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要 日本文化具有复合性,它在历史上有五次大的复合,因而在各个层次和要素上都显示出多元复合性。日本文化又具有交叉性,这是由其文化基因兼具多种文化基因之特质决定的。以上特点又决定了日本文化必然具有学习性,这种学习性是日本在近现代获得成功的文化根源。 关键词 日本文化 复合性 交叉性 学习性 今年(1994)是中日甲午战争100周年。100年前,大清帝国与日本开兵见仗,战无不败,最后只得签订空前屈辱的《马关条约》,这场战争彻底粉碎了“天朝大国”的面具,暴露了清政府的虚弱、腐朽、保守。此后,一浪高过一浪的反专制政府和反传统文化的运动就没有停止过。中国知识分子希望像日本一样通过学习西方而强大起来,但中国从甲午战争后付出了100年的努力,其结果是与日本的差距越来越大了。 日本行,中国为什么不行?日本明治维新能成功,中国戊戌变法为什么不能成功?日本在经历二战毁灭性打击后反而更加迅速地崛起为世界第二经济强国,但是选择了优越的社会主义的中国为什么至今还徘徊在穷国的行列?100年来,中国人一直在反思, 反思“为什么日本行而中国不行”。本文拟从广义文化学的角度探讨一下这个问题。 一、日本文化的复合性 所谓日本文化的复合性,就是指日本文化是由多种异质文化多次复合而成的,并且在日本文化的每个文化层次和文化要素中都包含着数种文化的因子。 从纵向历史上看,日本有五次大的文化复合。 第一次在1万年以前。那时西伯利亚、北中国、 南部亚洲的三种不同的原始人先后进入日本,后来陆桥沉降,日本成了列岛孤悬海中。这三种人就在日本列岛上相互融合,形成了最早的日本人并创造了日本的绳文文化〔1〕,这就是说日本人、 日本文化在其源头就是复合而成的。 第二次在公元前300年以后。绳文文化延续了8000~9000年, 但一直处于无金属品、无农耕的石器时代。公元前300年左右, 中国大陆的移民进入日本,带去了先进的种稻文化,从此,日本人开始使用青铜器和铁器,过上了比较稳定的水田农耕生活并很快进入了阶级社会。这个时期的文化被称为弥生文化,弥生文化是日本大规模摄取外部文化的开端。 第三次是7世纪至9世纪的遣唐使时期。从公元600年至公元894年,日本先后向中国派出遣隋使和遣唐使共18次。这期间进行了推古朝改革和大化改新,从政治制度、土地制度、军事制度及至哲学、宗教、法律、教育、文学、史学、书法、乐舞、工艺美术、医药、历法、建筑、娱乐、体育、衣食、风俗等等方面全面学习中国,形成了日本的“唐风文化”。 第四次是1853年以后。1853年,美国海军准将伯理率船叩关,打开了日本的国门,从此日本掀起“欧化”的浪潮。明治维新以后,日本更加系统地吸取西方的文明,特别是科学技术和组织管理经验,从而一跃进入世界五强。 第五次是二战后。二战后,美国占领日本,日本又全面学习美国,着重于政治制度和经济制度,从而变军事帝国主义为现代西方民主主义,变战败国为世界第二经济大国。 除了以上的五次大的文化复合以外,还有其他较小规模的文化复合,比如对宋学、兰学的吸收。总之,经过两千余年的对外文化摄取形成了兼容古今中西的日本文化,在各个文化层次和文化要素上都显示着其多元复合性,最明显的是文字和宗教。 日语起源于古代远东语系,它构成了日语的语法、语言的特点,是日语的基本框架。后来又受到印尼语、柬埔寨语的影响和缅甸系统江南语的影响,形成了日本语祖语。 公元5世纪,随着汉字进入日本, 当时尚无文字的日本人就开始使用和吸收汉字,后来在汉字草体的基础上创造了万叶假名、平假名和片假名等表音文字。6世纪, 随着佛教传入日本,梵语也对日语产生了一定影响。 近代,以英语为主的外来语大规模输入日本。目前,日文报刊杂志和专业书籍中出现的外来语已超过40000条。 日本某不动产公司的一则60余字的广告中竟只有3个日本词。 日语的这种复合性特点直接影响到日本文学。日本著名思想家中江兆民说,仿汉文体最适合表现崇高典雅或慷慨悲歌的风格,要使文章委婉细腻,充分透彻则可用翻译体,发挥优美的色彩,那就是教语体的专长了。〔2〕 日本的宗教也有很强的多元复合性。神道教、儒教、佛教共存于日本社会,并被人们普遍信仰。调查数据表明,日本信教人口总数是日本人口总数的2.7倍,即平均每一个日本人要信2.7种宗教,可见不同的宗教不仅可共存于日本社会,还可共存于日本人的心灵中。 日本民间普遍信仰七福神,认为他们能带来福寿吉祥。这些神分别是惠比寿(日本——渔神,大黑天(印度)——灶神,毗沙门(印度)——财神,辨才天(印度)——音乐艺术之神,布袋和尚(中国)——弥勒菩萨的化身,福禄寿(中国)——南极老人的化身,寿老人(中国)——长寿之神。以上七种只有一神源出日本,其余六神分属印度和中国,且这些神又分属佛、道不同系统,这是日本宗教复合性的一个显例。 除了文字和宗教,日本政治也是复合式的。石田一良指出,明治维新后公布的《帝国宪法》兼备了君主制和共和制的特点,1898年公布的《明治民法》融合了新和旧、东方和西方文化的要素,它的财产篇“以法国式的天赋人权论为基调,个人主义的色彩极为浓厚;而它的身份篇则以封建法的人事篇为基调,将日本人置于父与子、夫与妻的支配与服从的上下秩序之中。〔3〕二战后, 美国为日本制定了新的美国式宪法,但还是照顾到日本的文化,保留了天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