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小盾,中国新一代学术工作者,上海师范大学中文系研究员、扬州大学中国文化研究所教授、博士生导师。1951年出生于江西南昌,初中毕业后在赣东北山区从事农业劳动10年。1977年考入大学,先后在江西师院南昌分院、复旦大学、扬州师院就读,于1982年、1985年取得文学硕士、博士学位。 王小盾的学术生涯大致可以分为两个阶段:1981年以前,以中国古代的音乐文学研究为中心;1988年以后,转入关于中国文化发生与传播的研究。15年来,他的研究工作基本上以古代中国人的艺术创造为主要考察对象,但越到后期,他越是关注文学艺术现象的底层运动。 在前一阶段,王小盾著有《隋唐五代燕乐杂言歌辞研究》、《汉唐音乐文化论集》、《唐代酒令艺术:关于敦煌舞谱、早期文化词及其文化背景的研究》等著作。这些作品主要考察了汉唐之间的音乐风俗,特别是当时西乐东浙的风尚。以此为基础,王小盾对一些文学新品种、新样式的来源作出了解释。例如,他认为唐诗宋词的“词”,来源于唐代人用于酒筵游戏的曲子辞,这种游戏风尚起自当时的“西域”。在后一阶段,王小盾著有《原始信仰和中国古神》、《中国的四神》、《中国原始艺术及其思想》等著作。这些作品追究了隐藏在古代经典之后的文化世界,或者说,从群众精神史的角度,追究了中国文化的来源。 为了完成霍英东教育基金项目“汉民族文学艺术与周边文化”、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传播方式和中国诗体的变迁”,王小盾曾在新疆、西藏、云南等地作过学术考察。1994年7月至9月,笔者参预了他的环新疆之行。本次访谈,就是从这个话题开始的。 文化是历史的一种表现形式 罗:王教授,1994年的夏天对于我是难以忘怀的——我有幸陪您一道进行了一次富有意义的“西域古道巡礼”。《深圳商报》曾连载了我的考察游记《新疆丝绸之路文化探秘》。我在文章中多次提到了您的学术考察活动和您的观点。假如我们换一下位置,由您来向深圳的读者介绍丝绸之路和这次考察活动,您会作一些什么补充呢? 王:古人说,写文章要讲究一个“如”字。你的文章朴实无华,是达到了“如”的境界的——如那块土地的风格。换了我来作介绍,也会采用这种尊重读者的方式。 如果说我们观察事物的视角有什么不同,那么,大概我有一些职业的眼光吧。我走进新疆的时候好像肩负了一种使命,要代表现代人去追寻祖先们创造文化的足迹。因为学术工作者的责任就是这种“追寻”:解释人类感兴趣的一切奥秘。为此,我会补充说明新疆这块土地对于人类文化的意义——它是孕育出骑马民族的地方,是连接地球上最大的几块大陆的枢纽,是文化交流的大舞台,是古代中国的大门。所谓“丝绸之路”一词,就是这许多意义的结晶。我们知道,古代人是把马称作“脚力”的,这意思是说,马是人的步伐的延长,标志人类征服空间能力的一次飞跃。在人类史上,这一飞跃就是首先出现在包括新疆在内的欧亚大草原之上的。要知道,这件事的意义非同小可!因为文化的发展的两大动力,一是自然环境的变化——人类的生态平衡被打破,引起生存方式的改变;二是社会环境的变化——由于人群的相互接触,形成不同文化的相互刺激。从后一角度,可以说新疆和中亚地区是人类文化的发动机。一个简单的事实是:来自新疆的文明无微无至地改变了古代中原人的生活,比如“胡床”(交椅)、“胡瓜”(黄瓜)、“胡桃”(核桃)、“胡麻”(芝麻)、“胡豆”(蚕豆)、“胡琴”、玻璃、葡萄等等物品,就是从新疆传进来的。同时,中国人也通过新疆输出了最有代表性的物质文明。比如中国人自称“衣冠古国”,这意味着,所谓“丝绸之路”,不仅是物质文明之路,而且是精神文明之路。在新疆,我们随时随地都可以看到文化交流和文明进展的生动轨迹。我大概会联系新疆的各种自然景观和人文景观,向读者介绍从中透射出来的文明史的力量。这样就可以更形象地说明文化的涵义。事实上,文化是历史的一种表现形式。 现代文化的特点是尊重科学和知识的独立 罗:按我的理解,您刚才说的是丝绸之路对于中国文化发展的历史意义和现实意义,您选择“汉民族文学艺术与周边文化”一题来进行学术研究,大概就是因为上述意义吧?我常常会想,您为什么会在浩瀚的学海中选择了这个课题?如果说驱动文化发展的因素主要是环境的变化和文明的交流,那么,驱动一个学者进行工作的主要因素,是不是就是这种对于社会意义的理解呢? 王:不,关键不在这里。刚才说的,主要还是你我之间的相同和差别,也就是说学术工作者眼光和责任的特殊性。我们做的都是文化工作,但工作的性质不同。记者满足群众的参预心理,学者则代表了群众的好奇心。好奇才是学术工作的主要动力。我设计“汉民族文学艺术与周边文化”一题也是这样。比如,作为中国古代文学专业的研究者,我有责任解释古代各种品种、样式的产生原因,为此,我注意到了运载文学的那些形式——音乐、舞蹈和其它风俗活动;为了说明这些艺术形式的来历,我又必须追溯它们随人群迁徙而实现的流传和发展,因此注意到了发生在民族之间的文化渊源关系或相互影响的关系。可见是一种解难题的意图把我引导到这一题目上来的。所以我认为,与其说上述课题的目的是阐发某种历史意义和现实意义,不如说它旨在把中国古代文学研究推向某个较深的理解层次。你明白我的意思吗?我是说:人文学者和科学家的社会责任是相同的。他们的活动是一种认识活动,而不是政治活动或文化宣传活动。他们现在的工作是过去的认识的延续,这一认识过程和其中的问题是相对独立的。作为现实的人,学者的工作不免受现实生活中的种种意义的影响;但按照历史赋予他们的使命,他们应当尽量摆脱这种影响,以便保持观察和思考的客观性。 说实话,当我走进“文化广场”时候,我最想讲的就是上面这个意思,以便为学者作些辩解。这涉及“文化广场”的一个常用词——文化人。从广义上说,学者也是“文化人”,因为他们有时要做同记者相似的工作;但从狭义上说,他们不是,因为他们本质上还是“科学人”。记者、律师、作家、艺术家等等“文化人”都可以说是舆论家,他们是意识形态的制造者,代表社会的主观价值体系,以善和美为标准来评判事物,说明社会应当如何如何;学者、科学家、工程师等等“文化人”则是知识(而不是信仰)的承担者和传播者,代表社会的客观价值体系,以真实为最高追求,说明世界必然如何如何。社会分工决定了他们的区别。作为社会一员,学者当然可以参与政治,可以像舆论家那样活动,但我们不必用“参与现实斗争”的理由要求他们走出书房或实验室。因为这不是他们的义务。他们所服膺的是真理;对于他们来说,真理是最高的道义。现代文化有一个特点,就是尊重分工,尊重科学和知识的独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