极的因素,主要是生活生产中的经验总结,如“父子不同船”,是为了防止海上生产出事时一家男人全都死去;“登船不光头”,要戴帽子,因为万一落水,帽子浮在水上可以作为标记便于打捞救助。但以下涉及的禁忌则明显属于民俗民风中的消极方面。 语言上的禁忌。这多为谐音而起。比如,船倒着行驶不可说“倒”,船靠码头应说“进”而不能说“到”,人踏入渔船不可称“落船”,因人死后放进棺材称“落材”。渔船出海时家人送别不可说“再见”,以避“有去无回”之意。海上作业时一般忌讳翻、停、驶、漏等字眼,“翻过来”称“掉过来”,“船帆”称“船篷”。吃鱼时不可说“把鱼吃光”,因“鱼”与“年年有余”的“余”同音。吃不完的鱼扔入海里只能说“卖掉”、“过鲜”,不可说“倒掉”。不能说“把筷子搁在碗上”,忌讳“船搁浅”。舟山人有许多诅咒人的话,在渔船上发生纠纷,不可说“碰石岩”、“碰秃横(石屋)”,更不可说对海龙王、菩萨等不敬的话。这些语言上的特定的禁忌,并非某个人的发明,也没有任何法规强迫人们执行,却为人们所长期普遍遵守。应当承认,这种禁忌既有精神安慰与心理暗示的作用,另一方面也反映出人们对自身命运的无力掌握与恐惧心态。 行为上的禁忌。比如,开饭前先拣几粒饭撒入海上以敬鬼神,叫“结缘”。酒杯和羹匙不可反扑。吃鱼时不可先挖鱼眼睛吃,不可吃完半边再翻身吃另一半,意忌“翻船”。洗船舱时不可将船眼弄脏,否则看不清航路和海底的鱼群。在渔船上,不许双脚荡出船舷外,否则会被水鬼拖脚,不许在船上吹口哨,以免招引风浪,不许拍手,以免两手空空。不许用脚踢黄鱼,不许在“龙头下”(船头)撒尿。有些则明显表现出歧视妇女的落后意识,如男人切忌在女人晾晒的内裤下走过,妇女不能横跨渔网,说是“女人跨船船会翻,女人跨网网会破”。不准妻子分娩未满月的人下海,因为女人生孩子要流血,而产妇的血是不洁净之物。有些则很难解释其原由,如早上出门遇见棺材,认为是吉祥之兆,“有官有财”;开门遇见和尚则是大不吉,“一切皆空”;外出做生意,如果大清早遇到僧尼,更是晦气,回家闭门不出,等等。 节庆中的禁忌与婚嫁的礼仪习俗。舟山人大年初一就有许多禁忌:清早遇见别人,忌叫“你早”,因为与“糟糕”谐音;不许汲水,不许洒扫,不动剪刀,不点灯火,一切劳作都要停止,更不可外出谋生。再如立春这一天,债主不可讨债,言语要谨慎,不许损坏器皿,以防冲犯神灵而遭灾。由于交通不便,很多岛屿与外界隔离,舟山岛民长期以来“婚嫁不出岛”,以至婚配对象常沾亲带故,影响人口质量,此风俗现在有了改变,但婚嫁范围依旧比较狭小。结婚礼仪上,舟山人也有一些特殊风俗,如新郎出海遇风暴,不能如期赶上婚期,习惯由小姑代兄拜堂。行仪毕,手捧一只大红公鸡送入洞房。但奇怪的是,这只公鸡要等到新郎回来才可放出,并且要一直养着,不可宰杀,直到老死为止,否则夫妻关系就会产生波折。这中间便有很浓重的迷信色彩。再如结婚三日内不讲辈分大小,可以尽情嬉闹。有人长夜候在洞房外面,偷听新娘与新郎的言语行为,更有人预先入洞房躲于床底下,第二天将所见所闻说与众人。其实这些行为很不文明,侵犯人的隐私权,损害人的自尊心,很可能产生不良后果。 死亡丧葬上的观念与陈规陋习。海上作业风险大,常发生海难,加上风暴、大潮等自然灾难,经常死人,人死为鬼,所以舟山人对鬼十分忌惮。夜里听到狗哭或九头鸟叫,便认为附近有野鬼游荡;走夜路时,如果后面有人叫,千万不可答应,怕淹死鬼来找替身;渔民在任何海域看见浮尸,无论认识与否,都要用席子或布裹好,抬到岸上挖坑埋好,俗称“拾元宝”,因为人们相信死者有灵,化鬼后会出来活动,保出海平安,否则就会报复。这中间自然有急公好义的因素,但更多是害怕遭灾的心理驱使。农历七月半还要举行孟兰盆会祭祀游魂野鬼。万物有灵信仰在海葬仪式中表现更为明显。当发生海难,尸体找不到时,家人要举行“招魂”仪式:打起灯笼到海边祷告,不断喊死者名字,一边用网打捞鱼虾,带回家放进棺木,因为鱼虾是死者灵魂的附着物,可以让死者安心。类似的还有正月十四、十五之夜,“请井潭姑娘,抬屙缸姑娘”,这里的“姑娘”其实就是被淹死的“女鬼”。参加者多为年轻女子,以卜年成好坏及婚姻大事。在舟山人观念里,死和生一样重大,所以人到一定年龄就要请风水先生造坟,做棺材。此种风俗在农村十分盛行。做寿材多选在彭祖诞辰日农历六月十二,以盼长寿。造坟时要在空穴中放置铜钱,人死入葬时取出分送给后代子孙,认为“坟铜钱”是有福之人的吉祥物,可保佑子孙多财多福。生活条件好的,造寿坟非常讲究,常占地上百平方,花费数以万元,费力又费财。二十世纪五十年代造寿坟之风一度回落,但八十年代中、后期此风重起,近年实行火葬,才有所下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