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福柯会让国际关系研究结出丰硕成果吗?福柯在世时,这会是个令人惊讶的问题。他的贡献能让我们看清楚新问题吗?把一个著述者搬到他的领域之外,或者脱离他的语境“使用他”,这样做合理吗?作为开场白,我想请读者承认我们可以用各种方式——比如“使用概念”,把某种方法更普遍化——求助于一位通才,他也在其著作中讨论了直接或间接地具有国际性的政治现实。 在英语国家学术界,福柯的著述引起了巨大回应,传播到人文科学的不同领域;即使在那之外,国际关系研究也受其荫庇,构成主义的几波潮流都运用了他的著作。优先强调话语——具体说就是语言分析——的方法论把福柯的思想和其他所谓的“批评”方法结合起来,因而常常提及他(Der Derian and Shapiro,1989;Jabri,1996)。这种方法论试图解释世界如何由语言的影响建构而成,国际舞台如何按照统治阶级提出的分类而获得秩序。自称福柯追随者的当代哲学家①经常被要求详述这些解释性(和规范性)模式,这不足为奇。很自然,引用尼采也是新福柯方法的一部分,该方法一心要“解构”国际现实(Ashley,1987)。这一思潮的中心在美国,也汇聚了某些欧洲的思路,在其核心地带,后现代②浪潮支持并继续求助于福柯。围绕着这个平台,共同的问题吸引了交叉学科方法,③融合了国际关系、政治理论(Walker,1993)和法律(Teitel,2004)。④本篇论文既不遵循这些方法中的解释性框架,也不遵循其中包含的规范性评价。 另一种构成主义主要研究伦理再现如何出现,它对国际体系产生何种影响。这种构成主义远离解释理论和元理论——这样做的后果尚不确定,⑤借助于道德合理化的谱系学,分析了暴力的再现形式,暴力的“司法主宰化”及其制度化,从规范性的角度看,它与之前的构成主义划清了界限。对化学武器的研究(Price,1997)开辟了这种方法,对禁止刺杀外国领导人传统的著名分析紧随其后(Thomas,2002)。⑥这些著述分析了某些显然属于法律哲学传统——比如真蒂利或格劳休斯——的古典学科,按照谱系学套路为当代规范性结构做出解释。这种方法比先前的方法更“开放”,它给每个理解都留下更多单独思考的空间,不管涉及的是福柯的著作还是他的方法,都是如此。 在法国,用新福柯方法研究国际问题基本限于安全问题领域,福柯式政治分析家的观点尤以福柯对监狱的研究为基础,即著名的《监禁与惩罚》(Bigo,1996;Favarel,2002)。某些研究全球化的区域性的地区研究(Bayart and Warnier,2004)喜欢强调见于福柯后期著作的思想,特别是他论述性欲、身体和“自我关照”的著作。 我的方法集中在另一个视角上。我分析的是冷战之后国际上出现的道德诉求和批判(Colonomos,2005)。通过研究这些不同问题,我想理解国际事务的体系性变化,其中伦理学成为核心的关注。本研究既具有社会学意义的解释性,也具备哲学意义的规范性。它以交叉学科的认识论保证为前提:只有跟涉及道德批评的传统进行对话时,才有可能理解价值和规范(Pharo,2004)。我还试图把福柯跟所谓的“大陆”哲学家区别开来,让他更贴近抽象的哲学和规范性方法(它一般被贴上“分析的”标签,即强调规范性论证而不考虑历史作用,不过,这种分类有待讨论)。 我的分析由一个三角形组成,中心是宽泛的功利主义伦理论证定义,⑦这种论证使过去和现在的国际行为在道德上合理化。首先,通过指出所谓的“结果论”观点——即依照结果对行为进行道德评价——的立场所在,我研究了国际上的道德合理化现象。对结果好坏的评价,是个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的事儿,最经典的例子就是快乐和幸福。很清楚,结果是次生的可变因素,它却成为评价快乐或幸福中最基本的要素。用功利主义评价行动是否合理,这种做法回旋余地大,这也是功利主义被广泛使用,特别是受到决策者青睐的原因之一。责任伦理学有时触及到功利主义的领地,回响起道德功利主义的声音。 自由主义政策对功利主义思想赞赏有加。道德和政治的合理化都诉诸结果论理性,自由主义的理性发展是靠合理化维持的。后冷战时期尤其如此,有若干事例可以证明。其次,为了理解道德化造成的影响,我的分析使用了福柯的两个概念,即“真理体制”(Foucault,1994:Ⅲ,p.158)和“统治理性的内在批判”(Foucault,2004,p.14),由此触及认识论领域。最后,为了讨论合理化问题,本文评价了使用“真实性”概念(Foucaul,2004,p.62)的有效性,集中讨论了合理化的特征,这样,我第三次在哲学上质询了伦理论证的可能性。本文突出了上述三者之间的关联,试图表明福柯的部分思想——除了一些具体矛盾外——吸引我们考虑把国际关系的社会科学和不符合谱系学传统的哲学结合在一起。 结果体制 在分析国际秩序时,历史存在是一个不容回避的方面。因此,对进化、转变或转型的探究是社会科学解释的组成部分。新的后两极体系具有三个特征。它是单极的,具有明显的自由主义和多中心倾向。在美国单极世界的环境之下,自由主义表现在三个层面:政治、经济和国际关系。人权是政治自由主义的基本组成部分,在柏林墙倒塌之后,它得以解放并大行其道:威尔逊思想的复兴和联合国扮演的新角色,都是这种自由主义最常用的表达方式。经济自由主义盛行不衰,这是因为全球化的特点就是相互依赖,这与多国公司越来越具有跨国特征、金融市场持续网络化也有紧密关系。这种经济导致了伦理学的思想方案(参见《国际社会科学杂志》,2006年第3期,“资本主义道德化”专题)。最后,柏林墙倒塌之后联合国扮演了新的角色,因此,国际体系复兴了由国际组织体现的“自由国际主义”传统。这个体系的多中心特点(Rosenau,1990)缘于它高度的异质性,缘于以国家为中心的世界和非国家世界的对峙。关于后者,我集中分析了规范企业家(Keck and Sikkink,1998)和道德企业家(Nadelmann,1990)的作用。自由主义的秩序划分与福柯的观点不相上下,其区分了自由主义的两条线索:一条是经济学的,包括统治理性的自我限制、政治经济学和实用主义;另一条是政治学的,讲的是革命主权和人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