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K26;C9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1873(2008)03—0119—18 在学术界以往关于行政区域自身各要素的研究中,行政区域界线并不是很受关注,① 成果相对较少,对于一个行政区域范围的描述,大都依靠方志中的模糊记载或者直接利用官方的法令(特别是进入民国之后),呈现在我们眼前的往往只是一个官方裁定的最终结果,至于这个结果产生的历史细节大都语焉不详。这些细节很可能蕴含着与其休戚相关的无数民众的不懈斗争与泣血呼喊,但是最终留下来的却只是一纸政令。因此本文希望通过考察皖苏两省对于边界地区丹阳湖权属争夺的个案,来探究湖滩开发对于省界形成过程的影响,展现一种政区界线由模糊变成清晰,即由幅带状态变成线条形态的动态过程,并探求在这一过程中地方民众、地方政府与中央政府三者之间的互动关系。本文只是行政区域界线研究从单纯考证界线本身的政区地理逐步深入到以探求变化原因及经过的政治地理的一个个案,以期抛砖引玉,求教于学界方家。 一 与水争地:丹阳湖围垦纠纷之由来 丹阳湖位于安徽省当涂县东南部,东靠湖阳镇与石臼湖相通,西邻大陇、新丰、乌溪等镇之大公圩东堤埂,北界新市镇,其东南角与江苏省高淳县交界。北面有姑溪河、西南面有水阳江与长江相接。这一地区地势四周高中间低,南有黄山山脉,东有茅山山脉,西、北沿江地带又有岗阜突起,因此皖南之宣城、黄山北麓等地区之水大都汇集于此,形成一个潴水的盆地。 经过解放后的大规模改造运动,历史上的丹阳湖区已经开发成为农田和水塘。“丹阳湖”如今已经不能称之为“湖”,而只是一个地名了。但是历史上的丹阳湖并非今天这种面貌,而是经历了一个由小变大,再变小的过程,伴随着丹阳湖变迁的则是湖区的圩田开发。② 自唐代安史之乱以来,北方人口大量南迁,皖南地区作为接受移民的三个区域之一,户数激增③,人口压力迅速增大,人地关系日益紧张。三湖(指丹阳湖、石臼湖和固城湖,下同)周围地区开发早已成熟,不可能大量增加新的可垦地,除了与水争地,别无他法。因此沿湖居民对于三湖的利用逐渐重视,围湖造田的力度逐年加大。与此同时,对于三湖的归属问题伴随着当涂、宣城、高淳三县民众的围垦进程日益显现。丹阳湖因为本身变动较大,再加上处在当涂、宣城、高淳三县交界,理所当然的成了三县民众争夺的焦点。 围绕丹阳湖的纠纷主要体现在两方面,一是归属问题,包括湖面如何划分,湖产如何分配,新涨出来的滩地的归属等,也就是说和边界划分有关。二是水利方面的,整个丹阳湖排水系统是一个整体,任何单方面的行为都可能影响全局,比如湖周围圩田的围造,在湖的关键排水通道中设置捕鱼设施等等,都有可能影响丹阳湖的潴水容积以及排水通畅,从而导致周围数县之圩田遭受水灾即所谓的“垦荒害熟”,这虽然不涉及边界划分,但是毕竟丹阳湖处于数县交界之地,水利建设需要相关各县的密切合作,以维护共同利益。以下就从上述两方面简要叙述丹阳湖的历史纠纷。 1.民国以前之丹阳湖划界纠纷 在石臼湖未从丹阳湖分离出来之前,当涂县与溧水县一直是分湖为界。明弘治四年(1491)分溧水县西南设高淳县后,当涂便与高淳分丹阳湖为界。对此文献中多有记载,④ 从这些官方或私人的文献记载可以看出,对于丹阳湖归属的记载都是很模糊的,“分湖为界”、“湖中分界”、“中流为界”、“湖心为界”等都不是明确的界线,只是划定了一个大致的管辖范围,也就是说一直到清代,丹阳湖一直为当涂与高淳两县共有,是为两县之模糊边界。在丹阳湖周围人地关系相对宽松时期,民众自然不会太关注湖中时隐时现的荒滩,双方各自就近利用湖产,也就很少产生纠纷。纠纷的产生在于人地关系紧张之后,两县民众的与水争地和对湖中所产之水草、渔业等利益的分配以及在此过程中对于丹阳湖水利利害关系的认知水平。 自弘治年间高淳建县后,在该县靠近丹阳湖的一面不断加固原有圩田的堤岸使其变为永久性的有保障的熟田。随着高淳县境的向西扩展,逐渐与当涂县湖阳乡在丹阳湖东南部发生区域相接的情况,矛盾也因此产生。如图1所示,南荡、永丰二圩的一边紧靠丹阳湖与当涂县相邻,此二圩属于高淳没有问题。南荡圩的北面为当涂县之湖阳乡(即宋代的湖阳圩)。该乡民众在湖阳乡的西面兴修了忠惠圩,与南荡圩仅一河之隔。忠惠圩于汛期则为丹阳湖水所湮没,而在枯水期则为当涂县民众之草场。 一般而言,丹阳湖在夏秋汛期,湖面水位上升,面积扩大,对于沿湖圩田会造成很大威胁,这其中就包括南荡圩。一旦湖水泛滥就会造成南荡圩堤溃决,为了加固堤岸抵挡湖水冲击,万历初年,南荡圩杨姓居民越河至对面忠惠圩,沿河修筑一道堤埂,取名“遮浪埂”,以期作为抵挡湖水的外围屏障或者说作为一种缓冲,以免南荡圩受到湖水直接的冲击。湖阳乡居姓民众随后就向当涂县告状,认为高淳县南荡圩杨姓民众“长侵入民人业地”,并指出这一地区一直属于居姓业地,以“已之业地,不能任人筑埂”为由,要求拆除杨姓修筑之堤埂。但是杨姓民众指出遮浪埂“系南荡圩四五万亩之巨坚”,一旦拆除将会使南荡圩堤直接面对丹阳湖洪水,“恐影响深远”,因此坚持要保留并加固该堤。双方争执不下,一直缠讼了十七年,经历了十五任县官,最后于万历十九年(1591),达成协议,由居姓民众划出忠惠圩200亩滩地给杨姓,专门用于筑埂。“次年杨姓筑埂工竣,南荡一圩遂永无水患之虞。”⑤ 也就是说从此时开始高淳县跨过界河拥有丹阳湖中忠惠圩滩地边缘的一部分,虽然在当时看来,这一判决既平息了双方的争斗,也保住了对岸南荡圩的良田,但在这一过程中湖阳乡居姓民众毕竟是受损失的一方,这也为民国时期居姓后人和杨姓后人的冲突埋下了种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