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日一大早,全国人大法工委行政法室副主任张世诚就起身赶往解放军总装备部劳动合同法的培训现场。 “在中国,劳动法一直是个冷学,现在却非常热。”他说。张参与起草了1994年的劳动法以及今年通过的劳动合同法。 当天的学习班提早了10分钟开始。总装来自全国各地约60名负责人事的官员早早就入了坐。“我有一肚子的问题,今天要好好问问专家。”其中一位官员说。 总装人事劳动部主管刘冠忠说,总装除了约1万名职业军人以外,在研究机构、后勤等部门还另外聘用了约1万名员工。近几年来,聘用人员的劳动争议事件明显增多。他希望借此两天的培训,提高总装各级对劳动合同法的重视程度和认识水平,以规范劳动用工管理,规避劳动风险,减少劳动争议事件。 自从劳动合同法今年6月底通过以来,全国平均每两天就有这样一个学习班召开。尤其在华为“辞职门”事件发生后,学法热情普遍高涨,一些研究新法的专家几乎可以说是如果不在讲课,就是在讲课的路上。 “我不停地飞,不停地飞,不停地讲,不停地讲,”一位要求匿名的劳动法专家告诉南方周末记者,“你看,只要做劳动法的,现在哪个专家哪个律师不是这样忙?” 裁员!裁员! 在劳动合同法明年1月1日实施前夜,无论外资、国企、私企,还是事业单位,很多都在忙着“规范”用工形式。 普遍的做法是不再直接和员工签订劳动合同,而改由劳务派遣公司派遣;花钱买断老员工工龄,以避免和他们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或者干脆裁员。 不管北京、上海,还是成都,处处流动着那声著名的叹息:公司不是我的家。 7月,韩国LG电子裁掉11%的中国员工。 10月,沃尔玛全球采购中心在上海、深圳、东莞相继裁员近200人。 大裁员随着中国最大的电信设备制造商华为一场耗资10亿的运动而到达喧哗的顶峰。在这场“7000员工先辞职再竞岗”运动中,包括总裁任正非在内的所有工龄8年以上的老员工一律辞职清断工龄,再重新上岗。 恐慌正在蔓延。在广东番禺,一家消防企业也相继让两百多名员工先填离职协议,再重填入职申请。这家企业成立仅仅两年,员工工龄最长的也不过两年。职工的激烈反应引发当地劳动部门迅速介入,企业被直斥为不懂法。 焦虑的并不只是这些完全市场化的企业,以往被贴上“稳定”标签的国有企业与事业单位很快加入了或者等待着加入这场声势浩大的裁员行动。 尤其值得注意的是,此前不受劳动法管理的教科文卫等事业单位将首次和企业一样同被劳动合同法覆盖。中国事业单位约有员工3000万名。 8月,中央电视台解聘1800名编外人员,占全台总人数的20%。 10月,湖北省政府发出通知,要求在全省机关事业单位清理临时人员用工,推行临时聘用人员“人事派遣制度”。 11月,中国银行四川省分行向数千代办员——银行除正式员工外的临时工作人员——宣布,必须解除合同,要么领辞退金回家,要么成为劳务用工——与劳务公司签署劳动合同后再由后者派遣到中国银行上班。 同样的故事在山东潍坊也同时上演,中石化山东潍坊分公司以类似的方式将数百人变成了劳务公司员工。 受折腾的并不只是底层劳工,还有长工龄员工中不少已“官”至中层甚至高层的,比如华为总裁任正非。“裁员并不只限于底层员工,高管职位现在也并不安全。”达能(乐百氏)公司的一名高管对本报记者说。该公司这两年都在裁员。 瓮城惊梦 不安的并不止于劳动者,企业主同样也睡不着觉。 “帮我分析一下昨晚的梦吧。”连续多日关注劳动合同法后,深圳一位企业主有一天这样对记者说。在梦里,一个进公司十多年、已经疯了的老员工死命拽着他一起走,怎么也摆不脱。走啊走,纠缠着走进一个瓮城,机关翻转,他醒了,老员工消失了。 新的劳动合同法,像是眼下许多企业共同的梦魇,而新法中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便是梦中瓮城里那道翻转的机关,也许会让老员工消失,也许会让大家一起摔个跟头,也许不过梦中一场虚惊。 这一条款规定,凡是在企业连续工作十年以上,或是连续两次与企业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只要员工不提出异议,企业必须与其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人将此解读为“除法定理由之外的终身雇佣”。 将丧失用人自主权的惶恐笼罩着企业。上周在深圳举行的“南方都市报公众论坛”上,中国人民大学劳动关系研究所所长常凯,这位“劳方代言人”的演讲不断被台下急切的企业主打断。 李先生就是其中之一。他所在的公司属于高科技行业,50名员工中已有13人工龄超过10年,反复权衡后公司决定效仿华为,掏出100多万元让老员工先辞职再上岗。 对灵活用人机制的渴望如此强烈,哪怕花重金去买。这个企业最大的担忧,也是所有劳动法专家们无论在哪里演讲都会被挑战的问题。 “无固定期限合同不是铁饭碗,事实上没有不可以解除的合同。”全国人大法工委的张世诚说。 劳动合同法一方面强化了给符合条件的员工签订没有终止日期的长期合同,另一方面却在解除这种长期合同上赋予了企业前所未有的法律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