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D8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9550(2009)05-0056-10 冷战结束后,对于国际关系的未来走向问题,西方学者提出了不少理论,诸如“历史终结论”、“文明冲突论”等等。这些理论与西方主流国际关系理论一起,为我们提供了一幅未来世界秩序的图景,或为“悲观冲突论”、或为“民主大同论”、或为“建构合作论”。① 而在21世纪初,中国提出和谐世界理念,为国际社会提供了一种完全不同的秩序观。当前,中国国际关系学界对和谐世界理念的研究不胜枚举,然而鲜有从国际关系理论角度的思考,更多的是基于对外战略与政策的探究,这恰恰忽略了它所具有的国际关系知识增量及话语力量。有鉴于此,本文从国际关系性质的分析出发,探讨构建和谐世界的可能及条件。2001年发生的“9·11”恐怖袭击事件凸显了认同与心理冲突在国际政治事务中的影响。为此,笔者引入社会心理学中关于群际关系走向(即群体冲突与和谐)的讨论,探究在和谐世界建构中避免国际冲突的条件,认为国家对社会认同(social identity)的追求,并不必然会导致国际冲突,由此说明建构一种和谐世界是可能的。 一 问题与既有研究概述 为更好地理解“和谐”的内涵,我们需要回答什么不是和谐,即寻找一种和谐的消极定义方式。② 在群体心理学中,一般将消除群际偏见、避免群际冲突看做是群体和谐的形成条件,这也是对人际冲突和谐关系的认识。如果将人类基本关系的主要状态划分为冲突、合作与一体化等,那么和谐的特征之一就是没有冲突;其中,竞争关系始终存在于人类关系结构图谱中(见图1)。③ 中国首次表达和谐世界理念时,认为和谐世界是“各种文明兼容并蓄”。④ 所以,和谐的根本特征在于和平共处、互相尊重及民主合作,但这不否认现实世界是一个竞争与比较的世界。中西文化中有很多种和谐界定,和谐的重要特征之一在于它是一个过程,亦即和谐是没有上限的,这说明很难探寻一种和谐的充分条件;但是和谐是有下限的,也就是说和谐必须具有一系列的必要条件,冲突的规避和缓解是和谐的一个必要条件。和谐还包括其他多种维度,亦即“避免冲突”并不是和谐的充分条件。由此,和谐的消极意义在于一种“非冲突”的状态。冲突包括军事层面和利益层面的冲突。和谐社会和世界并不排斥利益冲突,这是一种竞争关系的表征,但和谐状态与军事冲突却是水火不相容的。基于此,笔者偏重军事与安全角度,论证消除与规避冲突的机制对于和谐的意义。所以,我们建构和谐世界的努力之一就在于消除与缓解冲突,促成和平共处与合作,而研究和谐世界的任务之一就在于揭示国际社会消除与避免冲突的条件与机制。只有掌握这些条件和机制,我们才能在特定的情境中,知道如何促进国家间的合作,避免冲突。笔者认为,国际冲突的避免是和谐世界秩序形成的条件之一。这就表明,消除冲突成为和谐秩序形成的一种可能,但并不是必然。 图1 人际与国际关系结构图谱
注:1.和谐的消极界定:A’~C。 2.竞争贯穿于人际与国际关系谱始终(除了孤离状态之外)。 一般而论,国际关系的本质特征,亦即与国内社会的根本不同在于国际无政府状态。以现实主义者为代表的理性主义认为,由于国家追求相对收益,无政府状态下的国际社会是一个霍布斯所谓的“丛林世界”,权力和利益成为国家的终极目标,由此国家间会不可避免地走向冲突。⑤ 自由主义或理想主义者认为,人性中善的本质决定人类可以共存合作,避免冲突,而制度主义者认为国际制度与规范可以制约国家之间的攻击性。⑥ 以亚历山大·温特(Alexander Wendt)为代表的温和建构主义者在二者之中走一条中间道路,认为“无政府状态是国家造就的”,并且归纳了三种不同的国际体系文化:霍布斯、洛克和康德无政府文化。基于人类追求获取承认的根本动机,他进一步提出国际体系发展的进化论观点,认为世界国家有可能成为未来的国际治理形式。⑦ 在以上理论中,现实主义者多为“悲观冲突论”,自由主义者往往持乐观合作信念,而建构主义者持中庸立场,强调施动者的能动作用,但本质上建构主义也是一种进化论或进步的历史观。 中国政府的和谐世界理念表达了中国对于国际社会持一种乐观的进化态度。正因为如此,不少学者提出和谐世界理念代表了一种新国际秩序观。⑧ 从中国已有的研究来看,和谐世界理念的研究包括两大路径:其一,从中国外交的角度分析和谐世界的历史与文化根基。如追溯中国古代的和合文化或和平的战略文化,为和谐世界理念提供历史文化基础。也有学者论述和谐世界理念的政策意义,认为这是中国外交的一种新理念、新国际秩序观和全球治理观。⑨ 其二,从理论命题的角度分析和谐世界理念的内在逻辑与机制。有学者从哲学与经济学(具体为博弈论)的角度分析从冲突到和谐的可能,探讨从冲突走向和谐的人类关系连续谱的演进机制。⑩ 此外,有学者从国际政治与国内政治关系的角度分析二者的理论相关与政策联系。(11) 在和谐世界的内涵、意义以及与具体问题领域的相关性等方面的研究取得了很大成就。但是,既有研究的理论路径与问题意识各异,论证逻辑也大不相同;对于和谐世界问题的过程与机制分析,虽有研究但并不充分。正如王逸舟所指出的,和谐世界理念的具体政策内容尚不明确,难以落实到操作层面。(12) 这也与既有研究的特点紧密相关,如大部分研究只停留于对和谐世界概念的文本和历史诠释,而没有转化为国际关系命题。具体来说,第一,鲜有从冲突到和谐的关系连续谱的界定与操作。换言之,多数研究并没有仔细界定何谓和谐,而是一概接受了从政策到学术界的“共识”,即从政治、经济、安全以及文化和生活方面对和谐的理想描述。第二,现有研究大多停留于政策分析与诠释,并未从中总结出国际关系规律,提炼国际关系理论知识。第三,理论路径较为单一。如从历史文化中寻求和平文化,这很容易陷入为论点找论据的片面之嫌;除了博弈哲学外,少有引介较为成熟的理论路径的努力。第四,问题意识不够明确。对于“和谐世界”所承载的国际关系学术问题,其内在可能与必然机制等,现有研究较少涉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