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创建初始时唯一的民族自治区,是中国共产党开展民族工作和实践民族区域自治的主要地区。历史实践证明,内蒙古实现民族区域自治,特别是完成统一区划形成内蒙古统一的自治区域的重大决策,是维护国家统一、民族团结,促进自治区各项事业稳定、快速发展的重要前提。在庆祝内蒙古自治区成立60周年、学术界深入总结民族区域自治政策的诸多宝贵经验之际,依据目前尽可能查阅到的馆藏档案、文献汇编、报纸资料及回忆录材料,分析中共中央当年关于统一内蒙古行政区划、恢复内蒙古历史地域的决策,追溯其依据“承认历史,照顾现实,解决问题,达到团结”的原则,使内蒙古逐步实现统一的民族区域自治的历程,具有重要的学术价值和很强的现实意义。 一、中共中央的历史性决策 1947年5月1日,内蒙古自治政府在王爷庙成立。中国共产党制定的民族政策在内蒙古中东部解放区得到了进一步贯彻和落实。随着解放战争的推进,中共中央逐步提出了恢复内蒙古历史地域的构想。在中国民主革命取得全国性胜利前夕,1949年3月5日至13日,中共七届二中全会在西柏坡举行。在会议期间,中共中央有关负责人对内蒙古的行政区划和自治形式等问题进行了讨论。毛泽东提出,要为恢复内蒙古历史地域积极创造条件,自治区领导机关先由乌兰浩特①搬迁到张家口,等绥远解放以后再搬迁到归绥。这一意图非常明确,就是要撤销热河、察哈尔和绥远三个省,为内蒙古形成东、西部统一的自治区域创造条件。②这表明了中共中央将在条件趋于成熟、工作逐步推进的情况下,撤销热、察、绥三省,统一内蒙古的行政区划,彻底改变内蒙古地区东、西部长期被分隔的状态。 在中共七届二中全会上,乌兰夫分析了内蒙古地区的民族关系,指出:“土改前内蒙古地区的汉族地主未打倒,蒙汉人民互相歧视;土改后,民族关系有了改善,反映在党和各级政权中,蒙汉干部关系得到改善。起初蒙古族群众认为共产党是汉人党,共产党与蒙古族没关系,土改以后才认识到是共产党领导农牧民穷人翻了身。但是,由于几百年来的民族压迫和大汉族主义的影响,蒙汉民族关系还不是没有问题的。总的看基本上做到了蒙汉族之间互相团结,逐渐在克服大汉族主义思想和狭隘民族主义思想。”③ 1949年4月,中共中央东北局和东北行政委员会致电内蒙古自治政府,决定从同年5月起,由热河省代管的昭乌达盟和由辽北省代管的哲里木盟(包括东科前旗)划归内蒙古自治政府。4月底,内蒙古自治政府致函热河省、辽北省,决定派出自治政府财经委员会主任王逸伦代表内蒙古自治政府,办理有关的交接工作。④ 1949年9月,内蒙古地区全境获得解放。9月下旬,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在北平举行。内蒙古自治政府派代表团参加了这一重要会议。代表团的主要成员有乌兰夫、特木尔巴根、王再天、朋斯克、刘春等人。会议期间,内蒙古代表团被安排在全国几个大行政区的序列中,这充分体现了中共中央对民族自治区的重视。 乌兰夫在这次会议的发言中介绍了内蒙古自治政府成立以来的有关情况,阐述了建立新型民族关系在新中国建设中的重要意义。他指出:“从内蒙古自治政府成立以来,到现在已经两年又四个多月了。”“在人民解放战争和中国革命运动胜利的直接推动下,在各解放区与人民解放军的极大帮助下,经过了自治运动、解放战争、土地改革和发展生产,已使内蒙古的面貌大大改变,在政治、军事、经济和文化各方面,都取得了很大的成就。在军事上,内蒙古人民解放军积极配合各兄弟部队作战,共同解放了内蒙古广大地区和人民,歼俘了大量敌军。在政治上,自治区内的蒙汉各族人民,现在是共同管理着各级政权,蒙汉民族的政治地位是完全平等的。在经济上,自治区内的蒙汉人民在土改中,都同样分得了一份土地,耕畜和农具。还有蒙汉民族的语言、文字、历史、文化、风俗、习惯、宗教信仰等,也无不同样得到发展或同样受到尊重。特别值得指出的,是历史上遗留下来的蒙汉民族间的种种成见、隔阂与歧视正在消除,亲密合作的新型民族关系正在形成。毫无疑义,蒙汉各民族间平等团结的新的民族关系,是内蒙古民族解放与新内蒙古的建设事业所以能顺利进展的重要条件,也将是新中国建设事业所以能顺利进展的重要条件。”⑤ 这次会议通过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明确规定,新中国以民族区域自治解决国内的民族问题,实行单一制的国家结构形式。 中共中央提出恢复内蒙古历史地域的决策后,各族人民普遍认为这是解决内蒙古民族问题的重大举措。但是在具体问题上,比如内蒙古自治区的规模以及内蒙古的政治中心应在哪里等问题上存在着不同意见。关于内蒙古的政治中心,多数人主张设在归绥,一些人认为应该设在承德、张家口或赤峰。⑥经过内蒙古工委和自治政府召开有关会议进行讨论,取得了一致意见,决定先将自治政府搬迁到张家口,等到实现绥、蒙合并以后,西迁到归绥。 1949年11月23日,内蒙古自治区政府主席乌兰夫向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正式提出申请,指出乌兰浩特市在内蒙古的位置偏东,对领导内蒙古西部地区的工作不便,请求将内蒙古自治政府机关从乌兰浩特迁往张家口。24日,这一申请被政务院批准。12月2日,中央人民政府决定将内蒙古自治政府改称为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乌兰夫被任命为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主席,哈丰阿为副主席。12月13日,中共中央决定撤销内蒙古共产党工作委员会,成立中共中央内蒙古分局,乌兰夫任书记。中共中央内蒙古分局归中共中央华北局领导,同时指导绥远省委的工作。经中共中央批准,同时成立了中共内蒙古分局东部区委员会和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东部区办事处,代表内蒙古分局和自治区政府管理内蒙古东部地区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