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思想的开端以其对自身的创新性、准确性与能力的自信断言为标志。①这个三重(tri-partite)断言最根本的依据是,将新的数学方法和准数学方法用于研究自然,以图最终征服自然。为了实现这一计划,现代思想的创始者们根本上改变了古典的理论(theoria)与自然(physis)概念。“理论”从前被理解为一种对事物如其所是的观看,而现在却具有了一种实践的、建构的、甚至是“创造的”意涵。当代“原创性理论”(original theory)的观念承袭了十七世纪的征服自然的计划——尽管德国的各种关于历史与创造性(譬如尼采)的哲学修正了这一计划——但在古典的异教观点看来,这一观念是成问题的,甚或毫无意义。要被征服的“自然”不再是希腊的自然,或者说,不再是人和世界的秩序中活生生的、甚至合乎理性(reasonable)的中心。自然沦为虚空中一种死寂和不合理性的广延,它按照机械规律运动,却无视人类灵魂的理性目的。因此,物质(matter)意义上的这种自然与上帝和人身上的灵魂或精神相分离。 实质上,现代哲学的起点所隐含的“二元论”,是犹太一基督教的肉体与灵魂相互分离学说的世俗版本。与此类似,对古代哲学与宗教的反叛,可以理解为一场反抗上帝的道德革命或政治革命。②这种反叛并不一定等同于无神论,但是,对于要让人获得自然的“征服者和所有者”意义上的自由,很少有人会误解其中的意味。至少一直到本世纪,哲学家、学者及宗教领袖都没有误解。对于十七世纪那些伟大哲人的宗教意图,尽管当代的学者们相互有分歧,但这并不能简单归结为他们的历史洞察力的失误。出于我刚才提示的两个原因,这一现代计划离开了其基督教渊源就无法理解。现代形式的唯物主义(Materialism)与唯心主义(Idealism),都来自于我们现在称作笛卡尔的二元论(Cartesian dualism)的含混遗产。即便有人能够证明,笛卡尔是一位伪装的无神论者(正如二十世纪上半叶之前的普遍看法),甚至证明,他旨在作为一位唯物主义者和数理物理学家,而不是一位二元论者或形而上学家,笛卡尔思想的含混性并不会就此得到解决。 在我看来,如果我们要把握笛卡尔学说中的含混性,并从而把握现代世界之根基的含混性,肉体与精神的二元论并不是正确的起点。就笛卡尔自己的理解来说,他的计划的第一个步骤,就是将数学推理的方法发展成一套新物理学的基础,并因而发现不可怀疑的第一原理。③由于牵涉到普遍怀疑(universal doubt)以及随之得出的“我思”(ego cogitans),我这里的讨论将限于两点。普遍怀疑意味着拒绝一切可疑的东西。这要成为可能,只要求我们能够将可疑之物等同于绝对确定的东西。换句话说,普遍怀疑取决于我们是否拥有一个衡量绝对确定性的标准。这一标准并不是“我在思想”甚或“我存在”这样的事实:从这样的事实中,要么得不出任何东西,要么可以得出一切;实际上,这一标准就是数学直觉(mathematical intuition)的概念以及与之相关的明证的观念,即清晰和明确(clarity and distinctness)的观念。其次,笛卡尔本人在给梅森(Mersenne)的信里说: 我告诉你,这六个沉思包含着我的物理学的全部基础,这仅限你我之间知道。但谁也不能这么说——如果你乐意的话——因为亚里士多德的那些拥趸也许会找更多的麻烦。(A-T Ⅲ.297-298) 仅仅诉诸笛卡尔把形而上学作为科学之树的根基的比喻,并不能圆融地解释这段话,反而只能使我们将形而上学等同于“认识论”。换言之,物理学并不是基于精神与身体的二元论,而是基于直觉、数字以及几何模型的性质。 当然,上面的看法并没有否认,二元论问题是笛卡尔思想的中心。相反,我只是想揭示,这一问题是笛卡尔对数学性思维的理解所造成的一个根本结果。此外,尽管数学性思维带有数学性质,但它仍然是人类主体的活动。在十六和十七世纪的哲学中,数理物理学占据着核心地位,尽管如此,我们应当看到:在现代的构想中,尤其在上述的自信断言中,第一次强调了人作为行动者,并从而第一次强调了与先前斯多亚派或基督教的内省颇为不同的“自我”。为了理解“我思”的非凡意义,我们没有必要颠倒年代将笛卡尔误当作康德。④ 正是作为一名物理学家,笛卡尔有着一个实践的动机:代表人类来征服自然。对自然的征服特别意味着,为了人的“激情”(passions),使用数学推理的方法来控制具体的自然事件,并从而控制此后所谓的“历史”。在历史取代自然(而且应受控制的领域从身体扩展到精神)的前后,“我思”是处于数学与时空中的具体事物之间的中间项。当然,笛卡尔并不想成为主体性的缔造者。无论如何,我认为,把数学性思维看作征服自然的一个工具,这一想法能够提出一些理由,用来合理地说明当今强调主体在笛卡尔思想中的地位的解释。但是,这些结果并不会使一个对笛卡尔二元论的简要或清晰的表述成立。 笛卡尔在很多文章中探讨了理性、想象及意志的能力,对比这些文本,笛卡尔所言显得根本不清楚,也不明确。对于“观念”(idea)的性质,因而还有理性秩序客观和永恒的地位,都有着一个含混。一般而言,笛卡尔坚持认为,各门学问或人类智慧“是永恒不变的”(《原则》Ⅰ)。思维似乎被定义为一种清晰和明确的直觉,或者对事物如其所是的当下洞察(immediate vision),“不变而永恒”。⑤笛卡尔以上帝作为清晰和明确的观念名义上的担保,从而为各门学问的确定性辩护;通过分析上帝的地位,就有可能质疑各门学问的确定性。然而,对我当前的目的来说,没有必要去讨论这个著名的笛卡尔的循环论证。我关注的并不是观念的不可置疑性,而是观念所展示的秩序是否由人的精神所创造或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