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锦涛同志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就如何扩大党内民主和人民民主、坚定不移地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作了精辟的论述,并进一步提出“要以扩大党内民主带动人民民主,以增进党内和谐促进社会和谐”。在新的历史时期,如何实现党内民主与人民民主的联动,积极稳妥地推进社会主义民主建设与发展,是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必然要求,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必然选择,同时也是各级党组织需要思考和研究的重要课题。 一、以扩大党内民主带动人民民主,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有效途径 民主的建设与发展和一个国家的经济、文化、政治等发展息息相关。在我国现阶段国情条件下,党内民主与人民民主要统一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实践中。以扩大党内民主带动人民民主,对于我国民主政治建设是一条有效途径。 1.以扩大党内民主带动人民民主,是当前我国发展所处阶段的现实要求。民主的发展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社会主义民主不能照搬西方多党制的模式,我们的民主政治发展必须在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前提下,通过党内民主的制度化来逐步实现国家政治生活的民主化,形成一种非多党竞争的民主体制。这是我们党领导下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的基本逻辑。我国目前正处在一个高速发展的阶段,在生产力迅速发展、财富快速积累的情况下,也蕴含着分配不均、环境破坏等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严峻挑战,在此形势下任何形式的盲目冒进和不切实际的冒险都是对民族和国家不负责任。对于社会主义民主的探索与建设也是如此。改革开放以来的实践证明,只有坚持党的领导,才能促进国家的稳定、发展与繁荣。在当前中国所处的发展阶段和国际国内环境下,以扩大党内民主推动人民民主是风险可控的路径选择,是一条相对稳妥可行的路线。 2.以扩大党内民主带动人民民主,是我们党的先进性的具体体现。发展人民民主是共产党执政的本质要求。我们的国体是人民民主专政,人民是国家的主人,我们党的职责和任务就支持人民群众当家作主,实现和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利益。以党内民主带动人民民主,是我们党长期以来坚持的民主政治建设路线。党的十三大、十四届四中全会、十六大、十七大报告中,一以贯之地明确了以党内民主带动人民民主的思路。党的先进性决定了我们具有以党内民主带动人民民主的条件和能力。我们党是一个成熟的现代政党,拥有长达五十多年的执政经验,在领导全国各族人民进行改革开放,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过程中,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而改革开放所取得的成就,绝不仅仅是综合国力的上升,还包括政治生活领域里民主进程的加速。改革开放实际上就是包括政治领域和经济领域在内的整个社会的变革。 3.以扩大党内民主带动人民民主,是由我们党的性质和地位决定的。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坚强领导核心。建设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我们党就必须坚定不移地建设和发展社会主义民主。人民民主的核心内容是政治民主,而在中国的政治生活中,中国共产党作为执政党是政治生活的中心,无论进行什么意义上的民主改革都不可能绕开中国共产党自身的民主建设。我们党是一个有着七千万党员的大党,中共党员深入社会各个层面。在这样一个大量积聚中国社会先进分子的组织中推动民主的发展,必将对整个国家的民主进程具有强烈的示范作用,必将带动整个国家政治生活民主化。 二、党内民主的不断扩大,已经在逐步带动人民民主发展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邓小平同志就多次强调,要把过去民主的传统“扩大到全党、全军和全国各族人民中去”。长期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们政治体制改革的实践证明,党内民主的不断扩大已经逐步在带动人民民主的发展,并体现在我们政治生活的各个方面,表明了我们党扩大党内民主,并以党内民主带动人民民主的坚定决心和坚实步伐。 1.干部任用工作在不断扩大民主。2002年7月,《中共中央关于印发〈党政领导干部选择任用工作条例〉的通知》明确规定,民主推荐和考察是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的必经程序,而这两个程序正是广泛听取党内外干部群众意见的民主程序。近年来,各级党委、人大、政府和政协换届过程中,对领导班子成员的考察任用过程中,各地广泛开展了民主测评、全额定向的民主推荐,并将成果直接运用到领导干部的选拔任用之中,实现了党管干部与听取民主意见的统一。同时,党内选举制度改革的创新也在不断加大。有相当多的地方,村党组织换届实行了“两推一选”,由全体党员和全体村民共同推荐候选人,再由党员选举。2004年1月,四川省平昌县在9个乡镇实行公推直选镇党委领导班子,直选对象包括党委书记、副书记及党委委员。在湖南、湖北、河南、广东、云南和江苏等地都先后开展了类似的改革试点。这些做法,不仅仅是党内民主的发展,更重要的是,促进了党外人民群众的民主参与,激发了人民群众的民主意识与民主热情,带动了人民民主的发展。 2.基层事务的管理在不断扩大民主。党的十七大报告首次明确地将发展基层民主当做“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基础性工程”,并且决定要“重点推进”。表明基层民主仍将是中国民主政治建设的重点领域之一。十七大报告同时指出,要“完善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制度”,要“推进党务公开”,要“增强决策的透明度”,要“完善各类公开办事制度,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等等。这表明我们党和中国政府对党务、政务公开的高度重视。政治透明不仅是人民民主和党内民主的前提,也是科学决策和民主决策的前提,还是政治清明和干部廉洁的前提。近些年来,全国各地各级政府积极推行政务公开,逐步形成了一套完整的可供借鉴和参考的机制:凡是法律法规要求政府及政府机关作出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行政决定,只要不属于党和国家秘密事项,都要对外公开。对外公开的内容包括社会经济发展战略、发展计划、工作目标及完成情况;政府事关全局的重大决策及出台的政策;财政预决算及其执行情况;重大基本建设项目及其招投标的情况;政府行政审批项目、程序的执行情况;政府采购情况;干部选拔任用、公务员录用情况等。对内公开的内容包括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情况;机关内部财务收支情况;干部人事管理情况;干部职工收入分配、福利待遇情况以及干部职工关心的其他重要事项。党务政务公开,使基层党员干部群众对基层事务扩大了知情权、监督权和管理权,是党内民主带动人民民主的有效实践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