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D912.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6951(2009)01-0052-07 引言 以“服务型政府”为对象展开研究,可以说早已不具有通常所要求的论文选题的新颖性了。因为,在中国学界,“服务型政府”几乎成为人文社会科学领域所有学科的热点话题。在期刊网上以“服务型政府”为关键词进行搜索,将时间限定为2007年8月31日至2008年8月31日,这一年间就有445篇论文;将时间跨度放宽为改革开放30年间,则有近2000篇论文。从学术研究“接力赛”的视角来看,我起码应当将这些有关文献通读一遍,可是,我连将其全部下载下来都做不到。我只是有选择地下载了其中的103篇,通读了其中的一部分,发现这个选题实在是太具有广泛的共通性了,诸多文论都在谈建设“服务型政府”,尽管视角各异,但是,其内容却具有极高的一致性。于是,我发现了写这篇论文的新颖性——从行政法的视角厘清“服务型政府”的相关问题。 什么是“服务型政府”?围绕这个问题,我看过许多关于所谓“服务型政府的基本内涵”的阐述,似乎一个人一种理解,这与前面提到的内容上极高的一致性形成鲜明的对照。“服务型政府”成了许多人热衷谈论却依然各执一词的最“时髦”的用语之一;“服务型政府”成了许多人争相研究、热衷阐述,却仅停留在对既有“型”的内容予以拖用或者重新排列组合。我思考了很长时间,得出的结论是:“拖用”是必要的,是“接力赛”得以成立的前提,可是,将“服务型政府”限定于“平面”理解的各学科通用式的“拖用”,则是值得商榷的。行政法学有着其自身的“疆域”,要将“服务型政府”这个概念作为行政法(学)上的概念来架构,需要进行相关法关系的梳理。 换个角度,从什么不是“服务型政府”的角度来思考这个问题,也许更有助于明确“服务型政府”在行政法上的定位。我用很长时间来思考这个问题,得出的回答是:行政法上的所有“政府”都(应当)是服务型的,换言之,“服务型政府”不宜作为行政法上“政府”分类的概念要素,而应当作为“政府”存在的前提性条件和指导价值理念来把握。我在阅读相关文献的过程中,理出了一个基本的判断:将诸多层次的“服务型政府”置于同一“平面”来考察,使得诸多文论具有了极高的一致性;由于“服务型政府”本身的多层次性、多维度性和多视角性,决定了论者各持己见,难以达成基本的一致性共识。我认为,行政法上的“服务型政府”,不宜简单地拖用政治学、行政学等其他学科乃至行政管理实务中的概念,而应当主要将其作为一种指导理念来运用。 本文将考察“服务型政府”的概念在理论和实务两个层面所呈现出的诸种形态,并以此为基础,探讨其在行政法上的定位,阐明与之相关的行政法视角。 一、“服务型政府”与“型塑”政府 (一)“服务型政府”与“新公共管理论” 在美国、日本等发达国家,20世纪70年代末以来,展开了被称为deregulation、“規制緩和”(きせいかんわ)等政府再造(重塑)的行政改革。这一系列改革对中国推进以“服务型政府”为目标的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产生了重要影响。 “新公共管理论”将一系列行政改革所追求的目标归纳为如下方面:1.政府角色重新定位——政府应集中精力“掌舵”(即做好决策工作)而非“划桨”(即做好具体的服务性工作);2.将企业管理的理念和方法引入公共部门;3.放松严格的行政规制,建立有使命感的公共组织;4.把社会公众视为政府的“顾客”,公共组织应坚持“顾客导向”,以“顾客满意”为宗旨;5.加强公共部门的绩效评估[1]。 虽然西方国家并未明确提出“服务型政府”(service government)的概念,并且,新公共管理论也有其自身难以克服的缺陷,如市场化取向往往导致对公共利益的背离,顾客服务导向常常致使公民价值的丧失等,其适用条件等需要进行特别限定,但是,相关理论对完善或者说正确把握“服务型政府”这个概念,具有重要的参照价值。 在中国,党政部门明确提出“建设服务型政府”的目标,理论界围绕“服务型政府”而展开全方位的探究,在诸多方面体现出不同于“新公共管理论”的色彩。但是,不容否认的是,“服务型政府”就是发达国家在克服传统行政模式的弊端,应对政府的财政危机、管理危机和信任危机,而推动公共行政改革的过程中,所提倡和追求的以市场化和企业化管理为核心理念的新公共管理理念的翻版。 (二)“服务型政府”在理论层面的探讨 有人认为,20世纪90年代初期,中国大陆行政法学界最早使用了与“服务型政府”类似的“服务行政”概念[2]。当时,“服务型政府”没有被广泛接受,人们对“服务行政”的理解也非常不统一,但是,对“服务行政”进行了一定程度的探讨和应用,比如将其用于论述公共行政的伦理视角等[3],主要是从行政价值、行政伦理和行政哲学的角度来分析中国的行政现实,试图建构出适合中国大陆本土历史和现实的行政制度框架[4]。其实,综观迄今为止有关“服务型政府”的诸多探讨,虽然论者所强调的侧重点有所不同,但其中大多是从行政价值、行政伦理和行政哲学的角度展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