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引言:追问与思考 在笔者所阅读的一些回顾我国行政法发展历程的文章之中,都会把1989年《行政诉讼法》的颁布作为一个极其重要的“分水岭”,认为此后的行政法学进入了一个“全新的发展阶段”、“快速发展时期”。①这个似乎已成定论的论断,对于很多人来说,就像接受大自然和空气一样自然,目光在字面上短暂地停留,不会激起思维的涟漪。当然,这些学者是以历史的经历者、“圈内人”的直观感受而给出这样的定性结论。可是,对于绝大多数“圈外人”、那些对中国行政法制建设与发展历史没有多少感性认识的人来说,这种仅限于现象性的描述,似乎还不够直观。所以,即便笔者看来这种描述是历史的、客观的、真实的,我们仍有必要追问:行政诉讼法是行政法发展的一个分水岭吗?有定量的依据吗? 我们做了一个统计,以1989年《行政诉讼法》颁布为基点,前推5年、后延6年,在12年的跨度内,对行政法学(包括行政诉讼法)的著述做了一个基本的分类统计。统计的依据是刘莘主编的《行政法图书和论文索引总汇(1978-2004)》(载《行政法治文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这是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为纪念该学会成立20周年而专门组织编写的一套丛书——《中国行政法二十年(1978-2004)》中的一本。该书收集、整理、汇编的行政法研究文献应该比较完整、系统、全面、权威。统计之后得出的各类数据,见表格1.1“1984至1995年著作类数量统计表”和表格1.2“1984至1995年论文类数量统计表”。根据这些数据,绘制以下两个图表——图表1.3“1984至1995年著作类统计”和图表1.4“1984至1995年论文类统计”。需要说明的是: 第一,我们是按照“行政法”、“行政诉讼”、“国家赔偿”、“案例汇编和评析”四类分别统计。把“普法读物”、“法律汇编释义词典”等不能算是“研究”的成果全部剔除。 第二,之所以单独统计“国家赔偿”和“案例汇编和评析”,是因为“国家赔偿”在行政法结构中比较特殊,在《行政诉讼法》中有第9章“侵权赔偿责任”(行政赔偿)与之衔接,但其范围又跨越刑事赔偿以及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中的特殊侵权赔偿,将这部分研究成果完全统计入行政诉讼之中似乎有些问题。 “案例汇编和评析”也有类似情况,所以做同样处理。而且,从图表1.3和1.4中可以观察到,这两部分的走势也十分低迷。即便全部统计到“行政诉讼”之中,也不会改变随后观察到的“剪刀差”现象。 第三,对港澳台、外国法另行统计。但是,对这方面的研究实际上是借“他山之石”,意在借鉴。所以,在绘制图表时,我们又将港澳台、外国法中有关行政法、行政诉讼的著述分别统计入下述对应的类别之中。 第四,由于有些成果有研究跨度,具有边缘性,归类时难免有统计者的主观判断,可能会影响归类统计的精确度。但这类情形毕竟较少,对下面的分析可能产生的影响也不大。
从上述统计数据的图表中,我们可以非常直观地发现一些有意思的现象: 1.数据上的初步印证 对于行政法著作与论文来说,1989年和1990年的确是一个相当有意义的“分水岭”。从1989年开始急剧增长,到1991年达到一个波峰。从1990年到1995年平均每年发表论文数达到470篇,而1984年到1989年间,年发表论文数一般在56篇左右。也就是说,前后增加了8倍多。这说明《行政诉讼法》实施之后,理论研究空前繁荣。 但是,仅凭这些数据,我们还无法断言“急剧增长就一定是、或主要是行政诉讼刺激的结果”。因为其中或许可能夹杂很多其他影响因子,比如,研究群体的人数增加、研究者的个人研究趣味、立法法学的研究路径与偏好、②还有其他一些偶然因素,都可能影响这个结果。因此,我们还得仔细考察、探究其中的缘由。 2.呈现“剪刀差”的形状 图表1.4论文类的统计显示,行政法的论文数量从1989年后开始迅速增长,到1991年达到一个波峰,之后虽略有下降,但到1993年又开始上升,1994、1995年上涨幅度甚至超过了1991年,总体保持较高水平。行政诉讼的论文数量在1989年后也有显著增长,在1990年、1991年出现波峰,之后却一直走低,没有太大起色。从1990年到1995年,行政诉讼论文平均每年发表数为107篇,同期行政法论文年平均数高达327篇,彼此相差220篇,形成了张开的“剪刀差”。 同样,我们从上述图表1.3著作类统计中也发现了类似的现象。行政诉讼教材除了在1990年出现一个波峰之外,之后的情况与1989年之前没有太大反差,倒是行政法著作与教材在1990年之后呈现较大幅度增长,与行政诉讼教材情况也形成了“剪刀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