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念有助于廓清思想吗?我看未必。就中国当代文学的情况看,概念越多,思想越模糊;争议越多,评价尺度越具弹性。不是吗?1950年代起步的中国“当代文学”,创作业绩还没有多少,概念上却非常鲜明地与五四以来的“新文学”断裂开来。“当代文学”以其着眼于当下进行时态的文学,而与过去的“现代文学”形成了对照。在1950年代,中国“当代文学”与新中国文学具有同等性。其时段性、政治性和区域性所指极其明确,主要指1949年以来中国内地范围内具有社会主义价值特征的新文学。1980年代,为数不多的几种《中国当代文学史初稿》尽管延续着“当代文学”的命名,时段上却已悄悄做了修正。所谓“当代”,已不再着眼于当下,而是有了30年岁月沧桑。1990年代以来,“当代文学”又做了大幅度的调整,除了加重文学史材料的叙述,文学类型和活动空间也在扩大。武侠小说、通俗文学、港台文学、海外华文文学的加入,使得1950年代打造的中国“当代文学”概念很难继续用1949年至今的时段来限定,更难以用“社会主义文学”来命名。面对越来越多的“当代文学”的可能的命名与阐释,人们会觉得“当代文学”一词,只具有某种象征的意味。它与古典文学、现代文学相比,缺乏起码的明确性。 要给“当代文学”确立一种标准,给予一个明确的定义是相当困难的。这就像是在用一种凝固的尺度丈量不断成长之中的事物一样。事物本身在不断变化,而尺度假如不变,再精心丈量,也是没有意义的。所以,对“当代文学”的研究,不是非要给出一种界定不可,它可以有别的理解。英国当代思想家以赛亚·伯林在论及欧洲浪漫主义思潮时曾表达过如下的思想:任何想要给浪漫主义确立定义的做法,都应该小心,人们不是在这里出了错,就是在那里漏掉了重要的东西。最好的办法,应该是在用浪漫主义命名的历史时段中感受和体会浪漫主义所拥有的东西。①伯林的研究思路对我们研究“当代文学”或许有一些启发。假如我们不是要给“当代文学”以一种明确的界定和命名,或者以今天的理解来苛求“当代文学”具备当时难以具备的诸多因素,那么,我们不妨从“当代文学”所命名的这段文学史时段中,体会某种独特的文学现象、特征,以便揭示影响“当代文学”发展的某些重要因素和主导模式,思考与“当代文学”相关的诸多关系。 在探讨中国“当代文学”概念时,绝大多数学者都指出中国“当代文学”不是一个单纯的时间概念,而是包含着强烈的意识形态内容,代表着改朝换代之后新中国文学正统论的主体意识。②依据这样的标准来考察1950年代的中国“当代文学”,所谓的港台文学和海外华文文学自然都不在“当代文学”的视野之内。这倒不是说港台和海外华文作家这一时期没有创作,或当时中国内地完全不知道港台和海外华文作家的创作,而是从中国“当代文学”的价值视野看,这些港台和海外华文作家都是“当代”价值观念之外的创作,代表“当代”中国文学创作的主体应该是中国内地的社会主义文学。这种思想意识在当时表现得非常强烈。1950年代初,胡风在长诗《时间开始了》中,将旧政权以及过往的生活宣布为过去,将新中国诞生视为一种新的时间的开始。这种着眼于当下和未来的文学畅想,在很多人心 目中确立起一种改朝换代后的“当代文学”概念。作家们自觉不自觉地调整着自己的笔墨,意识到不能像描写旧社会那样来描写新中国。至于新中国的新文学应该如何来表达,绝大多数1949年过来的“现代”作家心中是没有底的,他们尝试着用一种新的眼光打量新社会,像沈从文、郭沫若、老舍、茅盾、巴金等“现代”作家放弃了原有的刻画世界方式,以一种重新学习的姿态来体会新中国新社会的新生活。譬如,对新中国新社会几乎一律采取讴歌的方式加以赞美。这种简单明快的文学歌唱,使得“当代文学”呈现出很少涉及“现代文学”乃至传统文学中那些缠绵悱恻、委婉复杂的情感现象。③初生的“当代文学”似乎着意于确立的,不是五四以来新文学中强化的拷问灵魂或批判“国民性”的传统,而是充满意识形态色彩的文艺路线、方针、政策和作家个人情感、立场的“正确性”。文学道德伦理的骤然强化,使得作家、批评家在关注和思考“当代文学”创作时,不是着意于从个人出发,以自己的生活、经历、体会来把握社会生活,而是倾向于领会时代精神的要义,从新政权的政策、法规、社会导向出发来选取作家、评论家个人的创作。大凡今天人们所能见到的所有这一时期的文学创作和文学批评,几乎没有五四以来“现代文学”所具有的那种批判现实的精神气魄。少数触及社会现实矛盾题材的作品,像《我们夫妇之间》、《红豆》、《“锻炼锻炼”》等,只是以极其委婉的笔墨,吞吞吐吐地述说着生活中遭遇到的一些不合常理的小事、琐事和烦心事,其立意和用心,无非是希望国家方针、政策,能够顺乎民意、关注民生。但这样的作品和情感处理方式,在“当代文学”中只是微弱的一角,而且,作品发表后大多遭遇批评非议的待遇。因为这一时期“当代文学”的主流是歌颂新生活,任务是确立与这种新生活相匹配的社会主义文学新形象。像《李双双小传》中的李双双,《党费》中的老妈妈,《组织部来了个年轻人》中的“我”,《我的第一个上级》中的田副局长等,全然是新中国文学土壤中生长出来的文学青苗。他们与过去的“现代文学”中的形象对比,有一个非常鲜明的特色,这就是“当代文学”中的人物,基本上体现出集体生活条件下人的精神风貌,即便是反映1949年前的个别人的个人生活,也是某种集体经验的高度浓缩。譬如《党费》中的老妈妈形象,没有人会把她当作一个个别的农村妇女,而是自觉不自觉地从这位老妈妈身上体会到一种社会、历史的发展趋势。这类普遍存在于“当代文学”中的创作特色,用当时较为流行的理论来概括,就是文学创作应该塑造典型环境中的典型形象。其中“典型”一词的含义,在这里更倾向于集体经验的提炼和浓缩。“当代文学”弱化的是作家个体声音,突现的是社会时代的集体合唱。那些“当代文学”中轰动一时的名篇佳作,很多题材和人物处理,都与政治宣传或明或暗地保持着密切联系。这种文学创作与社会现实之间所具有的直接对应关系,是“现代文学”中少有的。④如果说,“现代文学”大都是呈现写作者个体对自我、对社会的“我”的感受的话,那么,“当代文学”较多地体现出写作者代表“人民”、“社会”等群体在述说和表达。“当代文学”不满足于一般的文学层面的叙述和抒情,而是要跑到现实生活之前,站在时代的前列宣传、鼓劲,用当时流行的话来说,就是文学创作要高于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