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1995年6月21日至7月12日,北京大学社会学人类学研究所举办了“社会—文化人类学高级研讨班”。举办这样规模和规格的社会—文化人类学高级研讨班,在中国大陆还是首次,它在我国的人类学、民族学学科发展史上意义重大。北大社会学系研究生王俊敏就“人类学研究与文化沟通”这一主题,采访了莅临研讨班授课的东亚五位著名人类学家,他们是: 费孝通博士,北京大学教授,本刊顾问 中根千枝博士,日本东京大学名誉教授,国际民族学与人类学联合会名誉会员 李亦园博士,台湾清华大学社会学人类学研究所教授 乔健博士,原香港中文大学人类学系教授,现为台湾东华大学族群关系与文化研究所创所所长、创系系主任及讲座 金光亿博士,韩国文化人类学会副会长,韩国国立汉城大学人类学系系主任、教授 费孝通:“各美其美,美人之美,美美与共,天下大同” 问:您在四年前曾提出“各美其美,美人之美,美美与共,天下大同”的思想,现在请您再把这十六个字的由来和含义解说一下。 答:1990年12月,中根千枝教授和乔健教授以祝贺我八十寿辰的名义,在东京召开“东亚社会研究国际研讨会”,给我出了“人的研究在中国——个人的经历”这个题目,要我作一次发言。当时,我读完SirEdmund Leach(E·利奇)写的Social Anthropology(《社会人类学》,1982),很受启发。Edmund是我在伦敦上学时的老同学。问题就是从我们俩人的分歧引发的。 他在这本学术自述式的书里表达的关于人类学的看法,是与我很不相同的。他认为“社会人类学并不是一门自然科学意义上的科学,也不应当以此为目的。如果要说它是什么,其实不过是艺术的一种形式”。他的意思可以理解为,在西方人类学门内至少有一些学者将它作为表演才华的舞台,或者更平易一些,是一种智力的操练或游戏,或竟是生活中的消遣。我本人对这些动机并无反感。在一个生活富裕、又是竞争激烈的社会里,当个人谋生之道和社会地位已经有了保证之后,以人类学来消磨时间或表现才能,确是不失为一种悠悠自得的人生。可惜的是,我没有条件这样来对待这门科学,事实上也走不上这条路,即使走上了,也不会觉得愉快。 个人的价值判断离不开他所属的文化和时代。我并不明白为什么Edmund放弃他成为一个工程师的前程而闯入人类学这个园地。我自己知道我为什么要学人类学,入学的动机可能是我们俩人同在一个学术领域里分道扬镳的根源。我是出生于二十世纪初期的中国人,正是生逢社会剧变、国家危急之际。从我的价值判断出发,我之所以弃医去学人类学,是因为我自觉地认识到“为万民造福”比“为个人治病”更有意义。我学人类学是想学习一些认识中国社会的观点和方法,用我所得到的知识去推动中国社会的进步,所以是有所为而为的。我自己的经验也使我更加确信,人类学是可以成为一门实用的科学的。我自己为学的根本态度,可以总结为两条:一是“天下兴亡,匹夫有责”;二是“学以致用”。想不到二千多年前的孔子对这一代人还有这样的影响。务实精神潜移默化,渗入学术领域,使像我这样的人,形成了以了解中国、推动中国进步为目的的中国式应用人类学,这并不是出于任何个人的创见,很可以说是历史传统和当代形势结合的产物。 我认为我和Edmund的分歧归根结底是出于我们并不都是英国人或中国人,我们各自的文化传统带来了“偏见”,更正确些应说是“成见”,这些“成见”有其文化根源。对一个有人类学修养的人这是完全能够理解的。这里不存在谁是谁非的问题,而是属于不同传统和处境的问题。我们不仅能相互容忍,而且还能相互赞赏,我们不妨各美其美,还可以美人之美。这是人类学学者应有的共识。 问:这一共识是否也适用于人类学研究者对被研究者的情况? 答:是的。Edmund在这本书里评论了其中有我一份的中国几个人类学者的著作时,提出了两个问题: 1.像中国人类学学者那样,以自己的社会为研究对象是否可取? 2.在中国这样广大的国家,个别社区的微型研究能否概括中国国情? Edmund对这两个问题都抱着否定的态度。以第一个问题说,他尽管承认人类学学者不妨研究自己的社会,但认为这种样式的实地研究,对没有经验者是不足取的例证。他的主要用意是想指出,一个人类学学者要从自己习以为常的社会中超脱出来不是那么容易的,因而有可能影响研究质量。这点我是同意的。怎样才能自己一分为二,自己观察自己?我想最好的办法还是多看到一些和自己社会不同的社会。其实我自己就是这样走过来的,在调查家乡的农村之前我曾在广西大瑶山调查过瑶族人的体质和社会组织。我能观察自己的文化和社会也许是得益于大瑶山里的一段经历。 当然,只是参与别的社会并不一定能超脱自己的社会,能看别人不一定能看自己。用自己社会的标准去衡量别的社会的人就是如此。我是不大相信一个不能“美人之美”的人能成为人类学者的;而凡是能“美人之美”的人,他不仅能研究自己的社会,也可以研究别人的社会。这对他来说并不发生研究对象是自己的社会还是别人的社会的问题,因为他是超脱的,是在较高的境界看一切社会,看人们不同的生活方式。在这点上我和Leach似乎又是有分歧的。 问:“各美其美,美人之美”的原则又是如何从研究者之间、研究者和被研究者之间推广到不同民族、不同文化之间并得到升华的呢? 答:在和瑶族人民一起生活中我才亲自体会到“各美其美,美人之美”的境界升华。“各美其美”是指各个民族都有自己的价值标准,各自有一套自己认为是美的东西。这些东西在别的民族看来不一定美,甚至会觉得丑恶,不堪入目。在我们这个世界上,民族接触的初期还常常发生强迫别的民族改变他们原有的价值标准来迁就自己的情形。民族间能相互尊重对方的价值标准还不是太久远的事,能容忍“各美其美”是一大进步。只有在民族间平等地往来频繁之后,人们才开始发现别的民族觉得美的东西自己也觉得美。这就是“美人之美”。这是高一级的境界,是超脱了自己生活方式之后才能得到的境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