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B089文献标识码:A 一、葛梯尔的第一个反例源于专名与摹状词的混用 葛梯尔问题称得上是当代西方知识论研究中的一个最热门话题。自20世纪60年代葛梯尔(Edmund Gettier)发表《确证的真信念是知识吗》一文,构造出与传统的知识三元定义(即作为知识需要满足“真”、“确证”与“相信”这三个要素)相悖的反例以来,学者们发表了许多文章,针对这些反例提出了各自的分析与解决方式。其中比较有代表性的回应主要有两类,一类是认为葛梯尔问题对传统的知识三元定义并不构成真正的挑战,因为它来自于某种偶然性,即从某种碰巧为真的前提中得出真实的结论。另一类则认为葛梯尔问题对传统知识定义的挑战是重要的,需要认真对待,以完善知识的定义。他们试图在原有的知识定义的基础上,通过增加知识的第四个条件等方法,来达到“修补篱笆”的目的。其中比较著名的有“因果论”和“可信赖理论”等。 不过,与上述的分析与解决方式都不相同,本文拟从专名与摹状词这类“名称”理论的角度,来分析葛梯尔反例中第一个反例的实质所在①,也就是说在这一反例中葛梯尔问题之所以发生,在于其中所涉及的命题的主词(“史密斯”、“办公室里的某个人”等),利用了“专名”与“摹状词”在涵义(内涵)上的相近性,在它们之间进行切换,由此造成了指称对象的变换,从而造成了所谓的“葛梯尔问题”。因此,这一反例中的问题所在,并非是所谓的知识定义的不严密,而是一个语言的问题,具体说是名称使用的问题,即在专名与摹状词之间的混用。 为了使问题能够明了起见,我们需要先介绍一下葛梯尔本人构造的这第一个反例。 假定有史密斯与琼斯两人一道申请某一工作,并假定史密斯对下述的合取命题有着强的证据: (a)琼斯将得到一份工作,并且他有十个硬币在口袋里。史密斯的这一证据可能来自公司老板曾对他说过琼斯将被录用,以及十分钟前他数过琼斯口袋里的硬币。 命题(a)蕴含着如下的命题(b): (b)那位将得到工作的人,口袋里有十个硬币。 假定史密斯了解从(a)到(b)的推论,并且在他具有强的理由的命题(a)的基础上接受(b),在此情况下,史密斯显然有理由相信(b)是真的。 然而,让我们进一步设想,是史密斯、而不是琼斯将得到那份工作(对此史密斯并不知道);并且,他同样不知道他有十个硬币在口袋里。由此,命题(b)是真的,尽管史密斯由之推论(b)的命题(a)是错误的。这样,在这一例子中如下的陈述都是真的。 (1)(b)是真的, (2)史密斯相信(b)是真的, (3)史密斯确证地② 相信(b)是真的。 但是,同样清楚的是,史密斯并没有认识到(know)(b)是真的,因为(b)之真是由于史密斯口袋里硬币的数目,而史密斯实际上并不知道自己口袋里硬币的数目,他对(a)的相信,是基于对琼斯口袋里有多少硬币的计算,同时他错误地相信琼斯将得到那份工作。 葛梯尔通过这一反例所要证明的是,尽管满足了传统的知识三元定义,但仍然可能得出的是非知识,也就是反例中的这一结论:“史密斯并没有认识到(b)是真的”;因为史密斯实际上并不知道他自己口袋里硬币的数目,而是通过计算琼斯口袋里硬币的数目来碰巧得出“那位将得到工作的人,口袋里有十个硬币”的结果。 从上面这段陈述中,我们可以看到,这一反例的问题出在从命题(a)向命题(b)的推论,而这一推论之所以貌似可行,在于它利用了所涉及的“专名”与“摹状词”两者在涵义与指称上的部分同一,也就是利用“那位将得到工作的人”这一摹状词既可指“琼斯”又可指“史密斯”,因而在推论中从“琼斯”转向“那位将得到工作的人”,进而从后者又转为“史密斯”。而之所以能够进行这种转换,根源在于“摹状词”在涵义与指称上的模糊性,以及由此可能导致的“专名”与“摹状词”之间的混用。在上述反例中,摹状词的这一模糊性表现在,虽然从其涵义来说,“那位将得到工作的人”所蕴含的语义内容是明确的,但在指称的对象上却具有含糊性,因为它所指的对象不是唯一的,而是至少包含两个对象——“琼斯”与“史密斯”,这就蕴含了反例中那种含混转换的可能。虽然第一个反例中命题(b)的真是来自于某种偶然性(史密斯口袋里也有十个硬币),但假如没有上述的专名与摹状词之间的这一转换,那么从命题(a)到命题(b)的推理就不可能进行,更不可能将命题(b)的主词的指称对象转换为“史密斯”,从而该反例也不可能产生。所以说,葛梯尔的第一个反例是建立在专名与摹状词之间的混用之上的。 在论述摹状词理论时,罗素这位在摹状词理论上做出过经典分析与重要贡献的哲学家,曾经在理论上指出了将包含专名的命题与包含摹状词的命题加以区分的必要性,并明确指出这是两类不同的命题。他写道:“包含一个摹状词的命题和以名字替换命题中的摹状词而得到的命题不是相同的,即使名字所指的和摹状词所描述的是同一个对象,这两个命题也不一样”。虽然这里罗素强调的是后半句:“即使名字所指的和摹状词所描述的是同一个对象,这两个命题也不一样”。他所举的例子是“司各特是那个写《威弗利》的人”和“司各特是司各特”。③ 而在葛梯尔反例中,其情况属于罗素所说的前半句,即“包含一个摹状词的命题和以名字替换命题中的摹状词而得到的命题不是相同的”。在葛梯尔反例中,正是用摹状词“那位将得到工作的人”替换了专名“琼斯”,才产生了所谓的葛梯尔问题。因此,按照罗素的理论,葛梯尔反例中将这两类不同的命题加以混用,在名称的使用上是有问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