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B089.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0-5935(2009)01-0001-07 规则遵循悖论及其相关问题向来广受争议。克里普克(Saul Kripke)在《维特根斯坦论规则和私人语言》(Wittgenstein on Rules and Private Language)中系统阐释了这一问题,他以加法运算中的规则为例对规则遵循悖论进行扩展性解读,进而提出了一种怀疑论解决方案。这一方案实际上由两个方面组成,一方面暂且接受怀疑论论证的结论,即:不存在能够判断意义归因(meaning ascriptions)是真或假的事实根据;另一方面拒绝由于怀疑论论证的扩展而造成的彻底怀疑论立场,并且肯定意义归因的一些作用。但这二者的结合如何可能?意义归因的某些作用是非陈述事实的,所以无需事实来做辩护。尽管这种意义归因的具体使用不符合经典的真值条件的意义观念,却是合理而有意义的。那么如何判断人的活动是否遵守了某种规则?克里普克认为,共同体的规则模式是我们的活动(包括语言)的基础,我们正是通过语言交流来活动的,“我们所达成一致意见的反应的集合及其与我们的活动交织在一起的方式是我们的生活形式”[1]96。比如,我们在具体的加法运算中能够得到相同的答案,并不是因为我们都以相同方式理解了加法的概念,而是因为我们彼此都同意以‘+’来意谓加法,这是一种‘语言游戏’的一部分。怀特(Crispin Wright)也有相似的观点,他认为人们存在共有的理解力,“正是一致的约定使得所有规则和受规则支配的制度得以保存。我们的规则所施加于我们的要求归因于这种约定的存在。”[2] 因此,规则遵循问题与语言共同体和社会约定密切相关。本文试图分析克里普克共同体观点所面临的困境,并且表明,我们追问规则遵循活动的标准,追问语言表达的运用的根据,从而为语言表达的运用提供辩护,其实就是追问意义归因与意义的规范性问题,而语境分析在阐释语言共同体的作用和规范性问题时具有重要作用。 一 克里普克的共同体观点面临困境 在《维特根斯坦论规则和私人语言》一书中,克里普克谈到规则遵循问题时强调了语言共同体和社会约定的作用,他试图从语言共同体的角度来反对私人语言的存在,并且为规则遵循活动提供一种判断标准。然而,克里普克在语言共同体方面的一些观点很难为规则遵循活动提供合理解释,他的论证方式也值得商榷。 第一,克里普克认为,从真值条件的确立方面来看,一个人不能从他自己的意向中建立真值条件,而语言共同体却可以,这一观点令人生疑。因为语言共同体也不能为规则遵循活动的判断标准确立真值条件,而且就意义的本质方面而言,个体的活动并不是只有符合共同体的一致判断才有意义。 以加法为例,运算者并没有独立的准则来确定目前对加法规则的使用与过去相同,他不能证实在用符号“+”做具体运算时所指谓的究竟是什么。然而,语言共同体也无法获得不证自明的事实,因而无法证实自己所判断的真或假的基础。[3]一个共同体所能做的只是,其共同体成员在语词的正确使用方面达成协议,在其成员所理解的“真”和声称什么为“真”的方面达成一致,所以,在真值条件的确立方面共同体并不比个体更有利。语言规则或行动规则的关键是达成一致的意见,我们据此解释在某种情形中人的相似反应,进而判断人们遵守或违反规则的行为。此外,对于一个私人的规则遵循者来说,他的活动并不是由于符合共同体的一致判断才有意义,他所需要的只是“充足的复杂性的活动规律来产生规范性”[4]。因此,尽管意义具有共同的或社会的方面,共同体成员做出的判断具有一致性,但这些并不是规则遵循活动具有意义的本质方面。 第二,克里普克提出语言共同体观点的一个重要原因是为了避免产生私人语言。然而,从他论证私人语言可能性的方式来看,语言共同体可能会与个体面临相同的情况,因而语言共同体的提出并不能避免私人语言问题。 首先,克里普克认为,私人语言的不可能性恰恰表现为语言和规则的私人模式的不可能性,因为私人语言中的规则遵循只能通过一种私人模式来分析,而问题在于这种私人模式本身是不正确的。语言共同体的观点可以排除私人语言的可能性,这是因为:(1)一个语言上处于孤立状态的人不可能拥有一种语言,因为他不仅与一个共同体没有联系,而且不能将我们关于规则的概念应用于言行之中,因而这种私人语言不能被创造出来;(2)如果一种语言只有说话者自己可以理解,这种私人语言也不可能存在,因为说话者所做的一切或者被翻译成某人自己的语言或者作为非语言而被排除。 尽管一个人不能在没有规则概念的情况下仅从自己的例子中掌握语言,但这并不意味着我们必须接受共同体的观点或否定语言的真值条件。[3]即使我们暂且同意克里普克的观点,一个语言上处于孤立状态的人不能通过确立真值条件来证明规则遵循活动的正确性,但他仍然可以建立自己所认为客观的规则,确立私人的规范标准,而一个语言共同体能做到的并不比这更多。这样,一个处于孤立状态的人就与一个共同体处境相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