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目前处在一个重要的社会转型时期,社会各阶层之间的利益发生了深刻变化。面对社会转型和体制转轨的压力,一方面,中国在经济发展、和社会变革过程中保持了社会稳定;另一方面,中国社会阶层在发生分化,收入差距在持续扩大,有许多深刻而复杂的矛盾。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我国已经采取了一系列重大决策,尤其是“十一五”规划纲要,集中体现了这种新的政策导向。其中大力发展社会保障事业是规划纲要的重要内容。某种程度上看社会保障制度是一个测量器,它可以度量社会转型中的政治、经济方面的改革到底能走多远。 我国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目标是建立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以社会保险制度为重点,资金来源多渠道、保障方式多层次、权利与义务相对应、管理和服务社会化的社会保障体系,改革的基本原则是社会保障水平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社会公平与市场效率相结合、行政管理职能与业务经办相分离,改革的基本思路是“低水平、广覆盖、多层次,双方负担、统账结合。“低水平”是指坚持社会保障水平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原则,把保障水平控制在经济发展可以承受的范围和程度之内,保障水平要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力水平较低的现实出发,只提供最基本的保障,也是吸取福利国家高福利保障带来“福利病”和我国传统社会保障实行“平均主义”造成负面效应的教训。“广覆盖”是为了更好地互济,互济功能的发挥取决于社会统筹的层次,而统筹层次又取决于现实的经济发展水平和各方面承受能力。从保险遵循的“大数法则”看,参保人数越多、覆盖面越大,互济功能越强。而且,把更多的社会成员纳入保障体系,有利于体现公平。“多层次”的思路体现了国际社会保障发展趋势和我国公民保障需求多样化的现实要求,即在国家举办基本保险的基础上,发展企业补充保险、商业保险、个人储蓄性保险和社会救助等事业。“双方负担,结账结合”是指社会保险坚持权利与义务对等的原则,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费,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既调动个人积极性,提高职工的参与感、责任感,又体现社会保险的互济功能。具体到项目上,这里重点阐述最受关注、影响最大的四项社会保障制度深化改革的发展趋势。 一、进一步扩大社会保障覆盖范围,让更多的人享有社会保障 大数法则是社会保障制度的基本原则之一。只有广泛覆盖,才能体现公平,才能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实现制度的平稳运行。同时,“让更多的人享有社会保障”,也是社会进步和文明的重要标志。根据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统筹城乡发展的要求,首先要加强制度建设,制定适合农民工特点的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障等制度,解决制度缺失问题。其次,要加大工作力度,根据所有制结构调整和就业形式变化的新形势,以非公有制经济从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和农民工为重点,扩大城镇职工社会保险覆盖范围。按照“十一五”规划的约束性指标要求,“十一五”期末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要达到2.23亿人,每年需要增加1000万人,增长6%。三是尽快完善失地农民的就业和社会保障制度,保证不低于失地前的生活水平。同时,在有条件的地区,探索农村社会养老保障制度,解决农民的养老问题。 1.在养老保险方面。一是要加快建立统一的、多层次的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体系。统一,是指建立包括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和企业职工在内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避免不同人群因保障方式不同造成保障水平差异而引起社会矛盾,促进职工在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之间的合理流动。多层次,是指在基本养老保险之外,根据经济实力建立补充养老保险和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既可缓解当前基本养老保险唱独角戏、政府压力过大的问题,又可改善老年人口的生活状况。发展补充养老保险,企业可建立企业年全,实行市场化运作和管理,并享受税收优惠,实行完全积累制,费用由企业和个人缴纳;机关事业单位可建立附加保险,主要由财政供款,个人也要缴纳一定保费。二是要扩大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覆盖面。以沿海地区和较发达省份为重点,尽快把外商投资企业、个体私营企业和城镇农民工纳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采取多种方式保障被征地农民的基本生活和长期生计;探索和建立与农村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加强和规范农村特困群体生活救助工作,探索建立农村低保制度。三是提高基本养老保险的统筹层次。在实现省级统筹的范围内,尽快统一费率,统一养老金计发办法,通过补充保险等形式缓解经济发展程度、收入水平差异引起地区、行业养老金待遇悬殊现象。四是妥善解决养老保险的转制成本问题。实践证明,试图用社会统筹基金偿还历史债务是行不通的,政府应承担这个责任,可行的方式包括提高经济效益、出售国有资产和加大财政投入比例等。五是加强养老保险基金的征缴和监管。解决养老金筹集中存在的拖欠、逃避等现象,也可以规范养老保险基金的支付管理,克服挤占、挪用问题,强化基金监管,使养老保险走上法制化、规范化道路。 2.在医疗保险方面。医疗保险制度的重点是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把城镇所有用人单位及职工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建立多层次的医疗保障体系,进行医药卫生体制的配套改革,逐步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体系,引导和帮助低保对象、学生、儿童等居民参加城市居民医疗统筹,继续全面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努力解决农民工的工伤保险和大病医疗问题。一是卫生行政部门转变职能,从直接办医院转变为管医院,从医疗机构的代表者转变为广大群众健康利益的代表者,逐步实施全行业管理;二是对医疗机构实行分类管理,把社会上的医疗机构分为营利性和非营利性两类,制定不同的财税、价格政策,只对公立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给予财政补贴,非公立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享受税收优惠政策;三是调整医疗卫生资源布局,对医疗服务质量不饱满、不能正常运转的医院进行转型、压缩和撤并;四是积极推进公立医疗机构的改革,推动后勤服务社会化和实行病人挑选医生的制度;五是实行医药分开,切断医疗机构与药品经销之间的直接经济联系,控制医疗费用过快增长;六是调整医疗机构收费,引导医疗机构和单位通过开展正常的医疗服务实行合理补偿;七是整顿药品生产流通秩序,建立药品产销的公平竞争体制;八是加强药品零售价格管理,实行分类管理,对基本医疗保险用药、预防用药和重要儿科用药实行政府统一零售价,其他药品由经营单位按国家规定自主作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