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炜创作上一向不乏变化、较难把握,可留给读者的个人形象却鲜明而又稳定。这两者之间的反差颇值得寻味,我们不仅要问:他的“清晰面目”究竟是其自身固有的还是被阐释者建构起来的?如果这一形象的固化至少有一部分来自阐释者的阐释,那么谁又是这里的阐释者呢?是批评家们还是他自己? 我们知道,与许多不喜欢自我申明的写作者不同,小说家张炜以随笔、讲演、访谈、对话等形式发表过大量思想性言论和创作谈,其既激进又保守的姿态常常是赞誉者有之,嘲讽者亦有之。尤其自1990年代中期的人文精神讨论以来,他的注意力似乎一直没有离开过工业化、市场化、城市化进程所带来的诸多问题,如社会沉沦问题、精神沙化问题以及与之密切关联的自然生态问题。他的相关批判性言论屡被冠以“道德主义”或“诗化倾向”而在圈内外引发种种争议。近来,有论者依据其大量言论和作品的相互证发,对张炜近20年尤其是1990年代以来的创作走向——从《古船》、《九月寓言》、《家族》、《柏慧》、《外省书》、《丑行与浪漫》到本文即将要探讨的《刺猬歌》——进行了系统的批判。① 看来我们只能认为,张炜的形象是被批评界和他自己共同建构起来的。那么,这种建构与其文学书写是什么关系?是不是真的很吻合?假如以某种业已固化的作者形象——无论它是“抵抗投降”的文化英雄,还是口头的道德家、革命家或梦幻制造者。② ——为预设来解读《刺猬歌》,我们除了进一步的辩护、批判或者起哄,还会不会再有什么意外的发现? 本文不愿意落入这样的预设,反而认为,对某种还处在思想进行时状态的写作,采取这种痛快而简便的肯定/否定态度倒是理性的批评需要加以警觉的。在进入《刺猬歌》的时候,张炜的那些被建构起来的形象,不说应当给予剥离,至少是应该予以悬置的。我们都明白,对作品的解读不能依赖作者的言论,也不能依赖关于这些言论的言论,一味地把文学判断建基于作家的自我表述或别人的评论之上,往往会使我们先入为主地看待自己的批评对象,而忽略了对文本自身可能存在的张力、裂隙、复杂性和多义性的具体分析。为了避免引起这一危险,回到作品本身,回到初始的阅读体验,大概是唯一的比较可靠的起点。 有些问题——例如,作品所说的东西和作家所说的东西不能画等号,批评要通过细读来打通文本的内部研究与外部研究,文学话语的功能、特征不同于启示话语(宗教)和理性话语(科学)等等——如果在当代文学理论中已达成一定共识,那么我们或许还应该承认,文学表达因其是多界面的隐喻性表达而存在某些“余数”,在一定程度上仍享有某种逸出理性判断或意识形态争执的隐秘特权,比如对一首诗,人们首先会看它写得好不好,而不会去问它写得对不对。 2.家园的倾覆:美蒂与廖麦 《刺猬歌》的另一个名字也可叫《丛林秘史》。 如果把“刺猬”以及“丛林”视为小说的叙述对象,那么亦“歌”亦“史”的混合写法便是它的叙述体式了。在读这部36万字的长篇时,我是饶有兴味的,读完后又禁不住来回翻阅,起初脑海里跳出来的词语印象大抵有“很单纯”、“很放浪”、“光怪陆离”、“现实感”、“悲凉”等等。回顾之下,作品以刺猬精美蒂和读书人廖麦数十年的悲欢离合为主线展开,叙事脉络大致是清晰的、有轮廓的。唯有一点异样的感觉是,作者好像并不在意营构一个时间性的叙述框架,其着力点似乎既不在故事上,甚至也不在人物的情感命运上。 那么其用意究竟在哪里?这是需要本文逐步予以探寻的。 大概是从山东老乡蒲松龄的《聊斋》中吸入了灵气吧,《刺猬歌》地为我们塑造了一个亦真亦幻的世界。只是鬼怪狐仙的原始母题因子,由于大量当代思想、生活元素的掺入,被发酵、改造成了一个人与精灵野物浑然相交、繁衍子息、共创家园终又被迫离散的寓言。当刺猬精美蒂重新穿上那件“金黄色的小蓑衣”归返丛林、匿迹于人间,一种悲怆、渺茫不仅攫住了书呆子廖麦的心,也把读者的心掏得空空荡荡。小说有意识地发出暗示,是权力的扩张威胁了人的尊严,是嫉妒与恨侵蚀着信任和爱,是推土机的轰鸣声倾覆了树、水塘、篱墙筑起的家园,而最后剩给男主人公廖麦的,是一声声“美蒂、美蒂”的呼喊后倏然静下来的“夜”,以及寥廓的“星空”和冰凉的“露滴”。 从小说的描写来看,其实“泼辣”的“骚蹄子”美蒂倒不怕推土机、踢啊踢(TNT炸药),也不乏和新生代企业家唐童周旋的能力,她的伤心、无奈,其实与廖麦怎么也驱之不去的痛苦有更大干系。“我爱死你,你打死我”——尽管她早就明白了他俩“这一辈子是怎么一回事”,但仍能“柔顺得让一个虎气生生的大男人硬是没了主意”。她实在爱自己的丈夫,爱得汪洋恣肆、肝肠寸断,甚至她的暧昧的“失贞”也是为了爱,为了能够把好不容易建起来的农场、家和廖麦所喜欢的生活方式保存下来。 那么,廖麦喜欢的是什么生活呢?作品明确告诉我们,廖麦反对“农场主”的舒适生活,也恐惧抽象的“概念化”生活(哪怕这概念是“渐”的),他一直渴望过一种“晴耕雨读”的日子,渴望诵读之声不绝,渴望妻子苘麻般的浓发、泛出蜜色光泽的肌肤永相簇拥。作品在第一章最后一节曾醒目地点明,男主人公廖麦有一个铁定的心愿,就是要“写一部‘丛林秘史’”,“记下这七八十年间,镇上的事,它周边的事”。