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集体化与乡村社会控制 1952年底,土地改革在新中国的范围内基本完成。共产党经过土地改革中的阶级划分以及大大小小的斗争会,在整体上颠覆乡村社会原有权力结构的同时,使其自身的权力触角深入到农村社会基层。但是考虑到建设新民主主义社会的要求,建国初的土地改革采取了农民土地所有制的方式,并没有从根本上触动农村社会的经济生产方式。至少在经济层面,新中国的土地改革似乎只是一次简单的均贫富运动,乡村社会小农经济的本质未有改变。也正因为此,土改后的农村伴随生产发展,新的贫富分化必然会再次出现,新的“地主”也会顺势而生,这显然是共产党所不愿看到的。同时,经过土地改革,共产党构建了自己的乡村基层组织,但由于这些基层组织并不掌握乡村生产生活资源,所以他们对农民的影响也仅仅体现在一种政治强制力上。一旦牵涉到具体的利益,基层组织的控制失灵问题便会出现。 土改后基层组织的控制失灵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个是无法控制农民的“自发资本主义倾向”,容易导致乡村社会新的两极分化;二是由于实行的是农民土地私有制,国家就无法掌握乡村社会的粮食流通,容易导致国家粮食供应的紧张。而解决这两个方面困境的一个最主要途径就是逐步改变农民土地所有制的形式,使农民转变成社会主义国家(集体)农场的工人。这样国家就可以在分配领域调节乡村社会的两极分化,而土地的集体或国家所有制也就很自然地使国家能够掌控农产品的流向。也就是说,共产党政权如果希图更为深入地控制乡村社会,必然要不断推动农村的集体化进程,从而实现在占有资源的基础上对农村社会的全面掌控。建国初年的乡村集体化也正是在这种逻辑下展开的。 首先引起关注的是土地改革后农村社会的两极分化问题。在不能坐视不理的情形下,国家只有通过推动集体化的方式消弭掉社会的可能分化。1951年,作为老区的山西长治,首先出现了农村两极分化的现象。针对乡村农民的自发倾向,当时的领导深感忧虑。“实践证明:随着农村经济的恢复和发展,农民的自发力量是发展了的,它不是向着我们所要求的现代化和集体化的方向发展,而是向着富农方向发展。”①在此忧虑心情的影响下,当时的长治地委及山西省委提出了在老区提高互助组的设想。但是,由于当时主要考虑的还是如何在新民主主义条件下促进经济发展,因此,刘少奇对山西的设想提出了不同看法。不过毛泽东却与刘的想法不同。在他看来,山西的情况反映了土地改革后许多地方的一些趋势,必须认真对待。同年9月,在毛泽东倡议下,中央召开了第一次全国互助合作会议,会后还起草了《关于农业生产互助合作的决议(草案)》。草案肯定在土地私有或半私有基础上的农业生产合作社,是走向农业社会主义化的过渡形式。至此,中国农村集体化的基调初步确定。 即便是在毛泽东的干预下,初期合作社的发展仍是十分缓慢的。随后,1953年出现的粮食供应紧张情况彻底改变了合作化发展的原有步伐,许多人也开始认识到集体化对国家进一步控制农村的重要性。 1952-1953年度,在农村生产得到很大发展的情况下,国家的粮食开支却出现了较大缺口,这是一个令人忧虑的问题。在时人看来,出现粮食开支缺口的最主要原因就是国家无法从农村征购足够多的粮食,农业生产发展所带来的粮食增产主要被农民用于改善自身生活,或者作为商品粮向市场销售。杜润生在忆及当年粮食紧张的原因时指出:“农民吃粮增加了,据统计,年人均消费粮食已达440斤,比土改前后增加了几十斤。同时农户分散储备增加,上市粮食相对减少。这些都加大了粮食市场的供需矛盾。”②再一个原因就是由于国家无法控制农民的粮食流向,许多农民更愿意将粮食放到自由市场销售。“当时的粮食市场是自由市场,农民除缴纳农业税(即公粮外),粮食可以自由上市。”③这种相对自由开放的粮食市场管理体制,给国家对乡村粮食的控制带来了极大困难。 为了加强对乡村粮食的控制,同时也为了更进一步将国家权力在更深层面上渗入基层社会,对乡村基层组织的改造就不可避免。也正是出于此种考虑,1953年10月16日,中央政治局讨论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实行粮食的计划收购和计划供应的决议》就把统购统销体制的构建和乡村正在开展的农业集体化运动联在了一起。该《决议》指出:“实行上述政策(统购统销——笔者注),不但在现在的条件下可以妥善地解决粮食供求的矛盾,更加切实地稳定物价,和有利于粮食的节约;而且是把分散的小农经济纳入国家计划建设的轨道之内,引导农民走向互助合作的社会主义道路,和对农业实行社会主义的改造,所必须采取的一个重要步骤,它是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的一个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④在这种背景下,统购统销体制与集体化的关系变得密切起来。统购统销体制推动集体化向前发展,而集体化则可以保证统购统销的实施,二者共同构筑了一套控制乡村社会的严密体系。按照杜润生的表述:“农业合作社担负征购任务,行为国家化。为了保证粮食生产和粮食收购计划,不得不控制劳动力和播种面积,限制各种家庭副业。”⑤ 由此,国家对乡村社会的控制就不仅仅体现在土地改革后那种间接的政策层面,这样国家在乡村就会实实在在的存在,农民们的生产生活都将纳入到国家的权力关系中来。当然,这种情形的出现也是乡村集体化的原初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