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B565.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0-7660(2009)02-0097-07 “如果权力只是压抑性的,只知道一味地禁止,那么你认为我们真的能够说服一个人成为权力的服从者吗?其实,权力得以稳固,为人们所接受,其原因非常简单,那就是它不只是作为说‘不’的强权而施加压力,它贯穿事物,产生事物,引发乐趣,生成知识,引起话语。应该视权力为渗透于整个社会肌体的生产性网络,而不是将它看作一个仅仅行使压制职能的消极机构”。(Foucault,1972a:119) 众所周知,福柯对规训型权力和司法型权力作出了重要的区分,其目的在于否弃与君主政体紧密相连的司法型权力,并促成关于权力的另一种全新理解,即在我们这个时代,肯定性的规训型权力是如何将个体的所有行为塑造出来的。某些历史时期中,司法模式的权力符合这样一个形象:作为某种统一的权力中心,它是一些“密集的、混乱的、抵触的力量,……与对土地、军队、农奴、宗主/臣属关系等直接或间接的控制相连”(Foucault,1980a:86)。这种司法模式的权力基本上是一种像法律一样的“自上而下”的“禁止与同意的机制”(Foucault,1980a:87)(例如:强制收税,遗产税),通常是一种禁止性的力量,除了“缺乏和断裂”之外,它没生产出来什么(Foucault,1980a:83)。然而,工业革命尤其是农业生产技术的提高所带来的人类物质生活的改善,改变了这种情况。一方面,这些变革大大缓解了饥荒、疾病以及长期以来死亡预兆给人类带来的威胁,(Foucault,1980a:142),另一方面,它也引发了人口的急剧增加,并使得在商业和殖民扩张的双重重负下已经步履蹒跚的城市人口迅速膨胀。针对这些发展,社会通过易于吸纳的建构性力量设计了一系列针对人口的实践装置,即通过对人类利益的明确计算来控制人口。 “权力不再单纯地关涉法律主体(对他们而言,死亡是最高的控制),而是关涉活生生的生命,它对他们的控制将转移到生命的层面上进行。”(Foucault,1980a:142-143) 这意味着,社会首先要把自己理解为一个“生命”的共同体,而不仅仅只是一堆“法律主体”的集合。为了达到这一目的,国家统治机构部署了“牧师权力”或是“灵魂统治”的战略。这是从基督教会借来的方法。从此它就可以牵起国民的手,并通过非常精确的引导,把他们带向救赎,但那是此生而非来生的救赎(cf.Foucault,1988)。这些策略将“监视”的技术制度化了,后者是对以下变量的生产进行连续监督的机制:人口的局部变化、健康、卫生、经济的稳定性、犯罪率、财富、教育、出生率、饮食、死亡率。通过对这些变量监控,它们可以建立起关于相应国家统治机制下的人的身份,这些人在已经建立的秩序或等级中属于哪一个层次,他们应该如何在商品和服务的日常交换中行事,如何了解周遭的环境,以及如何就和监禁、医疗和教育有关的国家计划作出回应。从医院、学校、工厂、监狱的建筑设计,到空间的分割以及居住的方式,一切都是从便于监视的角度来设计的,也就是说,使国家得以在其能力的最大限度内地把它的人民的身体、姿势、才智、行为带到它的观察和计算中,使它的人民更好地符合“规范”。 正如我在开头所说的,福柯希望为君主/司法权力转向规训权力提供一个解释。洛克描述了这种君主式的权力模式。他提出一个著名的观点:公民政府(新的统治者)的权力和权威并不是绝对的,而是由个人——被统治者——的慷慨让渡而来的,即便是在个人的支持下所促成的政府,它也无权废除个人的天赋权力和自由。正如洛克所说,政府的最高职责,应当是确定、保护、并扩大它的支持者的自由和权力。假如政府在这个问题上失败了,它很可能会失去继续统治的权力,同时还可能失去被统治者所认同的各种统治力量。(cf.Locke,1960:Ⅱ:Chpts.7,8). 由洛克所开启的传统政治哲学中,通常考虑的是这样一些问题:例如,统治的合法性源自被统治者的一致同意,政治主体应当对政府权力进行限定;为防止政府滥用公民权利应当设定法律及宪法的补救措施。面对上述具体问题,福柯的问题在于:就现代个体被吸纳到精妙的统治装置以及将他社会化、纪律化和规范化的程序控制这一问题而言,应当作何解释?怎么来理解他的论断,即认为,今天政治的核心问题不再围绕着作为某种抽象的、公正的、法律原则的公民权利来展开,而是考虑公民“如何在权力运作的极点深陷权力的网络,而这样一种权力运作模式恰恰展示出很少的法律特征?”(Foucault,1972b:97)我们应该注意到,在这些点上,个体发现他们总是已经“在遵守法律法规”,也就是说,他们总是深陷依附于他者的关系网络,几乎不可能将形成独立自主的自我、与他人分离作为值得追求的目标。人们或许发现,他们已经深深地陷入对权利的追逐之中:“追求生命、身体、健康、快乐、满足需要的权利,以及超越于所有压迫和‘异化’之上,追求重现发现我是谁以及我可以成为什么的权利”(Sheridan,1980:144;Foucault,1972b:108)。人们或许会遇上这样的情况,比如说,他们强烈要求在工作中获得更高的薪水,或者要求得到更好的教育,后者可以通过规训的等级制度帮助他们获得升迁。但是,难道他们在这些行动中所展现出来的能量,最终不正是服务于将自己植入规训机构与制度的目标吗?正是通过这些机构和制度,纪律得以紧紧抓住他们的躯体,要求他们与其规范化的判断相一致。个体作为被统治者,政府凭借他们的“同意”而获得统治的权利,然而事实看上去更像是被统治者(有时甚至及其强烈地)借助于他们拥护政府的赞助人的身份,来掩饰对管理、控制和定义个体的技术、实践和期望的默许。福柯写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