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共同语想象在现代民族国家建构中的意义早已被安德森揭示出来①。而柄谷行人则通过研究日本现代书写语言与民族主义的关系,分析日本民族国家建制与日本现代文学之间的勾连②。在这样的理论前提下,本文从民族共同语建构这一新的视角,研究新中国民族共同语和文学书写两者之间的复杂关系,追溯其历史起源,重新思考新中国文学是如何发生和如何被建构的。值得指出的是,和世界上其他许多民族国家共同语的想象和建构不同,现代中国所谋求的现代民族国家独立自主不是臣属国对宗主国的离散,而是和现代化密切联系在一起的民族国家的自我更新和重构。但即便如此,文学书写仍然以自己的方式参与到民族共同语想象和拟构与民族国家的自我更新和重构中。 一 现代中国,民族共同语想象、拟构与白话文革命之间的关系被明确地揭示出来并且进行系统阐释的应该是胡适的《建设的文学革命论》。其副题“国语的文学”和“文学的国语”,标志着从晚清开始分头进行的以口语为基础的“新文体”革命和作为民族共同语的“官话”推广在此合流。这是新中国民族共同语和文学书写双重建构的现代起源。在整个民族共同语建构框架里,目标“言文一致”的“国语的文学”和“文学的国语”,致力于现代汉语书面语由“文言”向“白话”的语言的现代性转换。也正因为如此,中国现代文学革命从一开始就被赋予了民族共同语想象和拟构的任务。胡适认为:“标准国语不是靠国音字母或国音字典定出来的。凡是标准国语必须是‘文学的国语’,就是那有文学价值的国语。国语的标准是伟大的文学家定出来的,绝不是教育部的公告定得出来的。”③胡适希望“造中国将来白话文学的人,就是制定标准国语的人”。现在的问题是,在作为民族共同语的“国语”还处在想象和拟构时,凭借什么去实现更高层次上的“文学的国语”?胡适认为:“我们尽量采用《水浒》、《西游记》、《儒林外史》、《红楼梦》的白话;有不合今日用的,便不用它;有不够用的,便用今日的白话来补助;有不得不用文言的,便用文言来补助。这样做法,绝不愁语言文字不够用,也绝不用愁没有标准白话。”而“中国将来的新文学的白话,就是将来中国的标准国语”④。钱玄同认为,有时“非用方言不能传神,不但方言,就是外来语,也采用”⑤。傅斯年也认为,一方面“乞灵说话”⑥;同时可以“直用西洋文的款式,文法,词法,句法,章法,词法(Figure of Speech)……一切修辞学上的方法,造成一种超于现在的国语,欧化的国语,因而成就一种欧化国语的文学”⑦。 在世界语言学史上,民族共同语的形成往往和民族意识觉醒、民族国家形成联系在一起。地方性语言(方言)与宰制它的权威语言对抗而形成民族共同语。而现代中国语言的状况则是“书”同“言”殊,因此“新文学的白话”从来不是局限于某一个地方性的方言。从一开始,作为“国语的文学”语源的“白话”就纠缠着雅与俗、文言与白话、本土化与欧化、知识分子与大众,以及方言、土语的地方性和共同性等等许多有时相互补充,有时却相互冲突的语言因素。因而一个作家一旦进入白话文的书写场域,他所运用的“白话”,他想象中的“国语”就难以避免“语出多源”。这一方面,固然为共同性的“国语”建构提供了多重想象的空间;另一方面,也为“国语”同一性的达成带来困难。胡适等人的文学实践也证明,语源本身的“杂糅”,“各人所用的白话不能相同,方言不能尽祛”⑧,使得“国语的文学”的尝试,最后得到的“文学的国语”只能是一种“杂糅”的“国语”。 这种“杂糅”的“文学的国语”在一九三○年代初被瞿秋白批评为“非驴非马的新式白话”⑨。而“杂糅的国语”显然不能担负“中国的标准国语”的民族共同语建构的任务。胡适等人希望通过“国语的文学”的尝试,锻造“文学的国语”,在与“文言”的对抗中把现代汉语“白话”的可能性充分地呈现出来,实现“国语”和“文学”的同构和双赢。其结果是,他们以否定文言文“言文疏离”,追求白话文“言文一致”为目标,最终又事实上造成新的“言文疏离”,导致“白话”和“国语”之间更深刻的断裂。尽管如此,胡适等人的“国语文学”运动毕竟建设性地、多向度地为“国语”建构拓展了新境。民族共同语的想象、拟构和生成不是仅仅依赖语言专家凭借体制的权威来制定和推行,而必须参与进文学书写。在文学的生产和传播中,民族共同语被锻造、接受和认同。 如果时代能够给胡适等人充裕的时间,他们能不能在反复书写中,祛除芜杂,锻造出“文学的国语”?但时代没有给予他们这样的机会。随后的一九三○年代,是一个“需要黑面包”,而不是“埋头制造细饼干”⑩的时代。“制作大众文艺化的文艺”(11)的现实使命,使瞿秋白等人把“用什么话写”作为“普洛大众文艺的一切问题的根本问题”。他们从“白话”的语源上对“国语文学”所依凭的语源进行清理和澄清,重新思考“言”与“文”的关系,提出“要用现代话来写,要用读出来可以听得懂的话来写”(12)。一九三一年十一月中国左翼作家联盟执行委员会决议指出:“作品的文字组织,必须简明易懂,必须用工人农民所听得懂以及接近的语言文字,在必要时容许使用方言。因此作家必须竭力排除知识分子的句法,而去研究工农大众言语的表现法。当然,我们并不以学得这个简单的表现为止境,我们更富有创造新的言语表现法的使命,以丰富提高工人农民言语的表现。”(13)同样是“乞灵说话”,此时的“说话”已经被明确到对“工农大众言语”的汲取和提高之上。在随后一九三四年的“大众语”问题的讨论中。“大众语”的倡导者进一步认为,“大众语”“不但和僵尸式的文言不相容,同时也不能和现下的所谓白话与国语妥协”。真正的“大众语”应该“说得出,听得懂,写得顺手,看得明白”(14)。“国语的文学”和“文学的国语”也当然地被置换成“大众语的文学”和“文学的大众语”。同样“标准的大众语,似乎还得靠将来大众语文学的作品来规定”(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