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979年在欧洲经济共同体(EEC)九国首次实行直接选举至今,欧洲议会已经成功进行了六次直接选举,它自身也由最初的咨询机构发展演变为无论从立法还是行政监督来看都堪称当今世界最有权力的立法机构之一。①2009年6月4-7日,代表欧盟27国近5亿欧盟公民的736名欧洲议会议员由普选产生,此次选举成为世界上规模最大的跨国民主选举。②近年来,随着欧盟的重要性日益提高,欧洲议会作为其唯一普选机构也越来越引起学者们的研究兴趣。2009年欧洲议会选举在激起人们对欧盟前途憧憬向往的同时,也引发了人们对欧洲议会选举所暴露出来的众多问题的思考。 一 “第二序”选举与“分裂的体制” 与决定国内政治舞台权力和利益分配的重大选举相比,在许多人的眼中,欧洲议会选举的重要性并不突出。就在1979年欧洲议会首次直选之后的第二年,莱夫和施密特两位学者在“九国第二序选举:欧洲选举结果的概念分析框架”一文中提出了“第二序”选举问题。③国内重大政治选举由于决定着政治权力和政治利益的分配而具有“第一序”选举的特征,④欧洲议会从属于欧盟其他机构的事实,以及各成员国内部政治权力的分配与欧洲议会选举的不相关性,导致欧洲议会选举只能是“第二序”的选举,其重要性类似于各成员国国内的州或地方选举。 自首次直选至今30年来,尽管欧洲议会在欧盟决策过程中的地位发生了巨大变化,但是,在欧盟民众心目中,欧洲议会选举作为“第二序”选举的印象并未发生实质性改变。各国采用不同的方式来确定欧洲议会议员的候选人,最糟糕的是希腊,选举日前两周提出候选人即可,而且通常由党的领袖来决定候选人的人选,⑤这种随意性无疑强化了选民的上述印象。而且,第二序选举问题不仅是选民心理的一种反映,也是一种实际的政治存在。实际上,相对于736名议员而言,即使是拥有议员数量最多的德国(99名),在欧洲议会中也只能产生相对有限的影响。在欧洲议会中拥有较多议员的法国,长期以来也只能无奈地对于其在欧盟影响力的日渐式微陷入伤感。而对于像卢森堡(6名)、爱沙尼亚(6名)、塞浦路斯(6名)以及马耳他(5名)等拥有欧洲议会议员数量极少的小国来说,其影响则更是微不足道。⑥ 欧洲议会选举的“第二序”特征,所反映的不仅是其重要性降低的问题,而且反映出选民采用战略性反对票实质上是对国内执政党业绩赤字的一种惩罚。在2009年大选中,希腊、匈牙利、拉脱维亚、保加利亚、爱尔兰和西班牙等国,无论执政的是保守党还是社会民主党,其支持率均大幅下滑。⑦可以说,欧洲议会选举为心怀不满的选民提供了惩罚其执政党的机会,其选票也只是对各自国内政治状况的一种回应。⑧ 按照共决程序的要求,欧盟大多数立法动议需要由欧盟理事会和欧洲议会共同批准实施。但是,二者在政治组成上具有明显的差异:前者由各成员国政府的部长们组成,而后者则由来自不同成员国的各个政党组成。根据维基百科的观点,欧洲议会是欧盟的下院,欧盟理事会是欧盟的上院。⑨ 欧盟理事会与欧洲议会之间的关系,类似于美国国会与总统之间的“分裂体制”(divided government),或德国联邦议院与联邦参议院之间不同的多数。⑩从左右政治维度来看,自1979年以来,欧盟理事会与欧洲议会一直处于一种分裂状态:在欧盟各成员国政府由保守党统治的时期(如1980年代),理事会的右倾倾向明显,而欧洲议会的左倾倾向明显。当中左派政党陆续在各成员国上台执政时(如1990年代中期以后),理事会首次出现中左派成员国占据多数的情况,其左倾倾向明显,而欧洲议会则出现右倾倾向。但这种状况只是昙花一现,(11)自1999年开始,中左派政党在欧洲议会中逐渐失势。 这种“分裂的体制”成为欧盟政治的常态,(12)正是由于欧洲议会选举的第二序特征,导致选民将其作为惩罚国内执政党的一种手段,从而导致欧盟各国执政党在欧洲议会选举中普遍业绩不佳,丧失部分选票,而反对党和小党则在选举中赢得一定份额的选票。欧洲议会与欧盟理事会之间由于不同党派倾向所形成的这种分裂体制,将会成为欧盟政治的一个永久现实。(13) 2009年大选结果表明,由于欧洲议会选举的第二序特征没有得到实质性改变,因而没有也不可能对欧盟政治的这种分裂体制造成致命冲击。在仅有的中左派执政的五个欧盟国家中,除英国外,西班牙、葡萄牙、匈牙利和奥地利四国执政党在欧洲议会选举中所获得的席位均少于各自国内的主要对手(见表1)。这样,上述五国的中左派政党不得不在欧洲议会和欧盟理事会两个层面同时与其对手展开竞争。
二 投票率的持续下降与结构性因素的影响 欧洲议会选举的投票率是衡量欧盟支持率和合法性的重要指标。(14)尽管欧洲议会的各项政策立法几乎对欧盟公民生活的所有层面都产生着影响,但是,自首届欧洲议会直选至今,投票率却始终处于下降趋势(见表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